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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解国华 《南通职业大学学报》2009,23(1)
发展区域经济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不平衡问题的有力措施。发展区域经济不仅要求经济领域中各种要素实现一体化,同时也要求实现区域法治的一体化。因此,适当的区域发展立法模式是实现区域法治一体化的首要条件。在目前的条件下,我国必须坚持以国家立法为主,地方立法为辅的区域发展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2.
蔡家琴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6):58-62
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显著特征。中原经济区建设面临着地方保护、发展经济短期行为、忽略资源和环境保护及整体发展水平不高等问题。独立行政区划和区域一体化之间存在着内在紧张关系,社会关系的存在是法律调整的必要条件,鉴于国内外区域经济发展的经验,中原经济区建设有必要开展地方立法协作。参与地方立法协作的主体可以是国家机关,也可以是工作机构,但中原经济区立法合作主要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就事关中原经济区全局利益问题制定地方性法规、省级人民政府就中原经济区内跨界行政管理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相似文献
3.
区域法治是指通过法律机制的完善和制度创新而形成促进和保障经济协调发展的法律体系和法治环境,其中,法制的完善至关重要。甘肃区域法治在立法模式上,省级立法尤其是“政府推动型”立法更具实效性。在立法内容上,甘肃经济协调发展离不开国家立法的支持,更需要地方在培育区域特色经济、促进产业结构升级、鼓励自主创新、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方面作出法律和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4.
郭彦锐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23,(5):46-49
实现环境保护中的区域立法协同机制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目前我国环境保护区域立法协同已形成京津冀全过程协同模式、长三角协商示范模式、东北三省区域立法协作模式,对其他地区环境保护立法协同具有借鉴意义。结合当前环境保护中区域立法协同机制建设存在的统一立法与分散立法的困境、区域立法主体单一化、立法协同中地方立法权属冲突等现实问题,应围绕在国家法律框架下建设区域立法协同机制、提升区域立法主体的专业化和多元化、建设完善的区域立法协同常态化工作机制等方面采取对策。 相似文献
5.
阚熙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3):48-51,54
我国电信业发展总体不平衡,以长江三角洲区域为代表的经济发达区域对电信技术的发展有着强烈的渴求,对我国电信立法的内容和形式提出了新要求。应以全新的立法原则,努力构建新型电信监管体制;以融合竞争为背景,建立适应新科技革命要求的《电信法》;以立法为契机,形成合理有序的电信市场竞争环境;以信息、技术和法治的协调发展为目标,推动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向前发展。 相似文献
6.
当前形势下,加快师范教育立法,完善教育法治建设,是保障和发挥师范教育在教育发展中基础性作用的客观需要,是实施依法治教、健全我国师范教育法治的必然要求;解决师范教育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是确保基础教育发展的关键所在。同时,良好的政策基础和丰富的立法经验为我国师范教育立法奠定了政策和法治基础,其他国家和地区丰富的经验为我国师范教育立法提供了开阔的国际视野和良好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7.
建立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霍建平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1,(4):74-76
建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是我国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现代法治社会发展的必然,立法模式大致可采取民法模式,住宅法模式、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模式。 相似文献
8.
对行政立法制度实施控制,是行政法治的基本要求。其中通过程序的设置对行政立法进行过程控制尤为必要。建立“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行政立法程序模式,是实现对行政立法权有效控制的必然选择。要实现行改立法程序公正与效率的价值追求,行之有效的民主参与和立法公开将是目标实现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9.
对行政立法制度实施控制,是行政法治的基本要求.其中通过程序的设置对行政立法进行过程控制尤为必要.建立"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行政立法程序模式,是实现对行政立法权有效控制的必然选择.要实现行政立法程序公正与效率的价值追求,行之有效的民主参与和立法公开将是目标实现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0.
11.
论民族立法存在的基础与空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牛文军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4(2):83-86
民族立法同民族国家一样古老而现实,立法学研究应予充分关注。民族立法是特色立法:民族问题的特殊性,奠定了民族立法的基础。立法空间模糊曾长期困扰民族立法的健康发展,立法法的颁布为走出这一历史困境提供了便利。民族立法被赋予新的使命和新的价值追求。严格界别民族立法与地方立法,是廓清民族立法独立空间的关键: 相似文献
12.
何延军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11(2):88-89
循环经济是当前我国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大势所趋,它是一种先进的发展模式,可以消解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循环经济立法是循环经济发展的保障。目前我国循环经济立法既有必要性又有一定的现实基础。我国应借鉴日本、欧美等国的先进立法经验,在我国现有经济法律、环境法律基础之上创制循环经济法。 相似文献
13.
从系统到量化:循环经济立法的完善——关于可操作性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阶段循环经济立法应当分为国家的政策性立法和地方具有可操作性的强制性立法两个层次。将《循环经济促进法》中相关措施具体化、标准化,从而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是深化循环经济立法的主要目标。可通过建立符合地方实际情况的循环名录制度、建立相应的循环经济评价考核体系、制定农业循环经济的具体措施等方法深化循环经济立法。 相似文献
14.
环境立法是西部开发的重要法律保障。地方环境立法应选择可持续发展目标,这是环境时代的要求,有着充分的理论和实践依据。在实现立法目标时要重点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全国环境大法要先行修改,为地方环境立法创造制度条件;二是注意克服经济优先之倾向,使西部经济发展建立在生态得以保护的前提下;三是各个部分法应与环境法密切配合,共同体现环境立法目标。 相似文献
15.
鉴于我国东中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状况,以产业政策法和税法为视角阐明国家在采取经济立法时应采取不同标准,不搞“一刀切”立法,进行差异性设计,即在保持经济法律规范统一性前提下,根据东中西部不同发展状况采取不同的立法标准,设计一定的立法幅度,供东中西部选择适用,真正体现法律适用的公平性,使得区域经济发展有可行性操作规范,为最终缩小区域经济差距,构建和谐发展的区域经济作贡献。 相似文献
16.
目前我国区域协调发展主要依据国家政策,致使其实施效果大打折扣。为依法保障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并为解决区域间利益冲突提供法律依据,我国有必要在借鉴国外区域协调发展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包括区域协调发展基本法、区域协调发展保障法和区域协调发展特别法在内的完善的区域协调发展立法体系。 相似文献
17.
梁成浒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
贵州循环经济立法仍有很多不足,实施起来也很难。造成这些困难的原因主要有政府、公众对循环经济认识上存在障碍,体制上、技术上、法律制度上存在障碍等。贵州要进一步加大循环经济理念宣传力度,建立适合现实的规章制度,建立循环经济技术研究开发的支持力度,完善生态农业立法。贵州一定能够制定出一部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地方循环经济法规。 相似文献
18.
广东省职业教育地方立法的反思与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职业教育法》颁布15年来,全国已有20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颁布了相应的配套法规,而地处改革开放前沿的职业教育大省广东省却迟迟没有出台相应法规。制定广东省地方职业教育条例,不仅必要,而且可行。广东省职业教育地方立法要着重解决立法模式、职教体系、经费保障、校企合作、师资队伍、实训基地建设等关键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