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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侦 《江西教育学院学报》1998,19(5):71-73
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我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则明确提出在本世纪末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现普九目标,必须要有一套保证体系。这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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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使义务教育法顺利实施必须坚持国家为主,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共同保障的原则,在这四个保障主体中,学校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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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今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开宗明义地点明了实施义务教育是国家意志,因此,政府推动是当然之举。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主体是政府。本期“热点话题”着重介绍了万源市落实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做法,安岳县化解教育债务的探索,渠县以均衡发展全面推进义务教育的实践,广元市直面现实农村义务教育公平性的建设性思考,从中,我们都能够清楚地看到当地政府积极、有效的作为。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无疑会遇到许多棘手的问题。针对现实问题寻找切实有效的解决策略,提出决策建议,才可能将新《义务教育法》的法理创新变为全社会欢欣鼓舞的现实。万源市提出的“落实义务教育经费单列”的建议,安岳县在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兑现的基础上所做的提高教师待遇的努力,广元市关于“义务教育经费由省级统筹变为省级保障、实行省级政府辖区内的义务教育经费预算与审计制度,统一行政区域内教师津补贴政策和发放标准、由显性的工资平等发展到教师实际收入的真正平等”的思考等,都是来自实践的宝贵成果,是在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完善的。有了新《义务教育法》保驾护航,相信我国的义务教育会越走越好,我国的每一个孩子都会享受到免费、平等、优质的义务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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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今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开宗明义地点明了实施义务教育是国家意志,因此,政府推动是当然之举。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主体是政府。本期“热点话题”着重介绍了万源市落实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做法,安岳县化解教育债务的探索,渠县以均衡发展全面推进义务教育的实践,广元市直面现实农村义务教育公平性的建设性思考,从中,我们都能够清楚地看到当地政府积极、有效的作为。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无疑会遇到许多棘手的问题。针对现实问题寻找切实有效的解决策略,提出决策建议,才可能将新《义务教育法》的法理创新变为全社会欢欣鼓舞的现实。万源市提出的“落实义务教育经费单列”的建议,安岳县在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兑现的基础上所做的提高教师待遇的努力,广元市关于“义务教育经费由省级统筹变为省级保障、实行省级政府辖区内的义务教育经费预算与审计制度,统一行政区域内教师津补贴政策和发放标准、由显性的工资平等发展到教师实际收入的真正平等”的思考等,都是来自实践的宝贵成果,是在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完善的。有了新《义务教育法》保驾护航,相信我国的义务教育会越走越好,我国的每一个孩子都会享受到免费、平等、优质的义务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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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今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开宗明义地点明了实施义务教育是国家意志,因此,政府推动是当然之举。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主体是政府。本期“热点话题”着重介绍了万源市落实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做法,安岳县化解教育债务的探索,渠县以均衡发展全面推进义务教育的实践,广元市直面现实农村义务教育公平性的建设性思考,从中,我们都能够清楚地看到当地政府积极、有效的作为。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无疑会遇到许多棘手的问题。针对现实问题寻找切实有效的解决策略,提出决策建议,才可能将新《义务教育法》的法理创新变为全社会欢欣鼓舞的现实。万源市提出的“落实义务教育经费单列”的建议,安岳县在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兑现的基础上所做的提高教师待遇的努力,广元市关于“义务教育经费由省级统筹变为省级保障、实行省级政府辖区内的义务教育经费预算与审计制度,统一行政区域内教师津补贴政策和发放标准、由显性的工资平等发展到教师实际收入的真正平等”的思考等,都是来自实践的宝贵成果,是在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完善的。有了新《义务教育法》保驾护航,相信我国的义务教育会越走越好,我国的每一个孩子都会享受到免费、平等、优质的义务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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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今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开宗明叉地点明了实施义务教育是国家意志,因此,政府推动是当然之举。
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主体是政府。本期“热点话题”着重介绍了万源市落实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做法。安岳县化解教育债务的探索,渠县以均衡发展全面推进义务教育的实践,广元市直面现实农村义务教育公平性的建设性思考,从中,我们都能够清楚地看到当地政府积极、有效的作为。
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无疑会遇到许多棘手的问题。针对现实问题寻找切实有效的解决策略,提出决策建议,才可能将新《义务教育法》的法理创新变为全社会欢欣鼓舞的现实万源市提出的“落实义务教育经费单列”的建议,安岳县在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兑现的基础上所做的提高教师待遇的努力,广元市关于“义务教育经费由省级统筹变为省级保障、实行省级政府辖区内的义务教育经费预算与审计制度.统一行政区域内教师津补贴政策和发放标准、由显性的工资平等发展到教师实际收入的真正平等”的思考等,都是来自实践的宝贵成果,是在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完善的。有了新《义务教育法》保驾护航,相信我国的义务教育会越走越好,我国的每一个孩子都会享受到免费、平等、优质的义务教育。[编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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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未 《山西教育(综合版)》1995,(3)
从国情出发实施义务教育张未什么是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就是依照法律而规定的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换句话说,义务教育就是一种以法律为后盾的强制性的教育。1986年。我国制定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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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教育财政“低保”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完成国家规定教育目标所需的办学条件的最低经费投入保障。我国应根据义务教育法有关义务教育的投入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的要求,建立较为可行的公共教育财政“低保”分担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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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十一条指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实施《义务教育法》,各级政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类学校和个人都要依法动员和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不仅是提高我国人口文化素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更是维护法律尊严、依法治教、依法治国的需要。固原县教育局认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主攻点,强化县、乡政府的执法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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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记:1.我国有关教育的重要法律名称。2.我国义务教育法有关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理解:列举实例,表明国家,社会,学校,家庭要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活动:结合自己在学校受教育的状况,谈谈如何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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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1日,新《义务教育法》施行。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将均衡教育思想作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新《义务教育法》要求各级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新《义务教育法》还体现了对社会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特别关注和扶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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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的基础,实施义务教育要有法律保证。我国义务教育法实施以来,在农村遇到了很多问题,师资问题、经费问题、收费问题、责任问题等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义务教育法在农村的贯彻,也成为损害义务教育事业的主要问题。提高国民素质,振兴教育,必须从义务教育着手。坚决贯彻义务教育法,政府必须要解决提高师资问题、经费筹集分配使用问题、责任问题等,积极依法进行教育行政,恪守服务行政本位,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义务教育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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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燕凤 《课程教材教学研究(小教研究)》2012,(Z6):94-94
<正>基础教育是为社会培养人才、提高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是整个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基础教育又是政府为每个公民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我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公益性"是基础教育不可抹杀的本质属性。这就要求政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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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地推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刘子杰,王培英义务教育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必须保障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民素质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7年来,全区上下进行了持续不断的宣传贯彻,使义务教育实施进程不断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果。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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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经费保障新体制引入“问责制”义务教育法回应社会热点作重要修订“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今天表决通过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法律明确规定了义务教育的“问责制”。义务教育法第6章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义务教育经费“三增长”,即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法律同时规定:违反上述规定,未履行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的,由国务院或者上级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对社会关注的热点一一回应,作出重要修改。按照新的法律,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改变了“以县为主”的体制。此间舆论指出,由省级政府财政对本地区的义务教育全面负责,义务教育经费这一义务教育核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