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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当人工智能成功介入人类传统文学艺术领域,且能“创作”出满足版权法要求的作品时,其带给版权制度的冲击不可谓不强。从版权客体角度看,由人工智能“创作”产生的作品具有可版权性,值得版权法保护,而从版权主体角度看,如何为该作品确立一个正当的版权归属者才是版权制度所面临的真正挑战。人工智能可以成为版权制度上的创作者仅仅只是一个事实判断,人工智能能否成为版权主体却是一个具有哲学意义的价值判断。于当下,人工智能尚且不具备成为版权主体的资格与条件,而在人工智能具备主体性之前,就只能依版权法的规定为其创作作品确立一个正当的版权归属者。  相似文献   

2.
人工智能的发展迅速,其生成物的出现也对现行法律体系提出了挑战,目前还未有合适的法律对其进行规制和保护。现有的理论多为探讨生成物是否是“作品”,对人工智能是否能成为“作者”却鲜有论述,规制和保护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核心问题是人工智能的主体适格问题。在人工智能生成物不是“作品”,人工智能也无法获得“作者”身份的情况下,为了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将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权利归属于使用者更为合适。  相似文献   

3.
随着物联网、大数据、量子计算等科技的快速发展,人类进入人工智能时代。智能时代,智能技术与教育的不断融合,在为教育带来便捷、培养时代新人的同时,也衍生出复杂的伦理问题。人工智能教育应用中的伦理风险主要表现为:“我—他”师生的传统伦理关系错乱、数据壁垒和鸿沟带来的合法权利丧失以及确定性算法和不确定性发展之间的伦理背离。究其原因,与“一切皆技术”的算法崇拜主导着当前的人工智能教育应用,人工智能教育应用与固有制度观念的时空分离以及人工智能教育应用中的多元主体责任壁垒密切相关。为合理规避这些伦理风险,促进其可持续健康发展,应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建立系统完善的学生隐私保护规制,构建各责任主体共同参与的人工智能教育应用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已经能自动创作出一些文本。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能否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这一问题上,我国学界存在着互相对立的观点,实践中的两起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纠纷案也存在着截然相反的判决结果。从“作品”的内涵来看,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难以符合独立性和创造性的要求,因此不满足著作权法中“作品”的“独创性”内涵。从著作权法的宗旨来看,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不具有人类的思想和情感,在价值层面无法和人类作品相等同。当前阶段的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不构成著作权法中的“作品”。  相似文献   

5.
人工智能生成物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应根据生成物的产生过程判断,而不仅仅是生成物外在本身。现有人工智能只能按照人类预先设定好的特定算法、程序或规则生成内容,生成物是执行既定流程的产物,不符合著作权法中作品独创性要求,不宜认定为作品。即使不考虑生成物的创作主体,认为其具有外在作品的一般属性而享有著作权,同样会带来权利归属的难题。  相似文献   

6.
周如俊 《江苏教育》2024,(7):35-40+3
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创新发展提供新的重大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一方面,职业教育者应看到生成式人工智能嵌入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发展图景;另一方面,也要积极避免“意识形态渗透”“主体关系漂移”“价值观失衡”“情感认同缺失”等潜在教育风险,从“坚守主流意识形态“”优化智能交互过程“”着力数字素养培养“”健全技术风险防范制度”等视角防患于未然。  相似文献   

7.
论气象     
“气象”论涉及了文学作品由创作到欣赏这一动力过程的若干要素,内涵深广——“气象”是作者气质才性的自然流露,由此亦形成作品的高格调,涉及创作主体性问题;“气象”是作者观物取象,情思物化而成的艺术形象,涉及艺术思维问题;‘气象’是由审美主体最终完成的某一艺术境界,又是审美主体对作品创作风貌的辨识标准,涉及鉴赏美学问题。气象论又从多方面提出其对诗歌创作的审美理想——篇法讲建构完整,具有浑成美;情理要含蓄蕴藉,具有沉厚美;意象须博大壮观,具有宏阔美。  相似文献   

8.
若“侨易现象”在其最基本的含义上指在异文化区域有过一定时间停留的主体,因其“侨”经验而发生精神之“易”的现象,那么“创作型侨易”则在“学习型侨易”“传播型侨易”等已经引起学者们关注的类型之后,成为一种新的值得研究的“侨易现象”类别。“创作型侨易”的主体为文学艺术创作者;其创作行为的原动力来自于异地经验引发的他我碰撞;其作品为主体精神变化的呈现空间。创作主体的异地经验非同于一般旅人的异地经验。在陌异感带来的兴奋或不适的后面,主体追问“异”之所在,并从“异”中获得创作的动力、灵感与材料。若以“创作型侨易”这一现象作为理论思考点,并以洛蒂、克洛岱尔与谢阁兰这三位有过远东经验的法国作家为个案,我们可以考察侨易经验与作品创作中异质文化因素的地位的关系,以及适合“创作型侨易”的研究方法。  相似文献   

9.
“人的解放”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的“母题”。人工智能技术条件下,人的解放面临新的时代境遇。近年来,以色列历史学家赫拉利以悲观论调宣称,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将使绝大多数人沦为毫无价值的“无用阶级”,继而造成新的阶级分化。这一断想一度给人的解放前景蒙上一层阴影。事实上,“无用阶级”断想夸大了技术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忽视了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与劳动的对立这一矛盾根源,因而并非一种科学预测。梳理从“机器资本化”到“智能资本化”的演化图景,特别是以历史唯物主义视野考察人工智能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及其在共产主义制度下的合理运用,可以明确,人工智能不仅不会取代人,而且会进一步成为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  相似文献   

10.
元宇宙以人工智能为技术底座,虚拟数字人是人工智能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虚拟数字人创作内容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在创作主体、生成过程、承载媒介等方面具有同质性,二者共性程度可为前者著作权保护路径提供先期理论与参考。具言之,虚拟数字人创作内容应受著作权保护而非进入公有领域或冠以邻接权之名;生成内容认定上,应坚持以作者为中心的独创性认定标准,以全新作品体验作为判定依托,符合情感投入和客观表达双重条件;法律适用上,应以现行《著作权法》第3条为基准,通过法律解释将虚拟数字人创作具象内容归入既有法定作品类型或兜底条款涵盖;权利归属上,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宜将虚拟数字人创作内容的相关著作权利归属自然人主体。  相似文献   

11.
关于人工智能生成物可版权性判定中人的地位和作用目前还存在认识分歧。人的主体性是人工智能生成物构成作品的必备要素,创作意图和思想情感是人的主体性的重要标志。人工智能不具备创作意图,人可以将创作意图体现于人工智能生成物之中。人的情感不易被人工智能所模仿和表达,应当以人在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时的创造性贡献作为判断人工智能生成物独创性的依据。构成作品的人工智能生成物应当具有“对话”功能,为了防止作品结构消解、避免作品“对话”功能缺失、防止著作权法激励错位,应当摒弃人工智能生成物独创性判定的“外观主义”路径。同时,也应当探索以人为本的人工智能生成物保护策略,坚持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独创性来源于“直接使用人”的基本立场,避免受众对人工智能生成物和普通人类作品产生混淆,在维护著作权价值目标的前提下实现对人工智能生成物的保护。  相似文献   

12.
贝克特在其剧作《终局》(1957)中采用的黑色幽默的创作手法曾一度成为学界研究的焦点,其荒诞不经的人物对白,混乱颠倒的叙事逻辑让这部剧作被贴上了无意义的标签,使之成为荒诞派的代表作品。然而,对黑色幽默这一形式过分的关注遮蔽了作品深层次的内容。为了深入挖掘作品创作背后的逻辑,本文以否定辩证法为切入点,分析贝克特在其作品中是如何通过拒斥人类主体地位,瓦解线性进步时间,重构传统二元构架,最终以“自律艺术”之姿在否定中建构起新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人工智能因其对人的模拟而成为一种能挑战人类主体性的工具,其对教学主体的影响理应成为教学主体理论研究关注的焦点。不过,现有研究主要从“知”的视角分析问题,认为人工智能帮助人知得越多,人就越能把握自身命运进而获得更多主体性。然而,从“非知”看,知存在着主体性的悖论,非知才是人的主体性的根本。文章主要以“非知”为观察视角,讨论人工智能对教学主体的影响。研究发现:(1)非知不仅是完全没有被对象化的主体意识,而且通过“要成为”使人不断地“总体化”,主体性也在这一过程中持续显现;(2)尽管人工智能在人的主体性实现过程中能发挥作用,但对人工智能的知的迷恋,以及人工智能对人的知的过程的替代都会限制人的主体性;(3)从非知理解人的主体性,能为教学主体理论的纷争提供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进而发展教学主体理论,也能为人工智能时代教学主体理论的建立提供一种彻底的辩证唯物主义视角。  相似文献   

14.
《静静的顿河》中主人公葛利高里是文学史中争议颇多的复杂典型。本文从创作主体意识的角度,发掘这一形象内蕴及其对于肖洛霍夫创作发展的重要意义。葛利高里形象在作者创作史上是新的审美理想的体现,作者从表现“人的魅力”这一主旨出发,展示了主人公不断为自身设立矛盾、追求自我实现的伟大生命运动。在作者笔下,主人公性格中的动摇、迷惘并不是其悲剧命运中否定的因素,而是一种历史进程中真实而不可忽略的精神现象,是一种可贵的觉悟和进步。作者站在人类学美学的高度,肯定了葛利高里积极追求的精神和人格的崇高美,因为这种追求是人向命运的挑战,它体现了人类实现自身价值的理想,显示出人的本质力量。 葛利高里形象的成功塑造也是作者深刻的悲剧意识的产物,他为肖洛霍夫创作开辟了一条以“表现人的魅力”为主旨的新的创作轨道,标志着作者创作主体意识的成熟和深化,表现出作者对人类历史命运进行哲学概括的价值论思想,为作者树立了一座悲剧史诗的丰碑。  相似文献   

15.
随着人工智能的突破升级,“ChatGPT+”正在成为一种新的发展形态。对学校教育而言,它一方面为重构教育生态、重塑教与学模式创造了良好契机,另一方面也对教育本体价值和教育伦理提出了严峻挑战。在此背景下,要理性认识学校教育与技术的本质关系,学校教育要引领师生树立“做AI做不到的事”的主体意识。同时教育系统各主体要协同应变,包括更新制度体系,为新技术应用做好规约;培养“智慧”教师,彰显“人师”的独特价值;聚焦学生素养,提高人工智能认知力、运用力、创新力等。  相似文献   

16.
进入21世纪以来,人工智能技术在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等领域应用广泛,“人工智能+X”日益成为社会共识。人工智能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开辟了新的途径与机遇,已然成为推动社会各领域前进的重要力量。人工智能应用在继续教育领域具有可行性,但是还存在数据难以采集、人工智能本身发展不成熟、缺乏专业的教师队伍和课程体系、教师对人工智能存疑等问题。在人工智能时代,继续教育应抓住机遇,从教育理念、教师素养、政企学研、着力打造继续教育智能化发展空间等方面入手,促进继续教育智能化。  相似文献   

17.
随着人工智能的迅猛发展,机器人教师参与教学必将成为未来教学的大趋势之一。机器人教师的加入将从根本上改变教学活动中主体因素的构成,使原本只有人类教师和学生两类主体之间的双边活动突变成为人类教师、机器人教师和学生三类主体之间的多边活动。这将使教学样态发生根本性的转变,从两个主体的教学活动走向三个主体的教学活动。与此同时,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也在大力呼唤教学手段的进一步升级,为机器人教师参与教学提供了新的应用契机。为了使三主体教学能够全面顺利地推进,充分发挥其在未来教学中的作用,当前亟待在完善机器人教师参与教学的立法、制定机器人教师的技术规格、探讨机器人教师参与教学的理论等关键方面进行审慎思考。  相似文献   

18.
人工智能深度赋能职业教育全方位转型,促进了职业教育教学模式的重构与人才培养方式的变革。以“智能+”为核心的人工智能技术成为行业“标配”的过程中,职业教育在教学模式、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制度体系建设、国际合作方面面临着诸多挑战。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需从适应转向引领,应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加速重构现代职业教育教学体系,推动教学模式“智慧化”;构建“数字智能+工匠精神”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实现人才培育复合化;提高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发展需求侧的匹配度,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化;建立健全现代职业教育法律体系,推动教育治理法治化;完善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打造世界职业教育共同体。  相似文献   

19.
说“以意逆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意逆志”一般认为讲的是从作品的基本意思去推求作品的创作意图或思想含意。该文根据中国古代文学的特性及古文学鉴赏的实质,指出了这一理解的片面性并对此作出新的阐释,认为“以意逆志”较全面的理解应是指从作品的言外之意去领略作者在作品中的心灵活动。  相似文献   

20.
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广泛应用于教育,技术客体在今日以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形态向人类中心主义的知识和教育体系提出挑战,由此引发的主体性之痛逐渐显现。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教育应用将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主体思想的“工业化”、主体交互的“规训化”、技治主义的“宿命化”,进而遮蔽与压抑教育中的人、教育活动、教育系统的主体性。规避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教育应用风险,超越教育的主体性之痛,可能的实践理路包括:坚守主体教育实践的理性遵循,培育教育主体的数字素养;构筑生成式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的责任伦理体系,实现人与技术的共鸣;建立生成式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的监管机制,提升教育系统的自我治理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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