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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概念范围做出了界定。高校与大学生的法律关系主要有三种: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与内部关系。高校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性质为侵权责任性质,其归责原则主要是过错责任原则,一定程度上适用公平责任原则。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定构成要件:一是侵权损害事实的存在;二是存在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三是高校的过失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四是学校有主观过错。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承担责任形式有高校承担责任情形,大学生承担责任情形,第三方承担责任情形以及混合责任情形。  相似文献   

2.
高校对成年大学生依法不承担监护职责,但基于与学生之间的教育法律关系,高校应当对学生承担一定的保护义务。教育部制定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属于行政规章,其效力层级较低,难以在司法实践中直接适用;但该办法有关教育机构对学生伤害事故应当承担责任具体情形的规定可以作为认定教育机构注意义务的参考依据。高校预防、减轻学生伤害事故损害的注意义务在性质上属于安全保障义务;处理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相似文献   

3.
加强对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法律责任的研究,对于妥善处理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依法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高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详细论述了高校与大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和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类型及其法律责任划分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4.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频繁发生,我国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多采用民事手段,域外国家多建立国家赔偿责任。从法学理论上看,高校为公务法人、教师为公务雇员,高校与学生的关系更多地体现了行政管理关系。在此理论基础上,我国应建立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国家赔偿制度,主要包括由教师行为引起的国家赔偿责任和高校设施管理不当引起的国家赔偿。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承担了过于沉重的赔偿责任,严重影响高校的正常发展。为正确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充分保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可从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要件等几方面,对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进行系统分析和研究,以期为处理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6.
学生伤害事故是学校管理中的常见事故,要正确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必须先明确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是教育关系,而不是监护关系或合同关系;因此学校承担责任的原则只能是过错责任原则,而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或公平原则;据此,学校仅承担文中所列十三类事故之责任.  相似文献   

7.
对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处理问题的再认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对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正确处理的关键是明确学校与未成年学生的法律关系,确立正确的归责原则等。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是单一的教育、管理和保护关系;民办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既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法律关系,又存在教育服务合同关系。未成年学生的伤害事故,公立学校应承担侵权责任;民办学校承担责任的性质,由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选择。无民事行为能力学生的伤害事故,由学校承担举证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学生,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造成的伤害事故,由未成年学生及其监护人承担举证责任;从事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行为造成的伤害事故,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裁量举证责任的承担。特定情况下,可将公平责任原则作为必要补充。  相似文献   

8.
学生伤害事故是学校管理中的常见事故,要正确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必须先明确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是教育关系,而不是监护关系或合同关系;因此学校承担责任的原则只能是过错责任原则,而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或公平原则;据此,学校仅承担文中所列十三类事故之责任。  相似文献   

9.
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有价值的核心问题是高校对学生负有教育和管理义务.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内涵应从受害主体、加害主体、伤害时间、伤害空间、受害权利的内容等五个方面界定.过错责任原则是高校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以上学生伤害事故责任归责的主要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只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适用.  相似文献   

10.
在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是教育与管理关系的基础上,分析了高校学生伤亡事故处理的过错归责及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具体划分了学生伤亡事故中高校的全部责任、部分责任和不承担责任,确定了高校承担责任的范围以及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对高校减少和避免学生伤亡事故所应采取的措施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1.
大学生自杀是高校无法避免的现实问题之一。本文通过对大学生自杀原因的分析,并在理顺高校与在校大学生法律关系的前提下,对在校大学生自杀案件中高校是否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什么责任进行探讨。将高校在大学生自杀事件中的责任归属划分为不承担法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承担连带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以及基于人道主义原则所应承担的责任等几种情形,...  相似文献   

12.
目前,在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中对全日制大学生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伤害能否被定性为工伤、学校及学生实习单位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等问题仍存有分歧。其原因就在于,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其法律关系与其他群体相比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多重性。大学生在实习期间与学校是教育管理关系,如学校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与实习单位是合同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如实习单位有过错应承担违约责任;大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不应被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13.
高校强制退学处理是高校强制性解除学生在学法律关系的行为,包括纪律惩戒性退学和学术淘汰性退学两类。强制退学处理的法律属性属于国家行政行为,在具体行政行为类型上属于对未型式化的授益行政行为之撤销或废止。鉴于强制退学处理对学生的身份权和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形成过度限制甚至剥夺,所以强制退学制度在形式合法性上必须遵循法律保留原则、规范明确性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在实质合理性上应当符合比例原则、不当联结禁止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基于制度合法性与合理性审查的结论,应该从四个方面对该制度展开法治化匡正工作:其一,退学依据应当部分遵循相对性法律保留原则来分配权限;其二,退学事由应当分为政治标准、纪律标准和学术标准分别确定;其三,退学程序应当构建起公开程序、听证程序和期间程序制度体系;其四,权利救济应当完善和探索校内申诉、行政复议、司法诉讼和行政赔偿等体系化救济理路。  相似文献   

14.
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是指大学生的思想素质、政治素质、道德素质、法制素质各要素的有机融合与统一。调研表明:定性分析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是积极向上,但是从定量角度却是处于中等水平;大学生对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度亟需提高,思想政治观念呈现多元困惑、矛盾冲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关系密切,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应包括心理健康教育。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应肯定成绩、明确问题、洞悉原因,关注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切实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实效,引导大学生逐渐形成自己的思想政治观念。  相似文献   

15.
创办微型企业是大学生创业的必由之路。国际成功经验显示,坚实的法律制度保障、专门的职能管理机构与专业的大学生创业指导共同构建了成功的创业体系。我国微型企业助推大学生创业必须强化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规范微型企业立法流程、完善微型企业法律制度、加强微型企业法律监管;二是建立政府管理服务机构、高校专职指导机构、社会服务机构共同组成的创业机构;三是高校构建跨学科的全校性创业教育体系。  相似文献   

16.
高等学校法人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从事业单位的角度看,随着时代的发展,其组织特性和权力属性不断地发生着变化,其法人内涵也变得更加复杂。高等学校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受民事权利、从事高等教育办学行为的复合型事业单位。从法律条款有关高等学校法人的规定,都是从事业单位的角度对属于教育行业中高等学校法律地位的确认及对其权利、责任、义务的赋予与限定,对于高等学对于高等学校法人的内涵,没有在民商法框架之外有新的突破。因此,对高等学校法人的认识和分析,既要基于现有法律基础,又不应局限于此,应从高等教育的特性、高等学校的事业单位属性、高等学校的行政法律地位及其内部管理关系等多重属性来认识。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我国加快了购买公共教育服务法治化步伐,政府购买服务的法律责任内容及其分类的研究不断取得发展,但对担保等新的责任类型及如何实现并未形成共识。政府担保责任是在以契约方式由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教育服务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型责任,构成了实现公共教育服务“提供—生产”职责分离的条件。为此,要在认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契约治理”本质基础上,区分“公共教育服务”与一般服务的属性差异,并由此分析政府购买公共教育服务担保责任的含义和特征,揭示担保责任实现的行动逻辑。行政机关的价值定位对契约关系发展和购买服务效果具有主导影响,担保责任实现需要把握以下策略:处理好调控引导与使用行政优益权的关系,恪守购买服务法治化要求;遵循对价交换原则,为成本普惠、教育质量等担保责任履行提供条件;尊重社会组织真实意志,提高购买服务的契约合意程度。  相似文献   

18.
高职教育适应就业、培养实践技能的教学特色必须施以企业一线教学实习,而这期间大学生的人身伤害事故频发,因实习生的法律身份定位缺失,各方难免互相推诿。必须通过重构高职院校大学生实习期间人身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重新划分各方当事人的责任,尤其是社会化过滤各方责任,从而实现对各方的保护。  相似文献   

19.
刘秦利 《教学研究(河北)》2004,27(6):513-514,521
在高校大学生中,部分学生法律观念淡薄,为高校素质教育提出一个严肃问题:思想政治教育课、法律课,乃至大德育环境的营造,能不能贴近社会发展、贴近生活和贴近学生行为实际?教师和全体政工人员应该帮助大学生形成规范自我的心理结构,改进目前的教学内容和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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