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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对经济法主体的研究向来众说纷纭,科学的经济法主体研究思路应从经济法产生与发展的社会基础入手,坚持本质的研究方法,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确定为社会化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增量利益关系,体现出经济法的主体特征,再通过对增量利益的产生和实现的分析,以及对经济法法权应为劳动力权的论证,证明劳动力权人为经济法之适格主体。  相似文献   

2.
现有关于经济法本质的讨论基本建立在实在法基础之上。单纯从实在法角度探讨经济法的本质,无法从根本上回答关于经济法存在与否的三个最基本问题,即经济法是否独立成为部门法、经济法是什么以及经济法属于公法、私法还是社会法。因此有必要从自然法的视角重新审视经济法的本质。由此得出的结论是:法律部门的概念只是实在法的概念,与经济法的本质无关;经济法可界定为是基于人性而产生的确定性的经济管理社会关系,它建立在自然法基础上,而非建立在实在法基础上;经济法无所谓公法、私法或社会法,因为公法、私法和社会法的划分属实在法范畴,不反映法的本质。  相似文献   

3.
经济法有不同于行政法的特定调整对象,有区别于行政法的特别调整手段,有自己独立的法律责任体系和相应 的救济途径,并从公、私法域的划分及时撤消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庭的评议等多个角度分析了经济法作为独立的部门法有其存 在的价值和意义。  相似文献   

4.
民商法的本质是市民社会的法,是私法;行政法保护的是政治国家的利益,本质是公法;而经济法是以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保护中心,为解决民商法、行政法均无法解决的社会经济问题而产生,其本质是国家管理经济的法。在新的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具体分析了三者之间的关系并对如何协调差异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5.
李昌麒教授关于经济法的“需要干预说”明显带有移植资本主义国家关于经济法的“干预说”的色彩。且“需要”一词不适于定义。我国经济法应反映国家对宏观、社会及市场经济问题的直接控制和间接调节的本旨,因而本文提出新解的经济法“调控说”,“调控说”与“宏观调控说”在定性和调整范围上有质的区别。以“调控说”为基石重构和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6.
个人信息上承载着人格利益,同时也具有信息流通的功能,因此,《民法典》将个人信息作为一项人格法益进行保护,未对其进行赋权。过于绝对化个人信息权益会使其丧失信息流通属性,个人信息不同于隐私与数据,个人信息兼具公法和私法属性,将其置于公法还是私法之下保护一直存在争议,寻求二者之间的平衡最为关键。从属性上看,个人信息兼具人格利益与信息流通功能,是带有公法性质的一种新型的民事权益。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应当以私法保护为主、公法保护作为兜底方式,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应当保持人格利益保护与信息流通功能之间的平衡,在保护重要民事权益优先的同时,采取去标识化处理和合理使用的方式防止权利滥用;置于《民法典》中“人格权禁令”则架起了公法与私法保护之间的桥梁。  相似文献   

7.
体系学的任务是总结过去,演进新知,因此,经济法体系的研究不仅在于总结过去,还在于能够演进新知.经济法体系的理论具有批判和反思现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其适用的能力.经济法体系理论在四个方面逐层展开:自形式逻辑而言,对实质上违背客观规范的支配力进行规制,是经济法体系的元规范;自规范论而言,公法与私法的不同类型组合,形成了经济私法和经济公法的二元结构;自价值论而言,以各类经济法主体的利益关系为关联,形成了经济法的六部构造:企业法、竞争法、消费者法、财税法、产业法、金融法;自法哲学而言,在权力不平等者之间落实正义是经济法的精神气质.  相似文献   

8.
经济法为实现维护社会利益的目标,应当建立起政府行政权力干预、社会中间层主体维护、个人权利保障的三重调整模式,以确保对社会利益的保护.这一独特的调整模式也是经济法的不同于传统公、私法的一个重要表现.  相似文献   

9.
在市场经济日臻完善的情况下,经济法体系的研究也应当跟随其脚步。经济法体系的研究应该更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本文以经济法增量利益理论为视角,尝试重新构建其体系。  相似文献   

10.
传统的部门法分类方法将知识产权法归入民法,这种划分值得商榷。实际上,知识产权法作为公法、私法领域之外的社会法,和经济法却有着紧密的联系。文章试图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兴起的时代背景、经济法的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等几个方面阐述知识产权法与经济法的渊源,同时在法理上比较、论证将知识产权法归入经济法的调整范围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1.
竞争法域外适用有两种引发机制,即传统理论中的"效果原则"和国际私法中的"直接适用的法"理论.这两种机制分别从公法和私法两种不同的角度出发,导致了殊途同归的结果,即使得竟争法有了域外效力.必须明确的是,二者产生的根源和采取的立场的差异,导致了其在本质上存在着天然不可逾越的鸿沟.  相似文献   

12.
权力与权利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国家公权力与公民私权利必须严格界分,公权力和私权利的行使都有一定的边界。公权力介入私权利应当是正当的,私权力的行使应当是合法的。延安"黄碟案"正是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冲突。对公权力介入私权利的正当性及私权利行使的合法性的分析,揭示公权力与私权利的行使界限,明确公权力与私权利正确定位和合理配置问题,同时提出在我国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和推进法治的进程中,要保持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平衡及和谐的观点。  相似文献   

13.
行政相对人的行政创意权是行政相对人所享有的对于行政事务发展格局进行分析、判断并作出预测性建议的权利。其权利主体虽然是行政相对人,但该权的内容却是公权范围内的权利,与公共行政权的行使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它包括制定管理规则的创意权、形成新的法律关系的创意权、构设社会机制的创意权、选择重大行政事务的创意权等基本范畴。设立行政相对人的行政创意权有助于弥补行政法治价值、平衡行政法治主体、拓宽行政法治客体、实现行政法治内容。因此,必须确立行政相对人行政创意权的宪法地位,加强其行政立法保护及实现手段。  相似文献   

14.
权利主要包含利益与法律之力两种因素,请求权本质上系法律之力,不存在被侵犯之可能.请求权实乃相对法律关系的抽象与提取,基于基础权利而生.请求权为基础权利内在的法律之力的外化,旨在维护权利所含利益.请求权成为基础权利向诉权过渡的中介,体现了私法对个人自由的极大关怀与对意思自治的追求.其与诉权在权利属性、构成要件和存在关系上均有差异,与债权在权利本质、有无侵犯可能和权能等方面亦存在较大的差异.  相似文献   

15.
奎太法则是传统私人执法和公共执法的一种优化结合,代表着公共执法领域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对我国现行的竞争法执行体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在竞争法执行中引入奎太机制,可以相对更好地实现对竞争权益的保护,是有效克服当前我国竞争法执行困境的一种路径选择。构建以奎太机制为中心的竞争权益实现新机制,应当着重在原则性设置、主体制度、证据制度、处罚比例分享机制、救济、监督等上予以重点努力,允许试,鼓励创新,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环境。  相似文献   

16.
“国家调节说”是中国经济法学中的主流学说,在中国经济法学的发展中,“国家调节说”是中国‘‘大经济法’’的主要批判者,“国家调节说”在各个发展时期都显示出自己的特点,这些特点也足以说明了“国家调节说”为什么对社会有这么大的影响力。  相似文献   

17.
公私观念源于对土地和财产的所有权,各种公私观念的核心是为了解决公与私利益之间的矛盾。中国早期公私观念中推崇"大公无私",贬斥"以私害公"是一个基本取向,并由此衍生为一种社会行为准则和规范。公私观念模式的基础就是实现和完善"公",以公为中心,以公为主体。尚公意识被后人不断地优化,成为人们的政治信念、道德理念和价值目标。公与私在现实中往往处于矛盾的状态中,公私合一、公私兼顾是难以实现的,公与私始终处于背反的境地。这种矛盾主要体现在利益的冲突上,而解决这一矛盾的准则是以"公"为先,只有一切为了公利,维护公利,才是解决这一矛盾的唯一途径。最终使得"天下为公"成为社会行为的根本准则,作为一种精神追求和道德行为规范,对稳定社会秩序有着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国际私法中法律冲突的性质,向来为学者们所关注。欧洲传统国际私法与美国现代冲突法在解决法律冲突的过程中,分别采用不同的立法政策和不同的法律选择方法,就是由于各自对法律冲突性质的认识性差异所导致的。因此,透彻理解法律冲突的性质,对国际私法的研究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起源于罗马法的一物一权原则是大陆法系国家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但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一物一权理论及其基本原则地位受到了严峻挑战。从分析一物一权原则的界定出发,结合具体案例,论证一物一权原则在现代社会中存在的必要性。然后利用一物一权原则对现代社会的特定现象进行解释,并提出完善一物一权原则的对策,旨在为一物一权原则在现代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理性支持。  相似文献   

20.
自从研究经济法理论以来,我先后提出过四种理论观点:"结合论"、"纵横统一说"、"分合论"、"社会基本矛盾论"。它们所处的时期、阶段不同,名称也有异,但主旨思想和理念却一贯始终,30年不变。在东西方经济法产生、形成上如果找不出共同的原因,它就无规律可言,就无法形成统一的经济法科学。现代经济法产生、形成的一般条件有:社会化的大生产和发达的(或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即现代市场经济;有组织管理经济职能的现代国家机器;有公法与私法结合的综合系统调整经济的现代法学理论思想和法律体系。经济法理论所主张的划分和确立法律部门的标准有两个:客观标准和主观标准。经济法主张主客观标准统一论。此外,有关法的基本原则、主旨观念、调整功能等,也都可作为进一步划分和确立法律部门的标准。自1986年《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草案)的说明》公布后,经济法界发生了"守纵去横"的倾向,过度强调国家主导地位和决定作用的"国家论"成为经济法理论中的最强音。如果没有国家介入经济生活,就没有经济法。但我不同意"国家论"过度强调国家的绝对主导作用,过度漠视企业的基础地位。搞纵横分裂、想让经济法偏安于"纵向"一角是没有出路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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