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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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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太平天国婚姻习尚的历史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太平天国内部的婚姻状况是一种显为抵牾和不规范的状态。主要表现为拆散夫妻与恢复夫妻生活;多妻与一夫一妇;官媒婚与自由婚。太平天国实行了一项前后、上下迥异的婚姻政策,这一政策的转变只是为了笼络官兵,聚拢军队的战斗力,是出于战争需要的考虑,并非体恤天朝军民。它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婚姻陋习的变革。  相似文献   

2.
太平天国主张并重视妇女教育,在客观上对解放妇女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并非是太平天国男女平等思想的体现,更不是解放妇女的一种自觉的主观措施。从太平天国妇女教育的目的、内容和用途来看,它只是太平天国宗教思想的一种体现,反映出客家妇女教育的遗风,没有摆脱传统封建女子教育的范畴,本质上仍是封建传统伦理道德。  相似文献   

3.
婚姻是人类伦理的基础,也是社会世俗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作为人类生活整个体系中的一种文化要素对婚姻事务和观念有着重大的影响。透过作为婚姻缔结形式的婚礼习俗,我们可以看出各大宗教或通过神圣的宗教婚礼或经由源远流长的教义对社会群体的婚姻观念和家庭生活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虽然中西文化发展模式不同,宗教信仰内涵迥然相异,然而无论是基督教影响下的西方婚姻还是道佛教理念渗透下的中国传统婚姻,都选择用宗教话语权来彰显其神圣性和重要性。  相似文献   

4.
古人十分重视婚姻,认为婚姻乃人生中、家族中头等大事,所以,周代婚礼仪式繁多,有"九十其仪"之说.婚礼虽然庄重,但并不热闹.人们普遍认为汉代以前的婚礼,男女双方都不贺,女子还要"哭嫁".然而,社会发展到西周末东周初,婚礼也发生了渐变,<周南·关睢>诗中所描写的新婚场面,正是给婚礼由"不贺"到"庆贺"的见证.本文从<关睢>产生的年代、地域和编诗者意图几方面作了初浅的论证,以求得出较为合理的解说.  相似文献   

5.
太平天国主张男女婚恋自由,与中国封建社会传统婚姻相比较,的确出现了一些值得肯定的变革,长期受到学界和社会的高度肯定,并将其作为妇女解放的一大依据。我们认为,太平天国所体现出的婚恋自由现象,是由于战争条件下的特殊需要,是广西客家和壮族婚俗在太平天国中的一种自然反映,主观上没有男女平等和解放妇女的任何色彩,对于太平天国男女婚恋自由现象.必须实事求是地加以评价。  相似文献   

6.
在传统社会中,女性在婚姻关系中的自由权利一直被漠视,这种状况直到抗日战争爆发前仍无改变。晋察冀边区政府成立后,为发动妇女参加边区建设,将妇女从传统的封建伦理束缚中解放出来,通过实施《晋察冀边区婚姻条例》等新的婚姻政策,彻底改变了旧的婚姻制度下无婚姻自由、男女不平等、包办买卖婚姻等封建陋习,女性的自由婚姻观念得以确立,妇女在婚姻和家庭中的地位得到极大改善。  相似文献   

7.
赵树理的小说乡土气息浓郁,蕴含着丰富的民俗资源。作家能够深入民间话语系统,在讲述农民故事的同时,呈现了与农民一生息息相关的人生仪礼,主要涉及人生仪礼中的婚礼和葬礼。赵树理小说中的婚礼描写展现了封建婚姻对人的毒害和进步女性追求婚姻自由、勇敢抗争的两个面向,表现了婚礼中新思想与旧思想的激烈对抗;葬礼描写展现了在丧礼费用和高利贷盘剥下农民的惨状,并呈现了一场特殊葬礼的民俗价值。在时代潮流、社会变革、乡村社区的背景下,婚礼和葬礼犹如两个相对稳定的横截面,沉淀着民众世代传承的情绪,也凸显出要求变革的现代精神。  相似文献   

8.
中西方因历史,宗教信仰,价值观念的不同,导致中西方在婚姻的习俗,婚礼的服饰,婚礼的仪式及婚宴方面有着极大的不同。本文主要是对中西方婚礼习俗进行对比和探讨,这样有助于中西文化的进一步交流。  相似文献   

9.
长期以来,学界对太平天国的婚姻制度,尤其是婚恋自由给予了高度肯定。其实从婚配类型看,太平天国除存在自由婚外,还大量存在官媒婚、掠夺婚、国家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等。在太平天国,传统的"父母之命,媒灼之言"变成了国家之命,变成了国家之言。"国家"取代"父母","媒官"取代"媒灼"。婚姻的主体不是个人,而是天国。太平天国不顾妇女的意愿,为了某些利益和原因,强行女子婚配。妇女毫无选择自由,不得有丝毫反抗。妇女仅仅被看成是"性"的需求品。她们与几千年封建制度下的姐妹们一样,意志被强奸,自由被剥夺,幸福被毁灭,成为太平天国封建专制制度的最大、最无辜的牺牲品。"太平天国革除了两千年来妇女所受到的被愚昧和被玩弄的待遇"的记载显然不是实事求是的。  相似文献   

10.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是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变的重要时期。尤其是晚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出现诸多新的发展因素和趋向,传统的与新生的彼此混杂,形成了一种充满张力的特殊状态。表现在婚姻问题上,一方面以知识分子为先导要求婚姻解放、婚姻自由;另一方面,由于贫困和阶级分化的加剧,一些相应于贫困而生的婚姻形态重新流行于基层社会,赘婿婚就是其中一种,并在不同地区、不同个案上表现出不同的形式和特征。由于赘婿在家族、宗法中的特殊地位,也引发了不少有关继承与财产的纠纷案件。  相似文献   

11.
简·奥斯丁在小说《傲慢与偏见》中通过对几起婚姻的描述,表明了她的婚姻观: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婚姻才会幸福,贪图金钱和情欲的婚姻不会幸福;财产和社会地位在婚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不应单纯地为了金钱而结婚。  相似文献   

12.
春秋诸侯媵妾婚有关问题考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羊传》关于“诸侯一聘九女”的记述一直被当作春秋时期媵妾婚的定制、常态。但除了《春秋》所载鲁伯姬嫁宋,卫人、晋人来媵的事例外,难以找到其它例证。《左传》所载多为诸侯娶一国,由嫁女陪嫁蛭或娣。目前著录的媵器中,以一器铭一女,两国通婚为常态。这与文献记载相合。以一器兼铭两女,共嫁一夫的三国通婚为辅。尚未见一器兼铭三女,四国通婚的媵器,这说明“诸侯一聘九女”不是媵妾婚的定制。一般来说,几国通婚就构成几国婚姻政治联盟。  相似文献   

13.
ObjectiveThis study examin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hild marriage and intimate partner violence (IPV) in Ghana, looking specifically for possible mechanisms driving the relationship.MethodNationally representative cross-sectional data were collected from 2289 ever-married Ghanaian women and analysed using random-effects regression techniques.ResultsWomen who married as children differed significantly from those who did not in their socio-economic characteristics, attitudes to societal gender norms and autonomy. Compared to those who married as adults, women who married as children had lower levels of education, were more likely to endorse patriarchal gender norms and had lower levels of autonomy within the household. Results also showed significant relationships between child marriage and three dimensions of IPV (physical, sexual and emotional). However, for physical and sexual violence, this relationship was completely mediated by differences in the socio-economic characteristics of the women, their attitude to gender norms and their autonomy within the household.ConclusionResearchers must pay attention to these intermediary factors when theoriz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hild marriage and IPV. Policy makers in Ghana must ensure that young girls receive formal education and have the self-efficacy and skills to reject patriarchal gendered norms that threaten their security and well-being.  相似文献   

14.
建国初期贯彻婚姻法运动的政治动员具有模式的运动化、主体的权威化、策略的灵活化和方式的多样化等特点,唤醒了群众(特别是妇女)对婚姻自主权、平等权的追求,改变了旧的婚姻习俗,树立了新道德、新风尚;完善了婚姻登记制度,依法结婚、离婚深入人心,初步实现了从事实婚姻向法律婚姻的转变;激发妇女参与各项政治活动和生产劳动的热情。同时也具有负效应。  相似文献   

15.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始,推动法律儒家化进程,对儒家伦理进行推广和贯彻便成为封建统治集团法制建设的中心。在这一过程中,以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为核心的婚姻礼法率先承担起传承儒家伦理的重任,从缔结婚姻的形式要件到实质要件都严格贯彻儒家伦理道德,最终为儒家化的封建法律秩序的构建做出了重要贡献。因而对儒家伦理进行宣传和推广、对违反儒家伦理的行为进行惩治的伦理教化功能可以说是汉代婚姻礼法的主要功能追求。  相似文献   

16.
唐代西州下层女性的婚姻生活既有与中原地区一脉相承的方面,又基于该地自身情势形成了某些特色。女子初婚年龄普遍在21-30岁之间,其中23岁以后结婚者占相当比重,晚婚现象突出,10岁左右的夫妻年龄差距为多数和正常情形。形成此种婚姻模式的主要原因即唐对西域的频繁战事。女子婚后地位较低,但孝养观念浓厚。丧夫后的女性主要有三种去处——继续留在夫家、归宗和改嫁,其中第一种选择居多。  相似文献   

17.
采用婚姻调适测定量表和幸福感指数、总体情感指数量表对1553名福建已婚女性居民进行调查分析。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控制混杂因素后,婚姻调适不良是导致福建已婚女性居民幸福感不高的主要原因。结果表明,福建已婚女性居民婚姻调适影响幸福感,改善婚姻调适状态,能够提高幸福感,进而提高她们的心理健康状况。  相似文献   

18.
夫妻忠实义务是夫妻之间专一性行为的义务,我国《婚姻法》应当承认夫妻忠实义务的可诉性,将重婚、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之外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情形也纳入损害赔偿范围,同时建构配套的婚内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9.
《周易·归妹》六三爻辞反映的帝乙之女嫁周后大归的原因是"未婚先孕",即嫁前怀孕未能通过三个月庙见期的检验就被周休弃返回娘家。根据有二:一是《归妹》上六爻辞所反映的三月庙见婚礼及其检验贞洁的性质和作用;二是周族宗法组织的客观要求以及商族婚前两性关系的自由和混乱。  相似文献   

20.
无效婚姻制度是结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公民的结婚行为,保护当事人及子女利益,促使公民建立合法婚姻关系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文章分析了我国大陆地区关于无效婚姻的法律规定,借鉴外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大陆地区的实际,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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