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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论述了公安交通警察机关对交通事故作出的责任认定的性质,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行政机关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是一种单纯的技术鉴定。当事人对之不服的话,应当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2.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越来越多。由于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规定不明,行政法学界对此也有不同的认识,各地法院对受理此类案件执行的也不一致。这直接影响了司法统一性和行政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3.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存在很大争议。目前的司法实践,法院对这一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不予受理。这使得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行为缺乏应有的法律监督,不符合依法治国的理念。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机关履行处理交通事故职责的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中的行政确认。为此,应当允许当事人对这一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这既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加强对这一行为的司法监督,还有利于增强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相似文献   

4.
法律界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性质及其可诉性问题的争议一直都没有定论,造成了一定的司法混乱应尽快予以统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其性质是属于鉴定结论种类的一种证据,且已被《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现行有效法律法规明确排除在行政诉论受案范围之外,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5.
为了解决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后,启动诉讼程序与审查“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复杂性之间的矛盾,扩大对违法抽象行政行为的救济范围,应将不服抽象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适格原告,区别于不服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适格原告,将其划分为程序适格原告和实体适格原告,以期对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6.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应当提起何种诉讼的问题一直没有定论,学术界对此意见不一。目前主要有三种司法救济途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三种救济途径各有利弊。本文在对三种救济途径的利弊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是最佳选择。但行政诉讼本身也有缺陷,为弥补提起行政诉讼的缺陷,及时解决纠纷,应当赋予法院对行政裁决的司法变更权。  相似文献   

7.
根据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不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之内,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对此提出质疑并且提出修改议案。为了实施有效的监督,可以通过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由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交通部门的上级政府机构监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可以让检察机关和政府律师共同参与监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还可以引入听证制度,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举行公开的听证。  相似文献   

8.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为交通事故行政处罚、刑事诉讼以及民事诉讼的重要讧据,对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影响巨大。为了提高交通行政部门行政行为的公正性,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当被列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9.
所谓行政公诉,是相对当事人自诉而言,即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行政机关部分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众所周知,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并称为三大诉讼制度。在我国,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采取的都是自诉制度,即只能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诉讼,其它团体、组织或机关则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至于检察院,虽然可以对行政诉讼实施监督,却只能对失效判决提出抗诉,且不享有提诉权和直接的参诉权。《行政诉讼法》之所以作出行政诉讼为自诉制度的规定,是因为该法在讨论制定之时,正值社会主义国家大都把工作重心转向建立以竞争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理论界十分强调人民意志自由,认为当事人应当自由处分自己的权利。因此,  相似文献   

10.
在行政诉讼中附带提起民事诉讼,是行政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但对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我国《行政诉讼法》未作出明确规定,在行政审判实践中的认识不一致。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应包括:不服行政处罚的行政诉讼当事人就民事侵权赔偿问题提起的诉讼;不服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权属确认并就民事侵权赔偿提起民事诉讼;不服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的强制性补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就第三方的补偿纠纷提起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11.
行政救济实为有权机关在行政机关首次适用法律之后所实施的第二次适法行为,其本身亦符合“上诉审”之性质。故刑罚中的“上诉不加刑”应当逐渐援引至行政救济程序中,以防止对受处罚者的二次伤害。只是在行政法论域中,“上诉不加刑原则”被修辞成了“禁止不利变更原则”。基于保障公民寻求救济之基本权利、限制处罚权之滥用、维护政府信用的需要,无论是行政处罚程序,还是行政处罚复议程序,亦或是行政处罚诉讼程序,有权机关均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诉或抗辩而加重该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相似文献   

12.
浅论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诉行政执行是将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提交法院审查、执行,通过分割行政权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护相对人的利益、防止滥用行政权的目的。从现实情况来看,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并不意味着行政行为的合法、正确。在我国诉讼环境不佳、公民意识不强的情况下,进一步完善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制度,对减少行政侵害的发生,保护相对人的利益具有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将行政机关公职人员公职权的保护,纳入到行政诉讼的视野,无论从国外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研究发展来看,还是立法的实践需要方面都证明了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司法权对公职关系的介入并不会影响到行政权的完整性,由行政机关承担证明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责任,法院的诉讼救济职能体现在重点突出程序性审查的基础上兼顾实体性审查,从而在完善我国诉权的完整性的同时进一步推进我国法治进程。  相似文献   

14.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本文运用行政法学理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本质特征进行分析,认为,只有1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界定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才能引入制约与监督机制,克服该项管理活动中随心所欲、滥用职权、违法认定的现象,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更客观、公正、合法,切实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事诉讼分公诉与自诉,在公诉案件中刚性过大,控辩双方很少有交易的空间,在实践中多采用法院审理时私下调处的方式进行,未免有不合法之处。引入辩诉交易制度,有助于解决我国刑事审判中的效率问题。而作为过失犯罪的交通肇事罪恰可以成为试点的实例。  相似文献   

16.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给付竞合时被害人能否兼得?这在法律理论和实践中争议很大。我们认为,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给付竞合时,被害人能够兼得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保险给付,有利于保护作为社会弱者的广大受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17.
当前,人们对于行政诉讼制度基本价值了存在一些正确认识。我们只有在正确理解我国行政诉讼中相对人合法权益保护与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和支持两方面价值取向的关系,认识行政诉讼制度基本价值取向对原告资格制度的要求的基础上,才能发现现有原告资格制度的不足并使之更趋完善。  相似文献   

18.
互动性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在行政行为的形成、行政行为的过程、行政行为的目的与客观效果的实现的一致性等方面采取互相促动方式,通过制约与激励机制,为实现公共利益与私益的最大化而由行政主体作出或由双方合意而作出的行政行为。按照互动程度不同,互动性行政行为分为成立型、过程型和激励型三种。可接受性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是互动性行政行为的基本原则;互动性行政行为打破了传统的行政行为效力规则,在法律救济途径和承担责任主体等方面具有独立的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19.
在业已启动的诉讼程序中依法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为诉讼第三人,确认诉讼第三人必然会受到本诉的制约,而立法对行政诉讼第三人如何确认只有粗略规定,理论研究也相对薄弱,这与行政审判客观上要求对相关各方利益做出公正裁断的矛盾十分突出。对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确认,应结合行政实体法运作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外延和司法审查的有限性及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变化的可能性,综合判断,区分类型。  相似文献   

20.
根据教育部第12号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范围做出了界定。高等学校与大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有3种:其一,两者之间因教育教学活动而缔结成的法律关系;其二,高等学校与大学生之间的外部行政法律关系;其三,我国行政法学上所讲的内部行政法律关系。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原则。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分析为:高校承担责任,他人承担责任,学生或家长承担责任,混合型责任。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及处置方法为:建立大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制度,建立高校教育设施管理责任制度,建立高校学生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制度。在加强防范的同时,高校还应该健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置机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要以全力抢救生命为第一原则,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尽量减少损失,形成快速反应的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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