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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依农 《中学语文教学参考(初中生版)》1997,(4)
『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陕西鲁依农“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是《鸿门宴》中樊哙指责项羽时说的一句话。这句话中的“王”字该如何理解呢?是名词的使动用法,还是名词活用为一般动词?高中语文课本第二册第306页注释⑧中是“〔王之〕王,为王。之,指咸阳。”显然是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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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桂奇 《中学语文教学参考(初中生版)》2000,(5)
高二册《鸿门宴》中 ,樊哙在指斥项羽时有句云 :“怀王与诸将约曰 :‘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此中“王之” ,以前的课本 (人教社 1991年4月第 1版 )注为 :“王 ,为王。之 ,指咸阳。”现在的课本 ( 1995年 6月第 2版)则改作 :“王 ,使他为王。之 ,指咸阳。”笔者以为 ,改注较旧注错之更甚 :将“王”视为使动用法 ,除这个改注外 ,课本中还有两处 :一是《鸿门宴》文后练习第二题第 3小题 ,《教学参考书》提供的参考答案是 :“王 ,动词 ,使动用法 ,封……为王。”一是高三册《单元知识和训练·词的活用》中在解释“使动用法”时云 :“‘王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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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东来 《新疆教育学院学报》1995,(3)
《鸿门宴》(《史记·高祖本纪》)中有一句话“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现行高中语文教材对其中“王之”的注释不同:课本的解释是“王,为王。之,指咸阳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丛书《语文》的解释为“以他为王②;”徐中玉主编的《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释此句为“谁先打败泰军进入咸阳就封谁为王③”。后两种解释都是把“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中的“王之”作为动实关系处理的,并把”‘之”字理解为指人。这样解释表面看是讲得通的,但联系《史记·高祖本纪》等文,仔细推敲,便发现此句中的“王之”不应解释为动宾关系,“之”字也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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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门宴》;“怀王与诸将约曰:‘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句中的“王之”,’84版、’88版教材处置成意动用法:“以之为王”、“以他为王”。这是缺少史料依据的。’91版教材更换了说法:“王,为王。之,咸阳。”视“王”作动词,将“王之”看成动补结构,无疑是正确的。然而将“之”指代的具体处所厘定为“咸阳”,将“王之”=“王咸阳”,依然值得商榷。 考察《史记》之用词,常常可以见到“王XX,都XX”这类固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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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第一册《鸿门宴》一文中有两处注释值得商榷。①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课本注释为:“[王之]就是以他为王。”按此解释则“之”指代“他”,复指“先破秦入成阳者”,单就此句看似乎能讲通,但联系上下文看就会发现问题。“沛公军霸上,未得与项羽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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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二册《鸿门宴》一课“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王之”,注释曰:“以他为王”。“王”字在此是名词活用为动词当然没有疑问,问题是它到底用如使动词还是用如一般动词,而古代汉语中判断一个动词到底属于何种用法时唯一可靠的根据便是从上下文意中去推求,判断用如动词的名词时亦当如此。从字面上讲,“以他为王”是讲不通的,“为”什么“王”呢?倘若为天下之王的话,怀王将何处?若为一般的诸侯王,则项羽以后封刘邦为汉王可谓不负约。可事实上刘邦以后声讨项羽的第一条罪状便是负约:“始与项羽俱受命于怀王,曰先入定关中者王之,项羽负约,王我于蜀汉。”原来刘邦不是争一个“王位”,而是争虎踞龙盘的秦地。“王”显然是用如一般动词“称王”,“之”自然不是指刘邦(先入咸阳者),而是指秦地汉中了。是“称王于此”而不是“以他为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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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武 《中国小学语文教学论坛》2005,(15)
1《.鸿门宴》中的“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中的“王之”,课下注释⑧解释为:“做关中王。之,指以咸阳为中心的关中地带。”这句话,一般认为“王”应破读为“wàng”,作动词,解释为“称王”。《古汉语常用字字典》(2003年最新修订版,以下此书同此版本)中对此字的解释为“(二)wàng1.〈动〉称王;统治天下。《史记·高祖本纪》:‘吾与诸王约,先入关者王之。’”既然如此,那么应当在“王”和“之”之间加上“于”字,是“王(于)之”,这是一句省略了介词的倒装句,译成“在这里称王”,说成注释中所说的“做关中王”也可以。或者也可以不看作省略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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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高中语文(2007年版)第一册(必修)中的课文《鸿门宴》里有一句:“怀王与诸将约曰:‘先破秦人咸阳者王之’。”对这一句子中的“王之”,课文注释为:“王之,做关中王。之,指以咸阳为中心的关中地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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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俭 《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2,4(3):66-66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试验修订本·必修)语文》(以下简称《新编高中语文》)第一册《鸿门宴》这一课文中有“怀王与诸将约曰:‘先破秦入咸阳者王 相似文献
15.
高中语文第二册《鸿门宴》一文中“距关,毋内诸侯”的“内”,课本注为:“内,同‘纳’,接纳。”我以为极不妥当,应予订正。理由是: 一、秦朝末年,各种反秦势力蜂起,且皆以“先破秦入咸阳”称王关中为目标,你争我斗,势不两立。因此,这里的“内”就是“内”,指函谷关内(西)。“毋内”就是“毋使内”,就是“毋使之内”,就是“先破秦入咸阳”的沛公“毋使诸侯进入函谷关内”。为什么这样讲呢?你攻我守,你来我打,如此而已。守之唯恐不固,打之唯恐不力,怎么能谈得上“接纳”呢?如果硬解成“接纳”,就把诸侯之间刀兵相见、你死我活的情势变为比较友好或至少是一般关系了。这既有悖历史事实,也破坏了本文所描写的刘项争斗的紧张气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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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在古汉语里,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等在不同的语境中,可按照一定的语言习惯加以灵活运用,即这类词可临时用作其他类词,这种现象叫词类活用。词类活用的内容较多,比较复杂,大类之下有小类,小类之下有细类,概括说,主要有下面的一些情况。1.名词的活用:(1)活用为一般动词,如“非能水也”中的“水”释作“游水、游泳”,名词用作动词。(2)活用为使动词,如“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中的“王”释作“使……为王”,使动用法。(3)活用为意动词,如“稍稍宾客其父”中的“宾客”释作“把……当作宾客”,意动用法。(4)活用为状语,如“卒廷见相如”的“廷”原为名词,指朝堂,而这里用于动词“见”的前面成为状语,释作“在朝堂上”,具有副词性,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地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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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庆祥 《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4,(4)
统编教材初中《语文》第五册选了《捕蛇者说》一文,注者把“当其租入”一句注为“抵他的税收。当,抵。”这种解释,我认为欠明确。《语文月刊》一九八三年第十一期,程瑞君同志的《初中语文第五册文言文注释商榷》一文,就上述注释提出了不同意见,把“租入”解作“租税”,认为“‘租入’在这里不是一个词,‘租’是名词,租税;‘入’也是名词,同样是租税”,“‘租入’在句中是同义词连用,以凑足音节,增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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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盛江 《中国小学语文教学论坛》2001,(22)
人教版新编高中语文(试验修订本)第一册,存在几个知识性的问题,在此提出商榷。 1.《勾践灭吴》中“而摩厉之于义”一句注释“摩厉”为“同‘磨硕’,切磋”,其中“磋”为“磋”之别字,应改为“切磋”。(P60注 23) 2.《劝学》中“假舟揖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注释“能水”为“指游水。能,动词”。此注释不准确,“能”应为“擅长”之义,“水”应为“游水”之义。“能水”应译为“擅长游水”。这样讲,也符合上下文的行文特点。(P76注23) 3.《鸿门宴》中“先破秦人咸阳者王之”一句,注释“王之”为“做关中… 相似文献
20.
李文坛 《宁夏师范学院学报》1985,(2)
《鸿门宴》中有“道芷阳间行”一句,目前一些注本的解释,我觉得是欠妥贴的。《中等师范学校语文课本·文选和写作·第五册》和《五年制中学高中课本·语文·第二册》《鸿门宴》一课,对“道芷阳问行”的注释是:“[道]取道”。又师范课本“练习”三和中学课本“思考练习”五说:“古汉语中,名词还有一种特殊的用法,就是用来修饰动词,作动词的状语。如‘道芷阳间行’里的‘间’,原意是小道,这里却用作动词‘行’的状语,表示动作的处所。‘问行’就是‘从小道走’。”一些影响较大的著作如《古代汉语》(王力主编)、《古代散选》(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朱东润主编),对“道芷阳间行”句的注释,也大体如此,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