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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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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丹梅 《新疆教育》2013,(12):114-114
教师的教育法律意识是教师关于教育法律认识的心理、观点、思想体系和教育法律知识的总称。教师教育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法律素质的提高不但关系着教育事业的发展而且还关系到青少年综合素质的提高。特别是农村小学教师教育法律知识欠缺、教育法制观念淡漠、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倡导教师学法、懂法,培养和提高农村小学教师的教育法律意识是我国教育走上法制化轨道的必要前提和基础。  相似文献   

2.
陈启新 《培训与研究》2001,18(2):114-115
反思教师违法现象,作者认为教师违法的主要原因是教师不懂法,受师道尊严思想的影响和教师教育理论素养欠缺等.依法执教需要教师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教育理论,全面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法律意识和教育教学水平.  相似文献   

3.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包括了行政主体、法人、公民以及其他组织。其中行政主体可以划分为名义主体(行政机关、被授权组织)、过渡主体(内部机构、受委托组织)和实际主体(行政公务人员)[1]。我国对行政违法的研究具有两种理解:其一强调行政违法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其二强调所违反的法律是“行政法律规范”,侵害的是“行政法律关系”,对行政合法行为和行政关系的破坏。本文所指的教育行政违法采用的是第一种看法,只考虑在教育活动范围内,行政机关构成的行政违法主体对行政违法对象所造成的法律关系的侵害行为。一、教育行政违法的特殊性1.教育行…  相似文献   

4.
当前,在学校的管理和教育中,教师的侵权问题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仅违背了国家的教育方针,也严重违反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阻碍我国教育民主化和法制化进程.如不能得到有效遏制,危害极大.因此,教师因教育法律观念淡薄导致的违法现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5.
国之兴衰,以教育之优劣为枢机;而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之本,德育为先。文章以近年来见诸于报端、互联网等上的中小学教师典型违法案例为中心考察我国教师师德建设问题,目前中小学教师违法案件影响坏的是中小学男教师性侵女学生。为避免或减少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不仅要完善相关法律,而且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不断健全师德教育制度以及监管体系等。  相似文献   

6.
对学生评价是教师的职责,是法律赋予教师的合法权利,但在实际评价中,有很多违法现象。有的侵犯了学生的平等受教育权,有的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有的使学生的身心健康受到伤害。因此,教师要通过改变观念、学习法律知识和教育科学理论,切实保证学生评价的合法性。  相似文献   

7.
法律语言是一种专业化语言,既体现国家立法意图,又具有法律专业特点。在学校法治教育中,教材中的法律语言、课堂上的法律语言、学生形成的法律意识均在法律语言的场域完成。以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教材《法律与生活》中的法律语言为分析对象,借助合法化语码理论,探索教学中教师语言的转化、教师教学实践的转化、学生学习方式转化的方法,为更好地实现法治教育目标提供一种新的思考路径。  相似文献   

8.
在基础教育中,我们以往的法律教育有一个明显的倾向:法律知识是学生学习的对象,法律教育的目的就是让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在这种倾向的指导下,法律知识显得比人重要,学生被淹没在法律知识体系之中了.比如,以往的教材可以花大量的篇幅来条分缕析违法和犯罪等法律概念,而却遗忘或者说忽略了中学生如何避免成为违法、犯罪的受害者,如何避免自己违法犯罪.这种法律教育实际上是一种应试化的教育,用法律知识的学习遮蔽了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的养成.我们认为,中学生学习法律的根本目的还是形成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从这个角度看,人比法律重要,法律是为人、为青少年学生服务的.因此,转变法律教育的目的观、突出法律为中小学生服务的思想是当前法律教育转向的方向之所在.  相似文献   

9.
随着《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的颁布实施,教师、学生的权益有了法律的保障。但在实际教育教学活动中,仍然存在着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违法现象。如,教师将没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赶出教室、对调皮捣蛋的学生不让参加考试……令人遗憾的是,许多教师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教书育人是教师的职责。在教书育人过程中,教书是手段,育人才是最终的目的。因此,作为头戴“灵魂工程师”桂冠、号称“园丁”的教师,应当要做守法的表率。要按照教育法律规定的要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正确行使法…  相似文献   

10.
随着《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新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规范、制度的颁布与实施,使得教师的从教行为规范有了制度与法律的约束,许多教师慑于法律与制度,对学生的过激行为也越来越少了.但是,在一些教师的心理当中,还是认为教师就应该有绝对的对学生的支配权,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少了,但是"语言暴力"却随处可见.一些教师教育学生的语言比较的随意,但对于学生来说,正是教师这不经意的语言使他们由兴奋走向了失落,由兴趣高涨走向了默然无声,造成了心灵上的极大伤害.  相似文献   

11.
各部法律之中,都有法律责任的专章或条款,它是法制尊严和法的实施的重要保证,中小学教师只有全面掌握和理解什么是法律责任,教育法为什么要设定法律责任,它有哪些种类,承担教育法律责任的主体和形式等教育法律责任的一般知识才能增强遵守教育法的观念,在教育活动中自觉维护自身和法律关系主体各方的权益,履行法律义务,避免出现违法侵权行为。一、了解教育法律责任的含义、特点和为什么要设立法律责任条款法律责任是法律关系主体实施了违法行为而必须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从法律意义上来理解法律责任,就要明确:法律责任与违法…  相似文献   

12.
随着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公民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依法治教已成为现代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这就要求教师必须树立法治观念,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依法自觉尊重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然而,遗憾的是,一些教师由于法制观念淡薄,在管理学生的过程中仍存在着种种违法行为。这种现象不仅严重侵犯了学生的法定权利,而且有损于人民教师的形象,一些教师也因此走上违法甚至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   基于此,本文拟从教师执教过程中常见的一些违法现象入手,试图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深刻剖析其…  相似文献   

13.
教师语言暴力作为教育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一种不合理现象,长期以来未受到教师的高度重视,以致教师语言暴力的伤害性事件时有发生。本文从儿童心理视角出发,对小学生遭遇教师语言暴力情景后,心理所受伤害性进行分析,认为教师的权威角色、家长的无视、小学生心理无助时教师语言暴力具有严重伤害性的重要原因。教育工作者必须从教师自身、法律制度、生命教育、家庭教育等方面考虑,全面保障学生不受语言暴力的伤害。  相似文献   

14.
加强教师培养、选拔和继续教育过程中的法律教育,对于发展我国教育事业、提高教师法律素质、保护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教师的法律身份是关于教师与其他各类教育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规定,是建构教师权利、责任与义务体系的核心依据.明确教师的法律身份是教师队伍建设中的前置性与根本性问题.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对义务教育教师法律身份界定不明已经严重影响了教师权益保障与队伍建设.当前,以法律形式确立义务教育公办教师的国家教育公务员身份是我国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与现实需求,同时应抓紧研究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度以及相关的职业、待遇、培训、法律救助和监督问责等保障机制与配套政策.  相似文献   

16.
从认知到行动:教师教育法律素质的概念、意义和结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已成为当今教育发展的重要命题.依法治教工作的推广和实施、教师队伍的教育法律素质是重要的影响因素;提高教师队伍的教育法律素质,培育法治精神是依法治教的基础工程.笔者将教师的教育法律素质分为:教育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为提高教师教育法律素质的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7.
培养卓越法律英语人才是我国对外发声的战略需要,也是涉外法律事务实践和教师转型的需求.以人才培养为背景研究法律英语教学目标,培养重心在应用型法律英语人才而非学术型法律英语人才.思考语言与法律学科交叉下,语言学习策略、语言交际能力和跨文化与法律英语的关系.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对教学困境提出了完善教材、培养思维和重视师资建设的...  相似文献   

18.
法律语言是法律工作者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由于法律语言在法律活动中有重要的作用和功能,应当在高职法律专业开展法律语言教育。目前在我国仅有个别职业院校开设了法律语言教育课程,因此讨论法律语言教育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新课题。高职法律专业法律语言教育的构建可以从法律语言教育的目标、原则和方法来探讨。  相似文献   

19.
大学生状告母校的案件屡现媒体,有关部门及高校教育管理者并未予以足够重视.高校屡成被告的主要原因是高校的教育理念滞后、教育法制欠缺、教育行为违法及大学生权利意识增强等等.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必须有法律控制措施.  相似文献   

20.
一名合格的教师,不仅要具备法定的专业水准,良好的职业道德,更要具备现代人的法 律观念和法制意识。这既是当代社会对一个普通公民的起码要求,也是依法治校在学校内部管 理、教师师德建设中的具体表现。应当肯定,绝大多数教师崇尚师德,遵纪守法,但也确有一 些教师,法制观念淡薄。他们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特别是在对学生的管理活动中,教育方式不 当,教育动机不纯,罚学生肌肤,伤学生心灵,还违法不知法。为此,我们将不定期开辟“教 师与法” 专栏,特邀请我国教育法专家谭晓玉博士,就当前教师在日常生活工作中的违法行 为,以案说法,以法析案,旨在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法律观念,强化教师法制意 识。欢迎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这一栏目的建设,并就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与谭晓玉博士进 行交流。来信请寄本刊编辑部,或上海市教育法制研究咨询中心,谭晓玉博士收。地址:上海 市茶陵北路21号,邮编:200032.电话:021-6416283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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