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便捷、高效、经济的格式条款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越来越普遍的应用,然而由于格式条款本身固有的缺陷和提供者的不当使用,相对方的利益在实践中常常受到损害。正确识别格式条款,按照特殊的原则对其进行解释,有利于格式条款的规范使用,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实现真正的契约自由与社会正义。 相似文献
2.
曾佳蓉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22(4):20-22
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因具备附合性特点而不同于普通条款,为此我国在《合同法》中专门针对格式条款作出了特别规定,这些规定涉及格式条款的称谓和界定、格式条款的解释、格式条款的无效及格式条款提供方的特别义务几个方面的内容。本文对这些规定进行了具体分析,指出了部分条款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3.
陶俊杰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24(4)
格式条款在现代社会中得到了广泛的适用,对其的解释也越来越重要。格式条款的解释不仅影响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更关涉到民法的基本原则、基本理念,乃至经济的民主和社会的公平。本文以《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为中心,综合运用文义解释、比较法解释、法意解释、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等各种解释方法,对格式条款解释规则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4.
5.
网上购物格式条款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网上购物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侵犯了网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网上格式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书面合同:经营者要将格式条款订入合同之中,必须尽提请注意和说明的义务。应坚持有利于消费者的思想解释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如果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公序良俗、诚信原则以及同非格式条款相抵触时,应不具有法律效力。为了保护网上购物消费者的利益,应对网上购物格式务款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6.
垄断组织和规模交易催生的格式条款具有形式定型化、内容的单方预定、当事人地位非均衡和缔约过程的非磋商性等特点,既具有效率、效益、安全的价值优势,也存在背离契约自由和侵蚀契约正义的价值流弊.因此在利用格式条款的同时,必须对其进行司法规制:在实体法方面,从入约、效力和解释等角度进行规制;在程序法方面,通过移植域外团体诉讼和集体诉讼制度,丰富司法规制的手段. 相似文献
7.
李庆丽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6(4):35-38
格式条款可以节省时间,有利于事先分配风险,降低交易成本。其弊端在于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一方在拟定合同条款时,经常利用其优越的经济地位,制订有利于己而不利于消费者的条款.损害缔约另一方的利益,故法律有必要对其予以规制以匡扶正义。我国合同法建立了格式条款的三个规则:订入规则、效力规则和解释规则,对格式条款进行了全面的立法规制。 相似文献
8.
蒋仕梅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8,29(11)
“学费不退”纠纷反映了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权利冲突,对该问题宜从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出发进行探讨,“学费不退”条款属于经营者单方拟定的格式条款,其有效性应从双方的市场地位、交易价格、解释原则、立法规制等诸多方面综合考量。完善格式条款的立法规制,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相似文献
9.
郭忠美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3):109-111
保险合同因其在频繁使用的格式条款中渗透了很多未与投保人商量的且明显带有限制对方权益的条款,被形象的称之为霸王条款。寿险中的霸王条款与车险中的霸王条款比比皆是。经济领域内的垄断、格式条款的运用、保险人对诉讼中保险消费者主张免责条款无效举证困难的巧妙利用以及保险法确立的有利解释原则在实践中被扭曲等原因导致了霸王条款的产生。从长远来看,保险合同中存在的霸王现象,最终会危害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所以应运用立法、司法、行政多种手段对霸王条款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