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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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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在专利审查实践中,笔者发现当审查员使用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评价专利申请,尤其是涉及计算机程序和商业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时,申请人和代理人常常不能完全理解审查意见,意见陈述答非所问,文本  相似文献   

2.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是指:专利申请同申请提交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而评价专利申请是否具备创造性经常采用多篇文件进行评述,该类文献称为Y类文献,即其与检索报告中其他Y类文件组合后影响权利要求创造性的文件。  相似文献   

3.
《专利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根据这一规定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中的相关配套规定,无论在专利申请阶段还是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均可修改其专利申请文件,但修改只能在原申请文件的范围内进行。  相似文献   

4.
本文主要通过对多用篮筐案例的审查意见内容及答复经过进行阐述和分析,以判断本案中外观专利申请和实用新型申请是否互为抵触申请为例进行讨论,并结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五十九条得出本案中外观专利申请与实用新型不互为抵触申请,并对其原因进行了阐述。同时,笔者深入思考,认为外观专利申请与实用新型和发明存在互为抵触申请的可能,将会导致重复授权,建议审查专利申请之间是否为抵触申请时应结合专利保护内容进行全面判断,同时期待相关法能够完善对抵触申请的判断。  相似文献   

5.
专利审查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专利申请以后,按照专利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本文中的专利审查主要指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部分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审查,不涉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  相似文献   

6.
二、申请国外专利的一般程序与手续依照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一般应当依下列程序办理有关手续。1.先申请中国专利我国单位和个人如拟申请外国专利,根据专利法第二十条规定,必须首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这主要是便于专利局作保密审查,以维护国家利益,这对申请人也是有益的。因为,如果是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可按规定享受优先权。至于中国公民在外国作出的发明创造,可按照《关于我国学者在国外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规定》,先办理居住国专利申请手续。凡属于专利法第四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  相似文献   

7.
撰写权利要求书要从小处着手——从几个审查实例谈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仍然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同时,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中,又规定了应当予以驳回的四种情形,四种情形中所涉及的条款——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4款、第三十一条第1款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1款、  相似文献   

8.
无论是发明还是实用新型,专利法第26条第4款都是规范其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重要法条,是审查实践中十分常用的一则法条。然而在对发明、实用新型的审查中,经常出现涉及这一法条审查不一致的情形,由此可能导致申请人对相同申请文件不同审查标准而产生质疑,本文通过具体案例的审查实践结合相关专利法规对此进行分析和探讨,希望能够为申请人、代理人及审查员在撰写申请文件或审批专利申请时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9.
电学类涉及功能性描述的实用新型案件,可能会收到因包含对方法本身提出的改进,不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所规定的实用新型保护客体的审查意见。本文结合专利代理实务中答复通过的案例,对电学中被认为涉及软件、不符合实用新型保护客体的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方向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0.
张晓玲 《世界发明》2003,26(2):39-39
2001年7月1日实施的第二次修改后的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新增加了实用新型检索报告的程序。理由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初步审查制,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授予专利权。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权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由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没有像发明专利申请那样进行实质性审查,因而获得的专利权法律确定性较差,权力不够稳定。为克服该缺陷,本次专利法修改时增加了实用检索报告程序。  相似文献   

11.
高凤鸣 《世界发明》2002,25(9):34-35
考虑到专利保护的地域性,当申请人在外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如果要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以在国外提出的在先申请为基础,要求外国优先权。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  相似文献   

12.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我国采用初步审查制,初步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中包括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即明显不具备新颖性的审查。为了避免一些明显不具备新颖性的专利申请获得专利权,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用新型审查部在坚持初步审查方式的前提下,通过不断加强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明显新颖性审查,提高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质量。经过一段时间的明显新颖性审查,笔者作为一名审查员,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审查中明显新颖性的判断标准有了自己的一些见解,期待和大家分享与讨论。  相似文献   

13.
《中国专利与商标》2010,101(3):81-86
我国《专利法》在2008年第三次修改时,以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替代了旧法中的检索报告制度。2008年《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  相似文献   

14.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中规定了本国优先权的享受条件,审查指南中对于本国优先权的享受条件进行进一步解释时使用了"中国首次申请"一词,而在实际审查过程中,围绕"中国首次申请"一词在文字上存在一定的歧义,对这一概念的理解方式出现了两种观点。本文结合两个实际案例对于"中国首次申请"的含义进行了分析,并对审查指南的修改做出了一些建议。此外,本文探讨了中国台湾地区的专利申请在优先权中的地位,并对中国台湾地区的申请人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中国专利与商标》2010,101(3):83-83
实用新型检索报告制度是2000年第二次专利法修改时引入的,是为了解决实用新型专利未经实质审查,法律稳定性不强的问题。根据2001年《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6条,检索报告仅就专利是否符合新颖性或者创造性作出评判,不涉及其他的专利授权实质要件。  相似文献   

16.
专利法第三十三规定了申请人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同时也规定了其修改不能超出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然而,在审查实践中,判断修改是否超范围往往存在不一致的观点。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各国关于申请文件修改的原则,接着通过对两个具体案例的分析,阐述了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应当如何把握修改超范围的审查尺度,以期审查实践中标准执行一致。  相似文献   

17.
新修订的审查指南自2006年7月1日正式生效。笔者参与审查指南有关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的全部修订工作,现作一简要分析。一、关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审查(第6节) 1.有关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第6.1节) (1)修订后的审查指南规定,“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所述产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  相似文献   

18.
涉及人胚胎干细胞系应用的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社会公德的争议由来已久。本文综合分析了人胚胎干细胞系的研究现状,从技术等多角度对人胚胎干细胞应用的限制性因素进行分析,以期能够为专利审查部门制定相关审查政策提供一定的参考。  相似文献   

19.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0条在审查实践中情形比较复杂,存在处理标准不统一现象。本文阐述了对该法条的理解,并探讨了申请文件附图关联交错及电子申请中文件类型提交错误等情形适用该法条时的处理方式,还对该法条执行过程中的一些例外情形的处理方式进行了探讨,并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同日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涉及该法条时应注意的事项给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20.
小鹭鹭听了专利爷爷的一番话 ,她着急地说 :专利爷爷 ,我的发明能够获得专利权吗 ?如果……专利局不给我呢 ?”她“哇”地一声哭了起来。“别哭 ,别哭 ,让我告诉你——一项发明创造要想获得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 ,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所谓“新颖性”,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是这样规定的 :“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就是说 ,一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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