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唐代陇西作家李公佐的《庐江冯媪传》主要刻画的是悲情妇女形象,深刻反映了当时妇女所面临的婚姻悲剧,以及时代和社会给她们带来的生活悲剧,表现了作者关注、同情女性命运的进步思想,但作品在一定程度上也表现出了道教思想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相似文献   

2.
到了唐代,随着旧士族政治、经济特权的丧失,其对婚姻的维护更为重视,在婚姻上保持了婚姻重门第及婚姻论财的习俗,并以此来纯化旧士族的门第,维持传统的社会声望。同时,由于种种原因,旧士族一反常态,冷淡"国婚",使其与皇室在婚姻关系上的矛盾激化。唐王朝通过三次官修谱牒和下诏禁止卖婚、禁止一定范围内的通婚等措施,试图打破旧士族的婚姻壁垒,建立起与官品秩序相一致的通婚秩序。  相似文献   

3.
两晋南朝门第婚姻的影响与作用有:其一,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社会矛盾;其二,对于士族暂时起到了发展势力、垄断权益与维系门第的作用;其三,造成婚姻圈狭窄,阻碍了社会历史的进步;其四,客观上推动了谱碟学大繁荣;其五,对隋唐时期的婚姻也产生一定影响。  相似文献   

4.
到了唐代,随着旧士族政治、经济特权的丧失,其对婚姻的维护更为重视,在婚姻上保持了婚姻重门第及婚姻论财的习俗,并以此来纯化旧士族的门第,雏持传统的社会声望.同时,由于种种原因,旧士族一反常态,冷淡"国婚",使其与皇室在婚姻关系上的矛盾激化.唐王朝通过三次官修谱牒和下诏禁止卖婚、禁止一定范围内的通婚等措施,试图打破旧士族的婚姻壁垒,建立起与官品秩序相一致的通婚秩序.  相似文献   

5.
在宋代,不管是上层妇女或是普通妇女,再嫁都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在封建社会的大背景下,她们同唐代妇女一样,在婚姻中拥有一定的自由权和人身权;从法律规定方面来看,普通妇女在离婚、再嫁问题上都受到法律保护,且在一定情况下允许离婚和再嫁,宗室女子的再嫁权也由"无"转向"有"。这对于保障宋代妇女的社会地位有着积极作用,与封建社会的其他朝代相比,宋代妇女在婚姻中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  相似文献   

6.
由于唐代科举所处的特殊社会政治环境,尤其是中晚唐以后的社会政治日趋分裂,使它的积极作用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对唐代社会政治的分裂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唐代公主嬖幸男宠的自由行为,及其“不相禁忌”的夫妻关系,反映了公主婚姻的可悲本质。文章从男女两性及女性自身两个角度,分析并揭示了唐代公主可悲婚姻的历史缘由。封建男权社会男女不平等的社会地位,以及身为公主的政治使命,使唐代公主的婚姻呈现了难以改变的悲剧性色彩。  相似文献   

8.
婚姻是人类延续和发展的关键,更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行为。中国古人很重视婚姻,尤其讲究婚姻礼仪,而在礼仪的程序中,又少不了媒妁。唐代小说中有若干描写婚姻和媒妁方面的篇幅,不但增加了故事的趣味性和多样性,而且显示了婚姻和媒妁对古代社会的存在价值。  相似文献   

9.
《集宁师专学报》2018,(2):63-67
唐代官妓是隶属官府乐籍的女性群体,在特殊的社会背景下,这一群体主要来源于世业承袭、生活所迫、私妓转化等途径。她们大多出身寒微或身世悲惨,鲜有却籍从良之机会,以侍宴及与士人交往为主要生活情态。在儒家思想占据重要地位的唐代社会中,官妓成为衡量士人道德标准之一,同时也在客观上影响了唐代的文学发展和婚姻观念。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农村婚姻纠纷的解决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就折射出这种改变。通过探究目前我国部分农村婚姻纠纷的现状,分析我国在解决农村婚姻纠纷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结合我国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本文旨在构建一个公正有效的多元化农村婚姻纠纷解决机制体系。这一体系,注重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相结合,提倡全面有效地发挥私力救济、社会救济和公力救济的手段,以实现各种农村婚姻纠纷解决方式相互衔接,良性互动,从而及时有效地解决农村的婚姻纠纷。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