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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书史五题     
书 话 我国历史上最早的版权法是《大清著作权律》.该法为清政府于1910年(宣统二年)所颁布,是我国第一个有系统成文的版权法.其法《大清著作权律》共分五章,包括55条细则.它所涉及的内容包括著作权的解释,权利期限,呈报义务及侵犯著作权应受的处罚等.不料,《大清著作权律》颁布的第二年清政府就宣布垮台,但此法的出版对后来诸多版权法的制订起到了很好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2.
戈公振(1890~1935年)是中国近现代的著名新闻学家。他1913年到上海有正书局工作,次年入著名的《时报》馆任编辑,前后工作十五年,历职至总编辑。1929年又参加《申报》工作,任总管理主任等职。其间,他还先后任国民大学、南方大学、大夏大学、复旦大学新闻系教授。戈公振先生是中国近代新闻学的奠基人之一。同时,他也是新闻所有权保护的倡导者之一。清末,中国政府也颁布了著作权法(律)。但还不完善。尤其是《大清著作权律》规定:“各种报纸记载政治及时事上之论说新闻”,都不能获得著作权。可见,清末的著作权法对新闻作品是不给予著作权保护的…  相似文献   

3.
《大清著作权律》颁行前,晚清政府已有包括与外国列强签订的双边条约的版权规范,以及含有版权规范的全国性行政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根据现存史料与研究文献,晚清各级政府部门设定的地方性行政规章可分为“谕”、 “咨”、 “示”、 “批答”或者“批”四种形式.这些地方性行政规章有不同的特点,涉及的范围也比较广,对《大清著作权律》的制定和颁行,既有立法样本效应,又有奠基石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朱洪梅 《出版史料》2005,(4):98-103
近一百年前,清政府就制定并施行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本文拟对这部法律制定的原因、制定的依据及其对当时和后世的影响,作一粗浅的探讨。一、《大清著作权律》制定的原因我们认为《大清著作权律》的制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新式书刊出版业蓬勃发展,制定保护著作权的专门法律成为现实需要。清政府建立后,为了维护它的封建统治,对图书出版采取了极为严厉的控制,甚至一度盛行“文字狱”。但是随着鸦片战争的爆发,西方列强用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它们在对中国实施经济侵略的同时,也加紧实施文化侵…  相似文献   

5.
︽大清著作权律︾是﹃没来得及实施﹄的法律吗李明山清政府在预备立宪过程中,以民政部名义拟定的著作权律案经宪政编查馆复核后,由资政院再三讨论,终于得到通过。宣统二年(1910年),《大清著作权律》得到颁布和实施。对于这一法律,世人多有关注,尤其得到学术...  相似文献   

6.
引言:我国古代最初没有“版权”、“版权法”这些概念,但是人们对版权的保护意识、保护萌芽却很早就出现了。“版权”一词直到晚清时期由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在1902年3月发表的《日人盟我版权》一文中正式提出以后,它才被人们广泛使用。我国最早的由政府正式颁布的第一部版权法律,是清朝宣统二年(1910年)制定的《大清著作权律》。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版权的保护,颁布了许多保护著  相似文献   

7.
清末修订著作权律史料选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清政府在预备立宪过程中,于宣统二年年底,由民政部颁布了《大清著作权律》。此权律对立法宗旨、保护的对象与范围、保护期与继承权、转让与抵押、版权限制、侵权与制裁、版权的管理等,均作了详细的规定。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版权法。在它颁布后,立即引起了国际出版界的重视,后来北洋政府及南京政府颁发的“著作权律”均以此为“蓝本”。 现从馆藏民政部全宗档案中,选出有关史料予以公布,供研究参考。  相似文献   

8.
版权即著作权,是指著作人(作者)对作品拥有的权利,在法律上承认著作人有权支配其著作,或者有权从其著作中获得利益.古代版权以保护印刷出版专有权为基础.中国古代存在一定程度的版权意识,出现过一些自发的、个别的维护版权的行为,直到1910年12月18日,清末政府资政院会同民政部具奏,请旨裁夺,当日颁布<大清著作权律>,即中国第一部近代性质的著作权法,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版权体系.从先秦到明清时期,古代图书档案出版多控制于官方,文化交流与传播受封建正统思想的桎梏,版权保护的问题并不突出.  相似文献   

9.
《大清著作权律》对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民国时期颁行的两部著作权法虽然在措辞方面有所改动,却在整体上基本延续了满清政府制定的著作权法律制度,在实质上未发生重大变化。  相似文献   

10.
谈数字化时代的著作权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历史上曾有过三部涉及到著作权问题的法律,一部是1910年清朝政府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另一部是1915年北洋政府制定的《著作权法》,还有一部则是1928年由当时的国民政府颁布的《著作权法》.我国现在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于1990年制定的,并于1991年6月1日开始执行.这部著作权法实施以来,对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健康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现行的著作权法也暴露出了它不能适应现实发展要求的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11.
载明“版权所有”的版权页,在中国始于1906年(这年《大清著作权律》颁行),历来是书的名片和护符,为著作者、出版者、发行者、购书者、藏书者和版本学者所倚重,是他们了解、认识、鉴定一本书的窗口。解放后由于长期忽视版权,也没有出版法,图书的版权页变得无足轻重。直到“文革”后期的1972年,才由国务院出版口颁布了《关于图书版本记录的规定》。应该承认,这个  相似文献   

12.
2010年对于中国版权界来说,是具有特殊意义的年份。100年前,中国诞生了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开启了我国现代著作权保护的先河;30年前,中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使我国融入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大家庭;20年前,新中国第  相似文献   

13.
试论古代图书的版权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严格意义上说,中国的版权保护起于近代。1910年,清政府颁布中国第一部版权法《大清著作权律》,标志着中国的版权保护进入系统的法律实施阶段。但是,版权保护作为一种法律现象,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图书版权意识以模糊复杂的形态存在于古代图书史、出版史和法律  相似文献   

14.
高新亮 《图书馆学刊》2011,33(6):127-129
版本之称谓始于宋代。版本保护中的公据、榜文、牒文、牌记、印记史料显示出,官府对于版本的保护是一种公权力救济方式,是中国著作权法律文化的源头,而清政府颁布的中国近代第一部《大清著作权律》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相似文献   

15.
2001年10月修订的《著作权法》,明确将“信息网络传播权”加入著作权人权利范围。《著作权法》规定“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已经颁布,并自2002年1月1日施行。2005年4月30日,国家版权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签发了《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并于5月30日起实施。《办法》的及时出台,为行政执法、打击网络侵权、维护网络世界中的知识产权秩序带来了希望。但《办法》主题都是围绕互联网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政保护,并未涉及互联网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例如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保…  相似文献   

16.
著作权集体管理与网络传播的利益平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所谓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人 (包括邻接权人 )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 ,由其代为管理和行使权利 ,包括监视作品的使用、与未来作品使用者洽谈使用条件、发放作品使用许可证以及在适当条件收取使用费并在著作权人之间进行分配等 ,权利人享受由此带来的利益等。[1]2 0 0 1年 10月经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规定了“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2 ] 。《著作权法》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明确规定 ,弥补了长期以来我国《知识…  相似文献   

17.
我国版权保护的成文制度始于宋,而法制化、正规化、系统化的版权立法直至1910年清朝颁布《大清著作权律》才得以确立。版权保护受社会文化环境发展的制约,主观意志的萌发与客观环境的发展互为因果,且二者共同推动了中国版权立法的历史进程。  相似文献   

18.
中国的版权观念产生较早,但版权的立法保护却落后于西方。1910年《大清著作权律》的颁布,算是中国版权立法建制保护的开始。在此之前,中国已开始了版权保护的多种实践。除了在国内采取不同的版权保护措施,还通过签订中外商约对外国人的版权实施了有限保护。1903年签订的中日、中美商约,都加入了版权保护条款。其实,关于中国实施版权制度的舆论早在19世纪末就开始了。  相似文献   

19.
印行于 190 4年 ,至今保存基本完好的一幅特大彩色“大清全地图”日前现身福州。这幅地图为日本三省堂书店印刷 ,福建省博物院专家称 ,迄今为止在福建省仅有一幅。这幅地图由封页和图纸两部分组成。在地图封页的封面顶部写着“大清全地图” ,中间是上下两条巨龙绕着地球图 ,最下方写着“日本东京三省堂发行” ,封底则用篆体写着“三省堂藏版”。———摘自 2 0 0 4年 6月 7日《中国文化报》百年“大清全地图”现身榕城  相似文献   

20.
以中国图书馆学会2005“新年峰会”为标志,认为图书馆界已开始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参与著作权立法的进程。中国图书馆学会在2005年8月发布的《关于网络环境下著作权问题的声明》阐述图书馆界在著作权保护问题上的原则立场。围绕2005年10月由国家版权局网站公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草案)》中的“四六条”,图书馆界与出版界、数据开发商提出对此不同的看法。图书馆界认为,著作权对图书馆的限制与例外主要包括:①馆内传播的合理使用权;②馆外传播的法定许可权;③有限的自行数字化部分馆藏作品的权利。同时,指出保护权利与促进传播绝不是互相对立的,权利人的权利只有通过传播方可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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