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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伟 《川北教育学院学报》2014,(2):13-16
2013年10月25日修订的《消法》增加了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缺陷产品召回、七天无理由退货、公益诉讼等新的重要规定,不仅充实和细化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定,也加大了市场经营者家电企业的经营责任。本文对家电企业在《消法》新修内容施行后将面临何种影响作简要预测分析,以期能给家电企业遵循新《消法》的立法价值和精神提供指引,助力于我国消费者权益的尊重与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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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已成为人们日益重视的问题,而我国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实施过程中逐渐显现出其不足之处,亟待完善。笔者就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完善《消法》的意义及如何完善《消法》等几个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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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屏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1,32(11):133-135
缺乏制度和实践层面的自洽性常被诟为制约《消法》实效的软肋。论文以"消费者的知情权"为对象进行实证分析,从解构"知情权"的基本权利逻辑和分析"消费者"语词涵义两方面入手,论证了现行规定与经济法制度建构在内部逻辑和价值取向上的一致性,为司法实践中的消费者个体行使知情权的效力扩张提供了逻辑和法理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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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现象在法学界引发诸多争议,王海是否具有消费者身份是其中一个关键性问题。许多法学界和司法界人士从消费目的、经验法则以及对立法目的之法律解释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证,认定王海不具有消费者身份,其行为不能适用《消法》。这种认识值得商榷,其理由不能成立。应当承认王海的消费者身份,以推进消法的私人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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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法》具有公平价值和秩序价值,“王海现象”是一种同欺诈和假货斗争的符合《消法》价值的行为,因而应当受到法律保护,适用《消法《消法》第49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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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玮 《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7,6(1):100-102
以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确立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为中心,通过分析惩罚性赔偿的概念、法理基础、功能及我国惩罚性赔偿中存在的问题,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1.进一步明确《消法》中关于消费者定义的解释。2.扩大《消法》第49条“欺诈行为”的适用范围,平衡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举证责任。3.合理计算惩罚性赔偿数额。 相似文献
9.
揭新华 《临沂师范学院学报》2002,24(1):32-36
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是保护消费者的经济利益。《消法》中所规定的“消费者”,应当包括为“打假”而购买商品的人,因为“打假”有利于保护全体消费者的利益,有利于监管市场,符合《消法》的立法本意。对欺诈行为的确认,不能给经营者提供“无意售假”的借口,应当依据已经发生的客观事实,从各个方面去认定经营者的欺诈行为。对“增加赔偿”的规定,应当作整体和全面的理解:当消费者的受害损失超过购买商品和提供服务价款的一倍时,应当按实际损失甚至更高的标准进行赔偿;当经营者许诺“假一罚十”时,法律应当支持受害消费者获得10倍的赔偿;法律还应当从更深入的层次采取措施,使商品销售者和提供服务者的欺诈经济成本高于欺诈经济所得,力争在源头上杜绝对消费者实施欺诈行为的心理动机。 相似文献
10.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5):67-69
为了加大对相对于经营者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保护,修改后的消法赋予了消费者在非传统的销售方式中缔结的商品买卖合同在一定期限内的反悔权。消法所确立的消费者反悔权并不适用于所有的销售方式,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行使方式,并且受到一定期限的限制。区别于约定解除合同,消费者反悔权是法定的合同解除权,并且是一种形成权,有利于真正实现合同的实质自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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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宥珊 《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12,28(3):45-49
从我国消费者索赔权概念着手,分析索赔权的现状,探讨消费者索赔权内容及我国《消法》存在的缺陷,提出完善索赔权制度的一系列建议,如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立法、完善消费者协会制度及相关行政部门对消费者维权案件的处理机制、完善仲裁制度和诉讼制度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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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娟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14(5):43-45
2008年10月,修改消法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5年立法规划,消法将迎来第一次大修。有学者提议在此次修改时应建立消费者冷静期制度,但是也有学者表示反对,围绕冷静期制度的建立在学界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在我国消法中应该建立冷静期制度,并针对冷静期制度的适用范围、冷静期间的规定以及冷静期制度的适用例外等问题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5.
白婕 《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2011,13(9):78-82
从现行法律意义上讲,"消费者"应该是为个人的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但现实生活中不断出现有别于法律规定的新的消费购买形式,与传统意义上的"消费者"定义不同。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概念的界定已日益凸显出弊端,因此有必要对之进行重新界定并加以完善。文章通过对"消费者"概念的比较与分析,进一步分析"消费者"概念存在的缺陷,提出"消费者"概念界定的三方面修正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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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概念的法律界定试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凤莲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04,25(3):16-17,F003
知假买假打假者是不是消费者?其打假的行为能否受消法保护?这些问题至今没有定论,使人民陷入困惑之中。立法机关应尽早出台关于消费者概念的详细解释文件。 相似文献
17.
邵烈娜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7,27(4):40-41
网上购物已经不是一个陌生的词,在其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包括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交易安全难以保障,退换货困难等等。要在网上购物中保护消费者权益,没有必要专门制定法律进行保护,参照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即可。应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经营者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消费者购物冷静期,设立投诉机构和权威的信用评价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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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麟燕 《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05,13(2):18-20
我国《消法》已经颁布了12年,但是经营欺诈消费的行为依然存在,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对“消费”概念的不同认识,导致相同情况不同处理的事情时有发生,消费受到精神损害在《消法》中找不到赔偿依据,精神损害赔偿问题运用《消法》还得不到很好解决。本将援引案例对消费权益的保护进行分析和探讨,为维护消费的合法权益做一点努力。 相似文献
19.
崔广平 《涪陵师范学院学报》2001,17(3):63-66
<消法>具有公平价值和秩序价值,"王海现象"是一种同欺诈和假货斗争的符合<消法>价值的行为,因而应当受到法律保护,适用<消法>第49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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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没有对"消费者"概念作出一个明确的定义,从这个不完整的"消费者"概念中透析出的消费客体、消费主体与消费目的三个方面的规定也有失偏颇,由此导致了十几年来的执法和司法领域的混乱。因此,要分别对以上三个方面予以重新厘定,在相关概念领域有所突破和创新。医疗服务、金融服务和商品房买卖等应属于消费客体扩张之行列;消费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个体,还应包括法人等单位;消费目的不仅仅限于生活消费,还应涵盖生产消费。以上内涵性扩张应该是《消法》修订的重要内容,必须首先予以明确。唯有如此,才能在更加合理的意义上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