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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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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法人分支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人分支机构是法人的组成部分 ,具有从属性、区域性、职能性三个特征。在我国民事立法中 ,应当赋予法人分支机构限定性民事主体资格。在民事活动中 ,一般情况下先由分支机构承担民事责任 ;当分支机构的财产不足承担时 ,再由所属法人补充责任。在民事诉讼中 ,法人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澄清有关法人分支机构的认识在立法和司法上都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法人分支机构不是民事主体,不应被视为非法人团体。法人分支机构名称与法人名称为同一名称,其负责人为法人分支经理人。分支机构的财产、名称与责任不归属于分支机构本身而归属于法人。  相似文献   

3.
对我国民事主体理论的几点反思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现行的民事主体理论对民事主体资格条件设定过于严格,不能适应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发展的需要,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的内涵应该是抽象而不是具体的,所有的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应该一律平等,不因自然人和法人而不同。民事权利主体和民事义务主体的资格条件是不同的,民事权利主体和民事义务主体是可以分离的,民事主体的种类不是法定的,除了自然人、法人和合伙几种类型外,其他实体具备民事主体的资格条件,也应被赋予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4.
李魏 《山东电大学报》2007,(3):51-52,55
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合伙企业和各种组织也得到普遍发展,同时关于合伙的法律地位问题也越来越受到民商法学界的关注。本文对合伙与自然人、法人不同,以及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要件进行分析,从而得出结论合伙应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5.
合伙的法律地位如何,在我国法学界,有不同观点。有观点认为合伙不能成为民事主体,个人合伙是自然人的特殊形式,法人合伙是法人的特殊形式而已;也有观点认为合伙是否为民事主体,应区别对待,没有字号的合伙不是民事主体,而有字号的合伙则应为民事主体。笔者认为,合伙为独立于自然人和法人的第三民事主体,无论从民事主体的法律发展历程来看,还是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来看,合伙都应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6.
论企业法人被撤销或吊销后民事主体资格的确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民法理论界主流观点认为,企业法人被撤销或吊销后,民事主体资格依然存在,但实践中的冲突对传统的法人终止理论提出了质疑。企业法人的存续期间,因被动解散的企业法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这为解决被解散企业遗留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7.
民事主体资格作为法律上的概念,是法律拟制的结果。其经历了从赋予部分自然人(奴隶、女人除外)主体资格到全部的自然人再到法人乃至我们在这里讨论的动物,是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民事主体资格是一个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不断扩张的动态概念,其划分标准也应该是多元化的。  相似文献   

8.
我国民法学界对合伙是否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争论由来已久。民事诉讼法学界探讨合伙的民事诉讼地位与民法学界探讨合伙的民事主体地位密切相关,但性质是不同的。确认合伙有无当事人能力不是实体法上的问题,而是程序法上的问题。若在实体法上肯定了合伙的独立民事主体资格,那么,合伙在程序法上也就具有独立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即具有当事人能力。 在国外以及我国台湾地区,也存在合伙是否有当事人能力的问题。德国和瑞士对此采取否认态度,合伙不能起诉或被诉,合伙人是诉讼当事人;日本亦认为.非法人合伙不具有诉讼当事人能力,不能以合…  相似文献   

9.
非法人团体广泛参与着民事活动,它有着不同于自然人和法人的特征,而且它的法律特征和现状完全符合确立民事主体的相关要件和标准,我国民法应该打破传统的民事主体二元结构,赋予其民事权利能力,使其成为我国第三类民事主体。  相似文献   

10.
法人主体资格认定的法律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法人是一种法律制度,是当代各国公认的民事权利主体。法人责任制度是法人主体资格认定的内在根据,确认法人主体资格,必须严格审定其是否符合“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的法律规定,成立或设立法人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认定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的主体资格,无论对于明确法人的权利与义务,确认民事诉讼活动的民事主体资格,还是对于依法审判经济案件和裁决民事纠纷,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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