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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概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现状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是指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 ,面向社会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的教育机构以及实施劳动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的教育机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 ,社会力量办学机构逐步得到发展 ,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做出了相应鼓励性促进性的规定。如《教育法》规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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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北京市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管理 ,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事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及《北京市社会力量办学若干规定》 ,结合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实际制定了《京市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并于2001年9月13日颁布 (京劳社培发[2001]135号 )。该办法共分七章五十三条。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社会培训机构的设立 ,第三章社会培训机构的管理 ,第四章变更与撤消 ,第五章检查与监督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现将第二章社会培训机构的设立摘录如下 :第二章社会培训机构的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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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烟台市社会力量办学的基本情况1997年《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颁布实施,把社会力量办学纳入了法制轨道,为发展社会力量办学事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有力地推动了这一事业的蓬勃发展。从烟台市的情况看,作为首批沿海开放城市,随着城市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力量办学发展迅速,显现出旺盛的发展势头。全市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的从事职业技能培训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已达104家,其中属企事业单位办学的有62家,个体或民办机构办学的达42家,各类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拥有教职员工约700人,资产达1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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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10月份起,某市地税部门率先(现已有其他市紧随其后响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征收办学税。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社会力量办学,视单位办学任务,分别由县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和管理。该市地税部门认为,不论由教育还是劳动部门审批和管理,只要是社会力量办学,就应统一纳税。笔者认为,社会力量办学无纳税之理。──地税部门征办学税无任何税务法规或政令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所列税目、税率,没有办学征税的直接规定,政府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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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去年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又重申“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然而对这一原则的理解却仁智互见,莫衷一是。本文拟从分析民办学校盈余人手,提出判断学校是否营利的标准,在此基础上思考贯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这一原则要处理的几个关系问题。按照《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规定,“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属民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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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发《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以来 ,各类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这些培训实体 ,不占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 ,采取灵活的办学形式 ,支持了国家教育事业和职业技能开发事业 ,活跃了培训市场 ,拓展了培训渠道 ,增加了就业岗位 ,促进了劳动者素质的提高 ,已成为社会主义培训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现实中 ,我们也看到处在自发阶段的培训实体受市场盲目性的局限 ,出现了令人担忧的情况。有些人借办学之名敛财 ,误人子弟 ,扰乱了培训秩序 ,产生了不良后果。代表政府对社会培训机构负有规范、指导、服务与监督检查职责的劳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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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印发了《劳动保障部社会培训机构管理办公室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1999]76号)。主要内容是:审批范围:1、国务院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民主党派中央机关、国家级社团组织.举办《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第2条、第15条觇定的冠“中华”、“中国”、“国际”等字样的社会培训机构,由劳动保障部社会培训机构管理办公室(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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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04,(7):3-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立、活动及管理中的具体规范,以及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批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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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民办职业培训工作新局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教育与职业》2003,(19):12-13
9月1日,《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0年《工人考核条例》和1997年《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实施以来,广东省社会力量办职业培训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培训质量逐步提高,办学形式多种多样,办学条件不断完善,积累了一些经验,形成了一批规模大、质量高、有特色的民办学校(培训机构)。主要做法是制定规章,规范办学行为;理顺管理职能,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健康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积聚社会教育资源;鼓励、扶持民办技工教育发展;坚持“三结合”原则,大力推进民办职业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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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 ,为了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发展该区的职业技能培训事业 ,规范社会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 ,维护举办者、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该自治区将对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下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评估。为此 ,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对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的通知》。根据上述《通知》精神 ,对社会培训机构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估 ,是为了使社会培训机构端正办学指导思想 ,明确努力方向 ,提高培训质量 ,为社会输送合格的技能人才。凡经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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