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笔者收藏有一枚邮政快件退回封,由湖南怀化寄广州越华路118号军供站二楼《周末书报》读者服务部XX收,信封贴1993—13《龙门石窟》(4—3)50分票两枚。符合当时邮政快件基本资费,贴红框条形码快件签条,编号0665号。 相似文献
3.
4.
5.
6.
为开办邮政快件业务,邮电部于1987年10月5日发出(1987)邮部字493号《关于开办“国内邮政快件”业务的通知》,并于1987年111月10日在全国196个城市开办。其中明确规定:“营业点收寄快件,必须按照《开办邮政快件城市名称簿》规定的范围办理,不要误收非开办 相似文献
7.
我在大量的银行快件封中,发现一种无框单行式“邮政快件邮费××元”戳记,长约50mm。所见大多是上海85支局收寄的预印“大宗快件”标签的联行专用邮政快件封。封上因已按邮局规定印有“大宗快件”纳费标签,故不贴邮票。这种戳记主要表示邮资数额, 相似文献
8.
快件“双贴”封是指既贴邮票,又贴“快件标签”的实寄封。这个实寄封是1988年6月2日19时由兰州54支局寄出,6月5日16点时到达武汉29支局,历时五天零21小时。 经查,1987年9月5日邮电部邮政总局关于《国内邮政快件传递处理办法》中第二部分 相似文献
9.
江苏江阴邮政局使用一种编号为“1122”的“信箱开出邮件退回批条”(见图)。《国内邮件处理规则》上无此种式样,而上述编号应为“国内邮政快件收据”所用。 相似文献
10.
1991年版(《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第130条规定,对信箱、信筒开出的使用邮政快件信封的邮件,划销邮政快件标志,凡贴足或超出挂号信函资费,封面书写、封装符合规定要求的,按挂号信函处理。笔集有一些投入信箱的快件封,但仅有二件按以上规则处理。其一贴山西民居80分票,符合快件资费,经收寄局划销快件标志,销“湖南长沙/410000(简取)/1992.5.9.11”日戳,另有“长沙自投箱”矩形三格式挂号标志戳(图1), 相似文献
11.
1988年3月30日邮政总局(1988)邮政字40号文件《关于扩大邮政快件开办范围的通知》: “如果寄件人对非开办快件的市县要求使用一段快件的,可予以收寄。但应向寄件人说明时间需顺延。在收寄处理时,应在快件封面上寄达市县名称下面画‘-’符号,以示应寄件人要求而办”。此通知于1988年5月1日实施。依此文件快件爱好 相似文献
12.
《集邮博览》2003年第12期刊有《北京没有使用过邮政快件号码标签》一文,文称: “北京根本没有使用过邮政快件号码标签。”这是因为“1988年12月14日,国家邮政总局就同意北京收寄邮政快件使用条形码挂号标签。”我们知道,邮政快件是1987年11月10日开办的,开办初期可以使用快件信封,也可以使用符合国 相似文献
13.
快件汇款业务是1988年5月1日开办的。初期的快件汇款使用普通汇款单(汇统3005),在左上角加贴“邮政快件”标志。办理快件汇款时,要在汇款单,票根和收据上加盖“快件汇款”戳。快件汇款资费是普通汇费另加快件费五角,以贴票方式将邮票贴在汇款单背 相似文献
14.
按中国人民邮政业务规定:用邮人所寄信件,投至收件人单位后,如无收件人,邮政部门应按寄出地址退回。这里介绍一件新中国早期无法投递的平信作退回处理之后的实寄封。该退回的实寄封为薄牛皮纸,中式红框式封。1951年6月13日寄出,地址为“山西宁武县第四区叠台寺”;收件人是“西北人民医院/王二伦先生收启”。 相似文献
15.
笔者最近见到1个深圳龙岗邮政分局的“贴用假邮票寄信,退回处理,请到本地邮局网点购买邮票贴用寄信。”的长方形退信戳。信件上贴用的长城80分票未被盖销(见图)。此退信戳据知还有深圳宝安邮政分 相似文献
16.
17.
补充今年第6期《河南第二期邮政附加费》一文。(图号循前文续排——编者) 郑州市 市物价局郑价非字(1993)第18号《关于征收邮政附加费的通知》规定,1993年7月1日起开征,挂号函件(含快件)每件0.10元,包件和汇票每件0.50元,国内特快专递每件1.00元,国际特快专 相似文献
18.
1987年11月10日开办邮政快件业务,分零寄型和大宗型二种。根据《国内邮政快件传递处理办法》规定:“按大宗收寄的快件,也应按件称量计费,粘贴‘大宗邮政快件标签’(标签按节目填写),并应在邮件的正面加盖收寄日戳。”多数邮局按此处理(见图,广州寄嘉兴快件首日封)。1988年版《国内邮件处理规则》也如此规定。 当时,邮政快件的收寄与贴邮票的挂号邮件、大宗挂号邮件 相似文献
19.
1989年1月1日以前,银行交寄大宗快件的手续是:逐件称重计费,粘贴注明邮费款额的“大宗快件”标签,在邮件正面加盖收寄日戳。(1988)邮政字135号通知规定:对银行交寄的快件,以转帐支付邮费的,许可在银行专用信封上预先印好“大宗快件”标签,对不超过20克的快件,也可以印上邮资款额、交寄时核对无误加盖收寄日戳。此办法规定于1989年1月1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20.
国内邮政快件业务于1987年11月10日开办。原邮电部邮政总局在1978年9月印发的《国内邮政快件传递处理办法》中,第一项总则中第一条的第一句话,就明确指出了“国内邮政快件是邮政通信的一项新业务,具有明确的时限要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