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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专利申请中.使用功能性限定是一种常见的权利要求撰写方式。虽然我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但对于功能性限定权利要求所能覆盖的保护范围.我国的专利局和法院却有着不同的理解。  相似文献   

2.
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可见,权利要求是确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在专利申请文件中占有最重要地位。按照撰写方式以及保护范围的大小,又可将权利要求划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然而,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孰重孰轻,从属权利要求又对独立权利要求有什么样的潜在影响呢?  相似文献   

3.
专利权的取得并非是国家自动给予,也不是自动产生,它必须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局提出申请。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这些书面文件称为专利申请文件。专利申请文件分为必备文件和其他文件。必备文件是每件专利申请都必须具备的文件。发明专利申请必备文件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限200字以内)。必要时提交说明书附图和摘要附图。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备文件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限200字以内)和摘要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必备文件…  相似文献   

4.
在侵犯专利权案件中,法官一般先通过原告提交的专利法律文件,确定涉讼专利的保护范围,在此基础上,方能确定侵权指控是否成立。针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主要的专利法律文件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附图。在司法实践中,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及其附图之间,就其相互关系,仍存在一定的争议,主要表现在,说明书及其附图对于解释权利要求究竟起到何种作用?说明书及其附图能否对确定权利保护范围产生影响?这个问题的厘清,将直接影响到专利保护范围的确定,并进而影响到被诉侵权产品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构成侵权。  相似文献   

5.
根据专利法的明确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专利权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说明书及附图的作用仅在于解释,其中权利要求书是具有法律属性的。而在专利审查实践中,由于申请人经验缺失或撰写的权利要求书不符合相应规则,未能将说明书及附图中体现的技术创新真正体现于权利要求书中,由此造成了专利侵权纠纷中不能得到实际保护。而根据公平正义的道德理念,发明人理应因其技术创新得到与之相应的专利权保护,仅仅因为其经验缺失或不懂规则而不在专利侵权纠纷中给予其适当的保护,又似乎不符合公平合理的社会道德理念。  相似文献   

6.
《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该原则性规定在授权、确权及侵权判定程序中的实践存在不统一,根源在于不同程序的设立宗旨不同,权利要求的可修改权限有所差异,因此,在各法律阶段出现不统一是合理且必要的。笔者借鉴美国审查实践中采用的"最宽合理解释"标准,结合化学领域申请的特殊性,创造性提出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应通过聚焦发明技术贡献,将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认定与新创性判断有机结合,授予合理的保护范围,并与侵权判定中的解读相一致。  相似文献   

7.
在化学领域中,包涵数值内容的技术特征很多,如化学反应过程的温度和压力、组合物的组分含量和化学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等,这些数值通常是该技术特征的必要组成部分。《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因此,包涵数值内容的技术特征,在权利要求中通常需扩展为数值范围,以求最理想的保护效果。在许多情况下,数值范围可能影响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所以,在涉及数值范围的权利要求中,数值范围是撰写和审查的重点之一。本文仅讨论在化学领域中,…  相似文献   

8.
含功能性特征的权利要求,在专利申请文件中时常出现。对这类权利要求如何解释其保护范围,我国《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中有具体的规定,即应该理解为"覆盖了所有能够实现所述功能的实施方式",但在专利侵权判定中,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限于说明书的实施例以及这些实施例的等同物。这似乎表明,在专利审查实践中,对这类权利要求的解释可以不同于专利侵权判定程序的解释立场。美国专利法在1952年增设了第112条第6款,对涉及means+funcition(装置加功能)权利要求的解释作出了规定,但美国专利商标局一直坚持该法条的规定不适用于专利审查程序,为此争议四十余年。在1994年In Re Donaldson案后,美国法院与美国专利商标局就此类权利要求的解释观点趋于一致。基于我国实务,本文介绍了含功能性特征权利要求的定义、形成和解释依据,并认为对含功能性特征权利要求的解释应符合我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关于权利要求应得到说明书支持的规定。  相似文献   

9.
最高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於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21号)第四条中规定:封於权利要求中以功能或者效果表述的技术特徵,法院应当结合说明书和附图描述的该功能或者效果的具体实施方式及其等同的实施方式,确定该技术特徵的内容。  相似文献   

10.
权利要求即请求保护的权利。权利要求不是从来就有的。产生权利要求的初心是废除专利权保护范围以说明书为依据的旧制度,建立专利权保护范围以请求为原则的新制度。专利制度本质上是以说明书公开的内容换取权利要求中请求的垄断范围。作为公平交换的基本原则,垄断的范围应当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即权利要求应当得到说明书的支持,这是权利要求的根本。在解释权利要求的过程中,应当秉承专利权保护范围以请求为原则的初心、把握权利要求应当得到说明书支持的根本。在确定说明书公开的内容时,不应止步于说明书文字本身,而应透过文字深入考察相关的技术逻辑。  相似文献   

11.
本文分析了美国分类号(UC)的特点,并结合我国《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关于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撰写的规定,介绍了如何充分利用UC分类号、公司代码等进行特定领域的文献检索,而且通过实际案例给予说明。  相似文献   

12.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了权利要求中功能性特徵内容确定的基本规则,但要准确适用这一规则,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这些问题包括:专利审批与侵权判断中如何统一功能性特徵内容确定规则,功能性特徵的认定标准,权利要求与说明书及附图均未描述权利要求所述功能的具体实施方式时如何处理侵权纠纷案件等。  相似文献   

13.
在专利确权程序中,当权利要求技术特徵的文义包含多种含义可能需要将其解释为说明书的具体实施方式时,应当考察该多种含义之间的相同点和差异点,若差异点都属于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或者若针对从相同点到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的技术改进过程中,说明书未公开任何具有创造性的内容,则不宜将权利要求解释为说明书的具体实施方式。  相似文献   

14.
根据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权利要求中作为结构单元名称的用语仍然需要如同其它权利要求用语一样被解释,以与权利要求的文字本身相一致。在各国专利法原理和规定类似的情况下,美国的上述判决也能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本文从上述判决出发,论述了对权利要求中的结构单元名称进行解释的必然性,并指出为了减少命名失误造成的不利影响,对结构单元进行命名时需要避免引入不必要的限制,以及在说明书中需要进行更充分的描述。  相似文献   

15.
权利要求中的某技术特征采用特定用语进行了界定,并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结合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的内容,认为专利技术方案特别强调该用语对技术特征具有限定作用,则超出限定范围的技术特征不属于等同特征,不用再适用等同原则进行是否侵权的判定。这一规则就是特意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16.
涉及计算机程序发明专利通常体现为对计算机程序的具体应用。由于计算机程序本身的抽象性和我国专利审查指南对上述发明专利撰写所作的特殊规定,目前此类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经常体现为功能模块。在相关侵权纠纷案件审理中,对此类发明权利要求的解释是否应适用相关司法解释中功能性特征的规定引入说明书的限制将直接影响其专利保护范围的界定。本文将主要着力于通过对域外法的观察与我国立法、司法实践的比较分析,以期梳理出关于涉及计算机程序专利权利要求解释的有益规则。笔者认为,至少对于专利权人在说明书中明确表述的发明目的,权利人应当公开比功能模块及其连接关系更为详细的具体技术方案,才能更好地发挥专利法对于激励创新和保护公众利益之间的利益衡量。而与该发明专利的发明点无关的实现该发明技术方案的技术手段,则可以参照美国司法实践中关于"手段加功能"的权利要求撰写方式,明确权利要求中哪些技术特征是功能性限定,可以本领域技术人员的通常理解来实施。  相似文献   

17.
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应当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于权利要求和说明书中技术方案的修改是否符合上述原则,审查标准比较明确。然而,对于说明书附图的修改如何判断,审查员仍存在困惑和分歧。审查指南中并未提供允许的修改示例,而审查实践中缺少对此类情形的指导。针对上述问题,本文针对实用新型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常见修改方式的审查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8.
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确定,应以权利要求记载的内容为准,可以根据申请文件(包括附图)对其记载内容进行解释。本文通过案例的形式解读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探讨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的确定,从而得出确定一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的考量因素,应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角度出发,根据申请文件的原始记载,从整体上对权利要求的记载内容进行理解和解释。  相似文献   

19.
多余指定原则,或称非必要技术特征原则,是在司法实践中形成的扩大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判定原则,旨在针对撰写专利权保护范围存在缺陷的情况下,法官通过运用自由裁量权,扩大专利保护范围,以达到最大限度保护专利权人利益.但在许多发达国家,该原则已渐趋式徽之势.通过长期的实践,我们应当重新审视该原则,慎重适用,以平衡私权利益和公众利益,以更符合我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立法要旨."下面用案例加以讨论.  相似文献   

20.
3.说明书附图的绘制附图是用来补充说明书中文字部分的,是说明书的组成部分。附图可以是示意图,无须画成详细的工程用施工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九十四条对附图绘制作了具体规定.几幅附图可以给在一张图纸上,并以“图1,图2……”顺序编号排列。编号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附图的大小及清晰度,应当保证该图在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仍能清楚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说明书文字部分未提及的附图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附图中未出现的标记不得在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提及,申请文件中表示同一组成部分的附图标记在几幅图中应当一致。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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