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可归结为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即制度层面的产权与治理问题。产权结构决定治理结构,而治理结构的完善程度又决定产权的保护程度。因此,职业院校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围绕这两个核心任务进行。在产权方面,需要进一步明晰产权的主体结构、股权结构和契约关系。在此基础上,建立混合所有制院校的治理结构,并形成有效的治理机制。  相似文献   

2.
非公有资本参与办学的热情不高是我国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发展速度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深入分析非公有资本参与办学的主要动因以及关键问题有利于破解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当前发展的困境和瓶颈。非公有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办学的直接动因是资本运动规律使然,内在动因是人力资本专用性水平提升的需求,外在动因是国家政策的倡导和引领。如何保障非公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业务布局和股东权益,是影响非公有资本是否投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关键所在。要激发非公有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办学,必须确保非公有资本的产权完整,实现合理回报及保障其股东权益。  相似文献   

3.
从经济学角度看,职业教育集团从本质上来说是一项交易,集团化办学就是交易活动。因此,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中的问题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交易中的问题,亦即交易主体的问题。从实践层面看,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过程中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集团的部分成员,主要是企业和同类院校在思想上积极但行动上消极的问题。这与企业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企业参与集团化办学的效果具有外溢性、牵头院校和同层次职业院校存在竞争关系等因素密切相关。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职业院校进行合并、探索职业教育集团法人化以及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  相似文献   

4.
在当前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对于产权的保护存在较多问题,如国有和非国有投资主体的产权保护区别对待、中小投资者产权保护机制不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制度不完善等。激发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办学热情,需要平等保护国有和非国有投资主体的产权,形成有利于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法制保障,进一步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5.
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本质是职业院校通过重新塑造所有权从而提高治理的效率。当前,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面临的主要风险有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质量风险和财务风险。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强化风险控制的途径主要有:一方面,政府履行主导责任,即明确法律适用、制定实施细则、重视行政监管和完善职教体系;另一方面,学校增强主体责任,坚持正确办学理念、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和建立质量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6.
段明 《教育与职业》2021,998(22):27-34
厘清产权问题是推动高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关键,也是促进校企合作办学的核心动力.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高职校企合作办学呈现出参与主体多元、产权结构复杂、治理体系多样的趋势.在此背景下,高职校企合作办学实践中还面临着多种产权困境,主要表现为法律体系不完善导致产权归属难界定、产权管理体系不健全导致校企合作的权责利划分难明确、运行机制不成熟导致企业资本准入与退出难规范、产权交易市场发育不良导致产权流转难实现等.因此,需要强化法律制度建设,明确高职校企合作办学中的产权归属;健全产权管理体系,合理划分校企合作中的权责利;完善校企合作办学运行机制,推动企业资本准入与退出规范化;培育教育产权市场,促进校企合作产权顺畅流转.  相似文献   

7.
总结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特征、路径和难点,分析了高职院校飞机维修专业混合所有制办学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为认识不全面、定位不清晰和管理不科学。建议构建多元办学主体有效参与的混合所有制股份公司运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股份公司作为专业办学主体的核心价值;大力支持职业院校依托混合所有制股份公司推进产教融合办学。  相似文献   

8.
职业院校多元主体混合所有制办学受内在驱动因素和外在驱动因素的制约,前者包括国家经济体制变革、法律法规环境的净化和职业院校办学体制的变化,后者包括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利益驱动、地方政府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利益驱动和职业院校的利益驱动。只有处理好上述三种因素,才能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多元主体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功能,包括创新职业院校的办学模式、促进学校治理能力的提升、拓展职业教育办学经费渠道、化解产学深度融合的障碍。基于此,结合利益相关者理论、权力制衡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提出通过建立健全董事会制度和理顺处理好各方关系来构建职业院校多元主体混合所有制办学现代治理体系。  相似文献   

9.
混合所有制属于经济学范畴.李克强总理要求"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是由企业和院校共同参与建设、共同运营、面向整个行业企业,具备学历提升、技能培训、技术研发甚至一定生产功能的产教深度融合体.实践证明,混合所有制是职业教育发展、创新的助推剂,发展产教深度融合的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更加有利于职业院校贴近生产一线、紧跟时代步伐.要真正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要着力破解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的法人属性、产权结构、治理结构、文化认同和教学改革等问题,才能真正实现高等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0.
乐乐  胥郁 《职教通讯》2020,(1):26-33
2014—2019年,我国职业教育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成果可视化分析和文献分析显示,我国职业教育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成果迅速增加、涉及面广泛,并逐步形成核心研究群体。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理论问题研究、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个案研究等。今后,该领域的研究趋势和方向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以法人分类管理为基本出发点,研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法人属性的选择问题;以分权与制衡的制度设计为重点,研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法人治理的具体架构问题;以股权及其权益的实现为着力点,研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产权明晰和保护问题;以政策与法律的协同性为重点,研究探讨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法律制度的创新问题。  相似文献   

11.
高等职业院校进行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是由其人才培养模式决定的,也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产教融合的问题。通过实践研究发现,山东省公办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主要分布在院校整体、二级学院和生产性实训基地三个领域。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总体上符合政府、学校和企业的利益与诉求,但实事求是地说,还面临着许多问题,诸如政府的助推作用还比较有限,企业的办学积极性也有待提升,部分办学项目混合名实难符。要破解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存在的这些问题,关键是要完善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系统设计,赋予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动能,彰显公办高职院校开展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的主体性。  相似文献   

12.
"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入职业教育领域而形成的一个新概念。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是指其资本构成由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与融合形态的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本质属性是"国有资本的参与"和"不同所有制性质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其衍生特征有四个:即产权结构多元化引发的资本所有权分散与教育经营权集中的特征,产业资本注入职业教育领域而实现的产教深度融合特征,由不同所有制资本合理组合所形成的功能优势互补性特征,以及由资产所有者来源或成分复杂性而产生的形态多样化特征等。  相似文献   

13.
弥补法律缺失和化解法律冲突是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改革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从宪法的角度寻找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改革的立法途径,必须明确宪法对混合所有制的层次、办学主体、投资结构及资产保护形式等问题的依据与边界。只有按照宪法的逻辑,结合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改革实践,才能主动避免混合所有制改革对职业院校的法律地位、法人属性、产权归属、治理结构等方面的不利影响,建立起适合其改革与发展的法律规章,从而解决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改革的法律困境。  相似文献   

14.
制度环境影响着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治理。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是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典型代表。通过对齐齐哈尔工程学院的个案分析发现:齐齐哈尔工程学院的治理既遵循传统,又有所创新;齐齐哈尔工程学院的治理受产权明晰、市场竞争、政府控制、文化认同等制度环境的影响;齐齐哈尔工程学院的治理既受制度环境的约束,还是行动者算计的结果。  相似文献   

15.
混合所有制办学是当前高职院校自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的重要策略。依托于明确的产权制度界定和所有制主体划分的理论基础,辅至于产权激励机制的发挥及其功能强化的制度基础,以及相应的"股份制"模式实践的现实基础,激发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积极性。但实践中教育公益性的现代学校价值取向与资本逐利性的现代企业价值取向间客观存在的"公私"矛盾长期并存,严重阻碍了我国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的推进。当前而言,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需要立足产权制度改革,以产权制度明晰为抓手,引导高职院校分类型改革,以实现改革的可行性与有效性,并在此基础上借助"委托代理"模式优势互补的作用来实现"公民共舞"和"公私合力"办学之功效,发挥改革的效益性。  相似文献   

16.
混合所有制办学是高职教育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办学活力的重要突破口。针对公办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面临主体动力不足、制度保障缺失的两个现实问题,提出了突破固有观念束缚、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完善内部治理机制、破除制度保障瓶颈等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17.
职业教育领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凝聚社会各要素积极参与办学的有益探索,相关理论研究蔚然成风。采用文献计量学的方法对中国知网职业教育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研究论文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发现:相关研究成果数量持续增加;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内涵从强调资本融合类型转变为资本融合机制;职业院校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蕴已经取得共识,但也面临系列现实难题束缚;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制度安排与办学样态。展望未来研究,应推进研究深度、拓展研究方法、增强研究效度。  相似文献   

18.
混合所有制办学作为职业教育领域体制机制变革的突破口,在多元主体、法律法规建设及产权交易等方面都存在着严重困顿。鉴于此,从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现实需求、改革路径及治理结构搭建等角度深入剖析当前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机理和特征,提出通过以深层资本关系为纽带,从办学理念、专业与课程建设、师资建设、校企合作及资源共享等方面构建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校企发展命运共同体",确保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率,以期为国家推动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依据。  相似文献   

19.
为研究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制度实施情况,探索现行相关制度体系的缺漏并为完善制度提出建议,以职教混改的制度文本为分析基础,以相关司法案例为实证对照进行研究,发现现行制度存在位阶较低、过于笼统、定义宽泛、管理模糊等问题,上述问题也在司法案例中得到印证。通过合理界定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概念,明确不同模式办学的产权制度、管理机制、支持措施和法律责任,健全监管机制,提高立法质效等,有助于提升办学主体积极性和办学成功率。  相似文献   

20.
法人属性问题是所有法人问题中的根本性问题。当前,在我国职业教育领域办学体制机制创新实践中,把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法人属性界定为"民办非企业法人"或"民办事业单位法人",其法人属性依然不能明确,且于法无据,进而带来了一系列"后遗症"。而把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法人属性界定为"事业单位法人",符合职业教育的"事业"特点和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本质属性",不仅与现有《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法人分类制度无根本性冲突,而且符合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的总趋势。从现实状况来看,要把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法人属性界定为"事业单位法人",还需要突破一些瓶颈和障碍。国家要出台相关的法规,明确赋予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事业单位法人"属性;修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适当拓展"事业单位"的含义;摒弃轻视、限制和不敢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思维定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