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我国于2001年10月对《商标法》进行了修改,使之基本符合了TRIPS协议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商标法律制度。但是,新商标法与TRIPS协议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仍有许多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解决。文章拟对新商标法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商标立法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2.
商标反向假冒是一种特殊的假冒行为,它不仅侵害商标所有人的商标权,也侵害消费的权益。更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的可构成犯罪。我国《商标法》将该行为定性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失妥当;《反不正当竞争法》则未将其列入不正当竞争行为;《刑法》规定了“假冒注册商标罪”,但该罪并未包含反向假冒这种行为。因此,这些法律都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3.
商标所能给权利人带来的经济利益是法律对商标权给予保护的根基所在,如果对商标权进行保护而不能给商标权人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那对商标权的保护将是无意义的。反淡化立法旨在给予驰名商标特殊保护,防止继商标驰名以后,因第三人的注册或使用而导致该驰名商标的声誉和显著特征被玷污或贬低。这种保护不仅是为了防止混淆也是为了防止驰名商标的声誉受到不法竞争的损害,从而保障商标所有人进入相关市场。  相似文献   

4.
在自愿注册原则下,我国未注册商标大量存在,成为它受保护的客观基础。未注册商标使用所体现的信誉和利益是对它保护的经济基础。根据我国传统的商标保护理论和现行商标立法,只有注册商标才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未注册商标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受保护。根据我国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现状,应进一步修改完善《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强侵权责任法的保护。  相似文献   

5.
商标抢注是有着多种表现形式的商标注册行为,它的频繁出现与我国现行《商标法》规定的注册原则中所隐含的内在冲突有一定的关系。为了更好地制止商标抢注的不断发生,需要在立法上对商标抢注予以准确的阐释,并针对不同的抢注形式采取程度不同的限制措施,从而使商标注册工作依法得到更加完善的规范,更有效地解决好商标抢注这一经济领域和法律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相似文献   

6.
我国的商标立法从建国到现在,在半个多世纪的历程当中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单一法律到多层次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国际条约综合调整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我国逐步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现实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商标立法之路。尤其是在2001年我国加入WTO前后,为适应WTO的相关要求,我国参照国际标准修改和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其中TRIPS协议起到了重要的标准作用,使新的《商标法》拓宽了其保护范围、加强了对商标注册的规定、并且进一步强化了力度和措施。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商标侵权犯罪案件日益增多,而目前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侵犯注册商标犯罪方面的规定不够明确,导致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时对于“明知”、“同一种商品”、“相同商标”等的判断标准不一致。应该完善关于商标犯罪的法律规定,实现与有关注册商标、商品分类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的衔接,正确理解“明知”、“同一种商品”、“相同商标”的含义,从而正确区分商标侵权行为中犯罪与行政违法、民事侵权的界限。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知识产权法全面修改之际,本从商标反淡化理论的产生着手,分析了商标反淡化保护的必要性,并结合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阐述了商标淡化的表现形式和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9.
商标淡化在本质上是对商标所凝结高强度能量的稀释、耗散和削弱,导致的最终后果是使商标丧失能量,不再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商标。商标混淆是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对商标所指代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发生混同和误认。商标淡化与混淆的联系主要在于:证明责任承担相同、损害商标功能相同、保护对象范围相同、保护利益相同、主观作用相同。商标淡化与混淆的区别主要在于:联想的程度不同、涉及商标种类不同、具体存在类型不同、侵权抗辩范围不同、危害表现形式不同。我国对商标淡化问题并未明确立法规制。为完善我国商标淡化立法,建议:一是在商标法中构建规制混淆侵权与淡化侵权的双轨并行总体立法框架;二是从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商标法司法解释中完善商标淡化的具体操作规范。  相似文献   

10.
淡化行为是一种现代商标侵权。为满足驰名商标发展的内在要求,顺应国际潮流,我国应加强对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借鉴各国商标反淡化立法的成功经验,建立比较完善的商标反淡化法律制度,对淡化行为依法打击,从根本上遏制和消灭商标淡化行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