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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12 毫秒
1.
宪法化的人权:公民基本权利的本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公民享有的最根本、最重要的权利,从本质上讲,基本权利是人权在宪法中的表现。近代以来,人权理论逐渐生成,但其道德性使之具有内容模糊、保障乏力的缺陷。对人权缺陷进行补救的成果就是将人权载入宪法,使其具有内容的确定性和效力的最高性。近现代宪政实践充分证明,基本权利就是宪法化的人权。  相似文献   

2.
实现社会公平乃是中国现代以来指引新民主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的宪政目标.我国现行宪法文本中仅有两处提及"农民",但是在平等权、物质帮助权、劳动权、受教育权在内的社会保障权等诸多宪法基本权利领域之内,我国的农民在相当长的时间之内并没有真正享有宪法所赋予的"公民待遇".中国农业税的废除为实现社会公平开拓了广阔的前景,保障农民享有平等的宪法权利,是中国社会主义宪政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3.
论和谐社会背景下公民教育平等权的宪法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和谐社会背景下,充分认识公民教育平等权,完善我国宪法和宪政制度,发挥宪法在保障公民教育平等权中的作用,对于促进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公民受教育权之宪法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民受教育权与其他宪法基本权利关系密切,实现形态具有复合性,并且可以系统地划分出一系列子权利,如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平等权等等。从宪法层面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具有应然与实然两个层面的依据,要在宪政的框架内,从立法、执法、司法三大领域建立实现公民受教育权的保障系统。  相似文献   

5.
公民基本权利保护与实现不足是我国宪政的根本缺失。宪政建设应以发展公民基本权利为目标取向。当务之急是扩充迁徙自由权、罢工权、环境权,充分落实受教育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发展权利主要途径加强权利立法;完善权利保障救济机制;培植全社会浓厚的宪法意识和权利意识。  相似文献   

6.
宪法的市民性就是自由、平等、经济人理性和社会理性。要树立以权利制约权力、以权力保障权利的人权观念 ,就必须承认和提倡宪法的市民性。通过对宪法市民性的提倡 ,有利于达成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之间的良性互动与有机整合 ,从而可以形成对宪法的完整认识 ,为我国宪政建设提供更科学的理论模式  相似文献   

7.
诉权的宪法权利属性及其实现途径   总被引:7,自引:4,他引:3  
将诉权理解为一般的法律权利,已不足以对我国公民的法律权利提供有效的保护。人民主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以及现有公民基本权利的真正实现,要求确认诉权的宪法权利属性。作为宪法权利的诉权,主要包括诉讼程序发动权和诉讼裁判获得权两个方面的内容。解决我国公民诉权保障方面存在问题的关键是尽快通过宪法确认诉权的宪法基本权利地位,建构专门化宪法诉讼机构。  相似文献   

8.
农村税费改革制度的推行以及村委会选举制度和农民选举权、受教育权等各项基本的宪法权利的实现情况均折射出宪政问题,都是当前最民众化和国情化的重大问题.宪政是以共和、民主、人权为要素,强调对国家权力规范的民主政治形态.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七成人口是农民的国家而言,在农村中渗透宪政理念,建立农民的公民权意识,在现行制度的推行中实现对农民基本的宪法权利的保护,是宪政理论的实践意义所在.本文在国内法学界对于宪政问题的关注的学术背景下,抓住国家西部开发和"三农"保障的政策热点,力图在宪政范围内给西北农民权利问题寻找一个宪法上的权源.  相似文献   

9.
宪政是当代社会发展的民主形式,为绝大多数国家所选择。社会基本权利作为一种新型的人权形态,产生于宪政之中,作用于宪法规范之外,并不断调整自身以适应宪政的要求。公民权利的实现离不开宪政的发展,宪政的发展亦是公民权利实现的基础。社会基本权利起于人民主权思想,在社会公平正义理念指导下形成国家之义务,最终追求实现人权的目标。  相似文献   

10.
我国已经进行了四次修宪,宪法该如何修,朝哪个方向发展。只有以宪政观念为基础,以宪政宪法为修宪演进之方向,宪法才能真正享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同时在修宪过程中须重视程序性规范的设置,方可保障宪法中实体权利的实现。通过修宪,在宪政框架内依宪立法、依宪行政与依宪司法,在保持社会及政权的稳定和切实保障基本人权的同时实现宪政转型。  相似文献   

11.
弱势群体是指由于某些自然或社会原因而使得其权利处于不利地位的特定群体。对弱势群体实施宪法保护具有充分的正当性基础,并要基于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特别保护等原则。当前许多国家已经在不同程度上建立起对弱势群体的宪法和法律保护制度,从我国来看,弱势群体权利的宪法保护制度则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12.
通过界定弱势群体概念,分析我国对弱势群体权利保护存在的问题,借鉴国际社会对弱势群体权利保护。构筑加强保护弱势群体权利的基本框架:构筑多层次立体化的法律体系,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倾斜保护;运用宪法司法手段,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采用多层次的保护途径和方法,保护弱势群体;在法律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扩大弱势群体的参与机会。  相似文献   

13.
以美国为典型的“法制化”国家对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立法体系较为完善且管理部门职责明确,以德国为典型的“补助化”国家实施减免税收的政策并对弱势群体展开全方面的社会救济,以瑞典为典型的“福利型”国家在全国统一推行各项针对弱势群体的就业保护计划.相比其他国家和地区对弱势群体权利的法律保护之特色,我国在关于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法律规定还存在缺失且急需补足,应尽快地适用新的法律环境和运用新法武器,通过加强立法、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以及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功能,维护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特别是重点破解各类特殊群林的就业安置难题,从而全面促进社会经济关系的发展.  相似文献   

14.
试析弱势群体概念及相关研究的理论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弱势群体是指在生活物质条件、权力和权利、社会声望、竞争能力以及发展机会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一般可分为两类,即社会性弱势群体和生理性弱势群体。其基本特征为个人及家庭生活达不到社会认可的最基本标准。弱势群体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差,可利用资源非常稀缺。往往依靠自身的力量难以改变其弱势地位,需要国家和社会力量的帮助或支持才能改变其弱势地位。弱势群体相关研究理论基础主要包括社会冲突理论、社会分层理论、公民权理论、社会达尔文主义和社会系统理论等。  相似文献   

15.
环境权的提出,是当代法律对社会现实生活的积极回应,是人性尊严和人权保障之理念在当今环保时代的具体体现。从环境权确立的必要性上来看,环境权应该获得宪法化,只是入宪的途径存在差异。由于环境权的特性,现在还是应以非环境权的形式入宪,即除了在宪法中确立一个基本环境权之外,应该用尽现有宪法资源,将环境权的内涵纳进现有权利的体系即可。  相似文献   

16.
任何统治者都希望长治久安,这种政治追求必须体现在宪法中,赋予宪法以社会团结功能。宪法的团结功能,决定于宪法要素和结构,和谐、人权、司法化、商谈平台要素,应该置于宪法结构的核心。宪法应该具有民族团结、阶级团结和社会团结功能。改革基层人大代表竞选机制,人权清单宪法化,宪法司法化,是我国宪法增进社会团结功能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7.
宪法修改即修宪是国家回应社会情势变迁需要,解决宪法与社会生活之间冲突而由有权机关或其他特定主体依据特定程序对宪法加以变更的活动.是协调、解决宪法与社会生活的关系和冲突的一种基本形式和手段。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使修改宪法具有理论和现实上的的双重价值。我国今后修宪的重点应放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上,具体包括:进一步拓展公民基本权利的范围:完善关于财产权的宪法保护:增加关于迁徙自由权的宪法保护。  相似文献   

18.
经济发展、社会变迁促使人们权利需求、权利观念的演进,一些新兴的权利开始涌现,社会保障权便是其中一例。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证实社会保障权作为基本权利的权利属性。在此基础上,以宪法解释扣宪法修改两方面论述社会保障权宪法化的路径。  相似文献   

19.
成人弱势群体是社会资本匮缺的群体,主要体现在社会关系网络窄、社会信任程度低和社会规范意识弱等方面,这成为成人弱势群体职业发展和社会交往的障碍。弱势群体是成人教育的重点关怀对象,成人教育是提升成人弱势群体社会资本的有效途径。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教育活动,拓宽社会关系网络;推进文化素质教育,加强社会认同;构建学习型团体,培养社会规范意识,能够有效提升成人弱势群体的社会资本。  相似文献   

20.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第四次宪法修正案的最大特点是围绕如何进一步保障人权来进行制度设计。“人权”概念的首次入宪将推动我国民主宪政事业的重大发展;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护成为人权保障的核心内容;社会保障制度入宪则使人权更具制度化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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