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以清代直隶总督衙门为主体的直隶总督署博物馆,是正在筹建中的专题性衙署博物馆。这在我国目前还不多见。直隶总督衙门,位于河北省保定市中心,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康熙八年(1669年)直隶巡抚自河北正定移节保定,雍正二年(1724年)清政府将直隶巡抚晋升为总督,雍正七年(1729年)又在原参将府  相似文献   

2.
周强 《湖北档案》2011,(9):40-41
张之洞(1837—1909)字孝达、香涛,河北南皮人,清同治进士,历任湖北学政、四川学政,倡导经史实学。后擢升山西巡抚、两广总督,再任湖广总督,其间两次署两广总督。1907年晋升为体仁阁大学士,官至军机大臣(兼管学部),卒谥文襄。张之洞是晚清洋务派的代表人物。  相似文献   

3.
卞、厉二姓为清代仪征的名门望族。民国《江都县新志》说:"卞、厉籍仪征而皆居郡城,卞于先朝两世开府,厉亦簪缨华胄。"所谓"两世开府",指卞士云(署浙江巡抚)、卞宝第(闽浙总督)父子,"簪缨华胄"的代表人物,是厉恩官(署福建巡抚、护理闽浙总督)、厉云官(湖北布政使,行总督、巡抚事)兄弟。卞氏父子,厉氏兄  相似文献   

4.
道光十一年夏秋,江苏、安徽河湖泛滥,受灾严重,清政府按照惯例,进行赈济。当时陶财任两江总督,程祖洛任江苏巡抚,邓廷构任安徽巡抚,林则徐也刚刚被任命为江宁布政使,皆素称干练,都参予了此次苏皖赈灾。本专题史料选自馆藏军机处上谕档、录副及朱批奏折,由于篇幅关系,故以江苏赈灾为主,以安徽为辅,尽量反映两省灾区各方面的情况。现特予刊布,以为研究参考。——编选者吕小鲜著将玩视民瘼之安徽和州知州钟革职上谕道光十一年七月十七日道光十一年七月十七日内阁奉上谕:邓廷帧奏知州查办抚恤因循迟误请旨革职一折,所奏甚是。安…  相似文献   

5.
庄有恭,字容可,广东番禺人。乾隆四年状元,十六年授江苏巡抚,后署两江总督,二十一年底丁母忧,命百日后署南河河道总督。庄有恭在即将离苏抚任时,奏报在任期间有泰兴县捐职州同朱(日冉)因主使杀人罪拟绞,曾准其以三万银赎罪。乾隆帝得知此事后大恼,责其专擅,令家居待罪,并令两江总督尹继善等从速审办朱(日冉)准赎一案。二十二年初,夺官逮至京师,下大学士九卿论罪,当绞。乾隆帝以其赃不入己,免绞,发军台效力。旋命戴罪署湖北巡抚。现将有关这一案件之史料从馆藏宫中朱批奏折、军机处录副奏折、上谕档中选出,予以发表,供研究参考,亦可从中窥视乾隆朝吏治之一斑。  相似文献   

6.
袁世凯初上台喜得奇才1900年庚子之祸后,李鸿章于临终口授遗嘱中,保荐了“拳乱”中为朝廷立下汗马功劳的袁世凯,认为“环顾宇内人才,无有出袁世凯之右者”(《袁世凯家族》),荐其继任自己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一职。于是袁世凯于1901年11月17日,即李鸿章去世的当日,被清廷任命为署理(代理)直隶总督,兼充北洋大臣(辖河北、辽宁、山东),而李鸿章的老部下周馥,于半年后入驻袁世凯的旧衙门,任山东巡抚,两年后调任两江总督。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一职在晚清政治舞台上,具有举足轻重、关系全局、朝廷时时倚为左右臂的地位,可以说,…  相似文献   

7.
年代: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质地:纸质规格:118cm×55cm藏址:襄樊市档案馆清光绪二十一年湖广总督、湖北巡抚张之洞委派雷炳焜为一镇工程队第一营督队官札。雷炳焜(1875-1956年),  相似文献   

8.
李鸿章是晚清重臣之一。周恒祺,字子维,号福核、福皆,湖北黄陂人,咸丰二年(1852)进士。历官山西道监察御史、京畿道监察御史、工科给事中、山东督粮道、广东按察使、福建布政使、直隶布政使、山东巡抚、漕运总督等。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所藏李鸿章致周恒祺书札共58通,系20世纪50年代购自周氏后人周君适之手。兹辑录其中未刊书札42通,时间从光绪四年(1878)周恒祺担任直隶布政使始,到光绪七年底出任漕运总督止,内容涉及广泛,诸如官员选任、东陵营修、海防思想、中日俄外交争端、庆军月饷、漕运之制、河患治理以及重要人物品评等,可供近代史相关研究参考。  相似文献   

9.
旅顺博物馆保存一组涉及1883-1885年中法战争的信札,共计11通.主要为中法战争期间驻守福建、台湾的官员致福州将军穆图善的.其中有以巡抚衔督办台湾军务刘铭传信札1通,闽浙总督何璟信札4通,闽浙总督何璟、福建巡抚张兆栋联名信札2通,闽浙总督杨昌濬信札3通,帮办福建军务杨岳斌信札1通.  相似文献   

10.
噶礼,栋鄂氏,满州正红旗人。自荫生授吏部主事,迁郎中,擢盛京户部理事官,再授内阁学士。康熙三十八年,外放山西巡抚。噶礼为官勤敏干练,但极贪婪,百般搜刮,纵吏虐民,以致“山西民不能堪”。四十八年,擢两江总督。在两江总督任上,噶礼贪纵如故。五十年,因江南乡试舞弊,康熙帝命户部尚书张鹏翮至扬州与噶礼、江苏巡抚张伯行会审。张伯行因欲穷究此案,与噶礼发生尖锐冲突,二人遂相互参劾。康熙帝先命张鹏翮与漕运总督赫寿察奏,因二人偏袒噶礼,再命尚书穆和伦、张廷枢查办,仍然袒庇噶礼。康熙帝下谕切责,再下九卿等议,夺噶礼职。五十三年,噶礼因阴谋弑母,赐令自尽。本专题选译了康熙三十八年至四十三年间噶礼满文朱批奏折三十余件,启本两件,反映了这一时期山西的吏治民生、噶礼与康熙帝的关系及当时复杂的政治斗争的一些情况等等,或于研究者有益。——选译者 关孝廉 王小红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