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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以孝为内核,提出了"五等之孝"的孝道养老实践标准和"五致三不"的行为准则,从个人家庭之孝向社会孝延伸和扩展,力主德仁,以律辅孝,治国齐家,孝治天下,形成了一套尊老、爱老、养老的孝道养老思想体系。《孝经》中的孝道养老思想精华与糟粕并存,要理性对待,合理去留。现今社会,要注重传统道德规范的现代转换,重视孝道、养老,继承和发扬"养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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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孝观念有一个产生、发展、嬗变的过程,在历史上不同时期孝道观的具体内涵及意义并不完全一样。先秦时期,关于孝的论述并非儒家的发明和专利,却以儒家孝道思想对后世影响最为深远。即使先秦儒家的代表人物,对孝的论述也同中有异。为了对传统孝观念进行有效的反思和弘扬,有必要返本溯源,对以孔子、曾子、孟子、荀子等为代表的先秦儒家孝道观的渊源、内涵进行细致的梳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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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自战国中期成书以来,一直为传统社会所重视,行孝成为修德之大者。《孝经》展现出完整的德性思想体系,所言孝道形上形下两面兼说,使道德行为紧扣其形上根源而不失修德行善的动力。「最高理型」的「孝」表示纯粹的道德价值,这是一个文化体系的价值根源。「次级理型」的「孝」表现为道德价值的「方向」(信念),关联于具体的文化内容则为「敬」。「敬」体现孝道的基本特质,故「孝敬」连言。孝之事行虽异,但孝之理却相同;孝行发乎本心,纯粹不杂,则孝之理与孝之行一体无间。「孝」由一身开始,而及于家国天下,由至诚无私的「敬」心贯串其中,而后为孝道之大成。至于行孝可保富贵等思想,则反映了德福一致的人心大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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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统孝文化是维护家庭、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
所谓传统孝文化,主要指原典儒家孝道的内容。传统孝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中最具特色的一部分,无疑是一笔巨大的文化遗产。孝文化奠定了我国传统伦理型文化的基础。孝文化维护了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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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立足于文献,尤其是先秦儒家的文献,在对《大学》、《中庸》的关键词进行训诂考证和文献思想分析的基础之上,对《大学》的"明明德"、"格物"和《中庸》的"中"和"天命之谓性"等概念与判断的含义及其与文献思想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探赜索隐,阐幽表微,深刻揭示了这两部经典的宗教性内涵,系统阐述了在儒家哲学理论框架下,人之所以为人者只有在"天"与"人"的关系之中才能充分实现的根本道理。本文以先秦儒家由原始宗教向人文主义转型的历史脉络为依据,刷新了历代关于"格物、致知"、"中"、"天命之谓性"的各种观点,为现代人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走向社会,走向世界,加强道德修养,去做一个真正有根底、有理想、有道德、有践履的人,提供了重要的现代诠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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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从“长房长孙”、“孝”和“长兄如父”的文化视角对高觉新的人生悲剧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其人生悲剧产生的根源并非是其“长房长孙”的家庭地位,而是儒家“孝”和“长兄如父”的伦理观念。他的悲剧命运是五四我国家庭伦理道德转型时期的无数青年命运的典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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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研究》2017,(3)
《红楼梦》全面演绎了中国传统家庭伦理精神的本质:从负面来说,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等失衡的伦理关系在对子辈与妻妾造成伤害的同时,也给男性自身带来了无法摆脱的生命困境;从正面来说,传统家庭伦理所提倡的长辈对小辈的慈爱、小辈对长辈发自内心的体贴敬顺之情、夫妻之间的情分与恩义、兄弟之间的友爱以及家族之内的守望相助,等等,恰是中国传统家庭文化的精华所在,对于当代家庭文化的重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此外,《红楼梦》还形象地描写了传统家庭伦理的两种"变奏"方式:一是对日常生活中繁文缛节的简化,以及一定的宽教观念;二是超越身份等级、主仆伦理的真挚情义,从而使该小说的主题更加丰满而且充满文学审美的张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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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仁义为本”的精神超越、以“孝悌为先”的道德教化、“以和为贵”的德性之美、“以德教为主”的人格孕化体现着儒家家庭伦理的文化特征;在当代社会,作为一种植根于民众生活方式而存在的儒家家庭伦理,具有道德人文关怀的精神价值、普适性质的文化价值、巩固家庭的实践价值、承前启后的教育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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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谷论“孝”及其现代意义葛荣晋儒家向以注重伦理道德著称于世,而“孝”为“百行之首”,所以栗谷先生作为李氏王朝的大儒论学也是“以孝敬为先”。栗谷所谓孝道,并不只限于“正家”范围,而是按照孟子的“君子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的仁学结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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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研究》2016,(4)
清华简《保训》自公布以来,有关简文中出现的四个"中"字引发的争议就未曾间断,先后出现十余种不同观点,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李学勤先生等简文整理者所持的"中道说",即将"中"解释为一种抽象的近似于儒家中正、中庸、中和等观念的道德理念,是后世儒家道统说"道"的滥觞。虽然"中道说"相对于其他各说具有更强的整体解释力,但也存在着一些不易理解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保训》之"中"的传承与儒家"中道"传承的关系方面,具体包括《保训》的传"中"序列与先秦儒家"中道"传承顺序之间的矛盾,以及《保训》的传"中"方式与先秦儒家"中道"传承方式之间的矛盾。本文试图通过探究《保训》中的"河"与上甲微的儒家圣王身份,以及《保训》中"求"与"假"两种特殊的传"中"方式,为解决上述矛盾提供一些新思路和新线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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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学刊》2016,(11)
生命伦理指的是作为生命个体的人,其在由生到死的生命过程所应当遵循践行的原则和观念。先秦时期,儒家哲学有着丰富的生命伦理思想,具有明显的特征。一是生命态度的多重性。先秦儒家既"尊生""贵生",强调人生命的重要;也承认生命必然会终结;然而,又不主张轻易放弃生命。二是道德生命的至上性。先秦儒家重视道德生命,将其置于自然生命之上,又以"仁""礼""义"等为原则,用道德生命对自然生命进行引导、教化、约束和限制,充分体现了道德生命的至高无上。三是自然生命的超越性。先秦儒家以功业、道德、留名来等精神生命的永恒实现对自然生命的超越。四是生命价值的提升性。先秦儒家认为人的生命价值的实现是一个由"内圣"到"外王"的实现过程,也是由己及人、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的提升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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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亲复仇是古代儒家孝治与国法冲突最为显著的表现类型。朱谦之案是一起案情较为复杂、处理意见与结果较具有代表性的血亲连环复仇案。该案反映出东晋南朝时期将孝与法的冲突纳入君权主导下的法律框架内解决的趋势,但法律依然从属于孝治,亲族内部秩序往往成为行为人脱罪的保护伞。相较于汉代法外血亲复仇的泛滥以及唐代复仇者开始承担法律责任,该案体现了东晋南朝时期处理血亲复仇案时法律效力以及时代特有的局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