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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从弗雷格提出“实质蕴涵”以后,逻辑学界就从未停止过对它的争论。特别是对由它引发的蕴涵“怪论”问题更是意见不一。虽然逻辑学界对蕴涵“怪论”争论了多年,但是却没能提出一种恰当的方法来消除它,其原因何在?本文试从什么是蕴涵“怪论”入手,谈到古今中外逻辑学人士尝试解决“怪论”而最终未能成功,继而分析了怪论出现的原因,最后得出结论—实质蕴涵“怪论”是逻辑的必然。 相似文献
2.
两个独立性是充分条件关系最重要的逻辑性质,是人类之所以能从已有知识获取新知识的逻辑依据。逻辑有效充分条件关系中的逻辑的两个独立性源自经验的充分条件关系,又回过头来为经验科学服务。数理逻辑中的实质蕴涵不是充分条件关系的科学抽象,从而产生蕴涵怪论。随着逻辑科学的发展,蕴涵怪论最终将被消除。 相似文献
3.
周君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12,31(1):111-113
经典逻辑由于出现了“实质蕴涵怪论”而遭到非议,其原因无非是把经典逻辑当成了“普遍适用”的逻辑规律。本文从实质蕴涵概念入手,概述了多种蕴涵理论,从而为实质蕴涵及其“怪论”辩护。 相似文献
4.
陈江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1)
蕴涵怪论是指在二值逻辑的蕴涵理论中,对蕴涵关系真的所有可能情况作某种解释而产生的怪异现象。蕴涵怪论的产生并非来自蕴涵关系本身。当人们把实质蕴涵的真用某一语句进行解释,或者由重言蕴涵式的必然性得到某种可能性,或者将某种实际的推论看作蕴涵关系时,怪论就可能会产生。蕴涵怪论的存在是实实在在的,试图消除蕴涵怪论的努力促进了蕴涵理论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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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实质蕴涵的提出引起学界极大争议,蕴涵怪论一直是争论焦点之一。20世纪以来不少学者致力于构造排除蕴涵怪论的形式系统。制约逻辑和相干逻辑均成功避免了迄今所知的一切蕴涵怪论。因制约逻辑系统、模态逻辑系统以及与严格蕴涵、相干蕴涵相联系的E系统都采用entailment这个词来表征,故易被误认作相近的系统。事实上,制约关系与相干蕴涵不同;制约逻辑接纳而相干逻辑排斥选言推理,故此二者殊异。认为制约逻辑与相干逻辑等价,是一种误解。 相似文献
7.
古希腊麦加拉学派认为完善的条件句并非开始于真且结束于假,这个被称为“实质蕴涵”的观点经过弗雷格和罗素的继承而成为经典逻辑的核心观念。但冯棉先生总结出实质蕴涵有两类共七种“怪论”。第一类为“非相干性蕴涵怪论”,第二类为“相干性蕴涵怪论”。程仲棠先生认为实质蕴涵式中的命题常项只有“真”“、假”这两个语义,逻辑永真式只提供“认识中为真的最低层次的必要条件”。张建军先生用“蕴涵/析取”的转换来证明“怪论”并不怪。我们承认全部七种都具有“怪论”的身份,并分析证明怪论公式的命题代入例在实质蕴涵的本来涵义上都不是怪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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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回溯推理的逻辑形式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陈江 《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6,(5)
回溯推理是由已知事实去推断产生这一事实原由的逻辑方法,对此学术界认识还不统一。文章认为,回溯推理有两个基本的逻辑特征:一、由已知事实作为推理的逻辑起点;二、推理结论是或然性的。回溯推理的逻辑形式应为。这一形式与过去人们公认的形式不同,但是这一形式完全符合回溯推理的特征。在回溯推理的逻辑形式中,其前提形式的构成虽然是实质蕴涵怪论之一型,但它是有效的。回溯推理的前提在逻辑形式上保真,提高了回潮推理的置信度。 相似文献
10.
论相干逻辑的研究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冯棉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40(6):58-62,91
相干逻辑的形式系统组成一个逻辑家族,这些逻辑系统的共同点是:坚持演绎推理的相干性,拒斥“结论的推导未实际使用前提”的推理方式。相干系统的分类建构与可拆分,为相干推理和判定问题的深入研究提供了平台。相干逻辑采用多种技术手段,证明了“相干原理”等一系列元定理,用以揭示相干蕴涵的逻辑特性和排除形形色色的“蕴涵怪论”。相干语义理论内涵丰富,而直观的信息论解释,不仅细致地描述了三元关系语义的理论背景,也为相干逻辑在信息论和人工智能领域的应用展示了广阔的前景。 相似文献
11.
“道德悖论”研究的现状及走向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孙显元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37(6):621-625
从研究趋势来看,道德悖论研究有两个值得关注的方向.一个是思维悖论的方向,一个是行为悖论的方向.这两个研究方向相容互补,必将实现它们的相互融合.今后的主要任务是强化建构道德悖论的推理过程,以进一步的理论创新,探索实践逻辑内涵,吸收道义逻辑的理论成果,建构道德行为逻辑,在道德实践逻辑基础上,建立比较完善的道德悖行理论. 相似文献
12.
王习胜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38(5)
道德悖论有理论与实践两种类型。理论型道德悖论是指悖性的道德理论事实或状态,实践型道德悖论是在道德价值实现中出现的悖性事态;理论型道德悖论的矛盾是逻辑矛盾,其逻辑基础是形式逻辑。实践型道德悖论的矛盾是现实矛盾,其逻辑基础是尚待探索和创立的实践逻辑。J.Elster对现实矛盾的逻辑研究对探讨实践型道德悖论有启发价值。 相似文献
13.
郝旭东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43(2):17-21
弗协调逻辑是一种可以容纳“矛盾”的非经典逻辑,其所容纳的“矛盾”被称为“真矛盾”。在弗协调逻辑看来,逻辑悖论就是一种“真矛盾”,是可以被弗协调逻辑系统所容纳的。在分析逻辑悖论语法表现的基础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弗协调逻辑消解悖论的逻辑机制。弗协调逻辑作为一种解悖方案,实际上是隔离了悖论对系统的不良影响,这种隔离意义上的悖论消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其相对于协调而区分出来的弗协调,也具有重要的逻辑哲学价值。 相似文献
14.
限悖论逻辑(有时简称为悖论逻辑)Lpm是一种对悖论中的矛盾进行限制的逻辑。其中L表示逻辑,P表示悖论,而m表示极小化,极小化意味着限制。这里,限制矛盾的基本手法是次协调逻辑。我们说,限悖论逻辑Lpm建立的目的,正是为了消解布尔、弗雷格(BF)的经典逻辑BF中引入矛盾命题后,可以推出任意命题(这称为句法的无意义化或平庸化)这样一个难题,同时又保持BF逻辑中对联词的原有相互定义方式(这种方式受到很多人的欢迎)。Lpm由Priest首先提出语义模型,它对证明论的经典形式曾作为挑战性问题而存在。就限悖论逻辑Lpm而言,其命题逻辑的新证明论最终由林作铨博士及李未教授解决。循此前进,本章给予另一种严格形式的、更普遍的表述,并为统一地解决谓词逻辑的“证明论”提供基础。这是我们对这一问题所做的新工作。 相似文献
15.
田心军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07,24(6):119-123
我国法律逻辑学界对法律推理的定义和划分存在诸多问题,其根源是研究进路不统一。从逻辑学进路重新定义法律推理,彰显其逻辑学特征,揭示其逻辑学本质,体现"宽泛"的法律推理观,便于实现法律逻辑学界对法律推理定义的统一。从逻辑学的进路重新划分法律推理,恪守逻辑学的划分原则,凸显辩证逻辑推理形式在法律推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利于实现法律逻辑学界对法律推理划分的统一。 相似文献
16.
王克喜 《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8(3):116-122
关于佛教逻辑的论式,学者们历来有不同的理解,有的认为其性质是演绎,有的认为其性质是归纳,也有的认为是类比。其实,应该从论辩或者论证的角度来看待佛教逻辑的论式性质,而不能只从推理的角度去看待佛教逻辑的论式性质。从非形式逻辑的角度看,佛教逻辑论式是一个论辩的程式;佛教逻辑论式是一个论证式,而不是推理式;佛教逻辑论式带有明显的心理因素,是"实践的论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