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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近年来,新闻界一直被不断增多的新闻官司困扰着。“新闻官司”即新闻侵权诉讼,是因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发表新闻或者其他作品在内容上引起侵害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合法权益的纠纷而导致的诉讼。 新闻官司增多,一方面说明公民寻求法律保护的意识和人格尊严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表明,新闻  相似文献   

2.
1987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开始实施,以往靠行政手段调解的新闻纠纷一下成为新闻官司。据资料,次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的新闻官司就逾300宗,其中又以侵权诉讼居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指出:“对报刊上文章引起的名誉纠纷,要区分正当的舆论批评与侵犯名誉权的界限。既要依法保护名誉权,又要支持舆论监督。”这是我国处理新闻侵权纠纷的指导思想。近年夹,一些本来不必进入诉讼程序的诉讼请求因种种原因而草率立案受理,进入诉讼程序后,在耗费大量人力、财力之后,又回到庭下调解;一些本来很简单的诉讼纠纷因为个别法官…  相似文献   

3.
随着民众法律意识的增强,新闻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新闻纠纷最初往往以新闻投诉的形式出现,目前,接待处理投诉已成为新闻单位日常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投诉处理的好,可以将争端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理的不好,可能提高诉讼的发生率,导致连带恶性后果,给报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相似文献   

4.
当前,新闻单位被诉侵犯名誉权官司日益增多。《工人日报》曾以大幅版而感叹“诉讼干扰让新闻界穷于应付”,“法律该给舆论监督撑腰”。新闻界在呼吁《新闻法》出台的同时,其自身也要认识到舆论监督与社会权利意识的冲突机率加大是当前新闻官司增多的根本原因。只有冷静地从法律角度研究好这个问题,才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纷争,即便出现了纠纷,也能在诉讼中沉着麻战,让滥用诉讼者得不到任何好处,打消动辄起诉的念头。基于新闻侵权  相似文献   

5.
杨帆 《记者摇篮》2006,(4):27-29
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律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新闻侵犯名誉权的诉讼案件出现了上升的趋势,人民群众同新闻机构打官司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这种趋势从总体上看,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公民已经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但从个别案件来看,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一是一些当事人对什么是新闻侵犯名誉权,什么是正当的舆论监督分不清楚,缺乏正确的认识;二是由于新闻法尚未出台,一些人钻法律的空子,寻找新闻单位在报道中的一些失误,通过诉讼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三是有些人想利用法律关于保护名誉权的有关规定作为…  相似文献   

6.
“新闻法”和“新闻记者条例”的征求意见稿都有建立新闻纠纷仲裁机构的内容,我想结合法院对新闻纠纷的信访处理及办案实践,谈点个人的意见。一、建立新闻纠纷仲裁机构的必要性自《民法通则》实施以来,由于新闻报道发生争议而要求进行诉讼的人显著增多。这些人往往是因为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提出要求又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遂向法院要求通过诉讼解决争议。从1987年1月1  相似文献   

7.
新闻纠纷是新闻报道衍生出来的产物。随着市场化的发展 ,新闻纠纷将呈上升趋势。业内人士都知道 ,新闻纠纷大多数都首先以新闻投诉形式出现 ,然而新闻投诉在业界并没有受到高度的重视 ,只有投诉升级到诉讼程序时才予以关注。由于新闻投诉涉及面广 ,引发原因错综复杂 ,对处理人的综合能力要求很高 ,有特定难度。所以在处理新闻投诉时 ,很多情况都没能从各方面的效果去考虑 ,仅停留在如何应付或平息新闻纠纷的角度处理 ,再加上接待投诉方式、方法、角度、观念上的偏差 ,无形中提高了诉讼或然率 ,容易导致连带性关系恶化 ,造成报社非理性损失 ,…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新闻媒介和新闻报道者被推上被告席的现象日渐增多。据有关部门统计,在全国法院系统受理的名誉侵权案件中,仅因报刊文章引起的新闻诉讼案就占到了20%以上。从法律的角度去审视,这些引起新闻侵权纠纷案的新闻报道本身或多或少都存有一些问题。因此,探讨新闻侵权纠纷的产生及如何避免,是摆在新闻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将引发侵权纠纷的新闻报道称之为“官司”新闻,把新闻报道引起的纠纷诉讼称之为“新闻官司”。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涉及新闻侵权方面的官司日渐增多,据有关部门统计,在全国法院受理的名誉权案件中,因为报刊章引起的新闻诉讼案件占20%以上,这些新闻官司,从法律的角度看,其新闻报道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如何在新闻与新闻侵权之间构筑一道“防火墙”,预防新闻报道“走火伤人”。成了我们广大新闻工作必须思考的一个问题。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新闻界一直被新闻纠纷和诉讼所困扰。据了解,绝大多数的“新闻官司”是由报道失实引起的,因报道失实而侵犯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导致新闻单位败诉的主要原因。新闻单位在履行新闻报道职责的同时,如何做到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而避免对簿公堂?,新闻媒介在所作报道失实时及时发表更正、在作批评报道时允许被批评者发表答辩是化解纠纷的一条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1.
沈岸 《视听纵横》2002,(4):59-60
法制报道现已成为新闻单位宣传报道中的一个重要、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并且以它的法规性、政策性、思想性、知识性、观赏性等吸引了众多的观众与读。但是,随着受众法律意识的增强,法律知识的增多,因法制宣传报道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而引发的新闻纠纷也日趋增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闻单位法制宣传报道的有序进行,造成了电视、报纸与受众之间的矛盾。因此,强化依法治国的观念,自觉学好法规政策,努力增强责任意识,尽力避免侵权,是当前摆在我们新闻工作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12.
飞花拾零     
区分舆论批评与侵犯名誉权界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任凌云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随着《民法通则》的全面实施,目前诉讼新闻单位侵犯名誉权的案件逐渐增多,各级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要注意区分正当舆  相似文献   

13.
长期以来,似乎新闻与法律不沾边,由新闻工作引起的矛盾、冲突和纠纷,都经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定调、拍板而平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法律知识的普及,特别是《民法通则》的施行,新闻工作开始出现了进入法制轨道的趋势,这是一个历史的进步。全面探讨和论述新闻与法律,它将涉及新闻单位的法人地位、管理体制、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等一系列问题,而今迫切需要研究的是,如何正确解决由舆论监督引起的诉讼问题。  相似文献   

14.
随着民众法律意识的增强 ,新闻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新闻纠纷最初往往以新闻投诉的形式出现 ,目前 ,接待处理投诉已成为新闻单位日常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投诉处理的好 ,可以将争端化解在萌芽状态 ;处理的不好 ,可能提高诉讼的发生率 ,导致连带恶性后果 ,给报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综观引发投诉的原因 ,可谓错综复杂。新闻事实不准确 ,题文不符、写作不严密、照片使用不妥、信息发布不规范、新闻与广告不一致等都可能引发投诉。投诉者形形色色 ,有通情达理、有理有节的 ,也有固执己见、蛮不讲理的 ,而投诉者的要求各不相同 ,有解释性的 ,有…  相似文献   

15.
当记者在行使新闻舆论监督过程中,常常受到被称之为“告记者热”现象的困扰。自1985年1月上海出现中国解放后第一起“新闻官司”《20年疯女之谜》案至今,因新闻报道涉及公民、法人名誉而引起的诉讼案件与日俱增。据统计,目前全国的“新闻官司”已有700余起(不含那些投诉法院尚未立案审理的以及投诉纪检部门在内部解决的新闻纠纷在内)。记者们由此大声疾呼:新闻舆论监督难啊!为了便于总结新闻工作的经验教训,推进新闻改革,现将“新闻官司”中涉及的主要问题综述如下: 原告与被告从已发生的“新闻官司”来看,原告既有国家机关的干部、企事业的经理(厂长)、影视界的明星歌星,也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因新闻报道特别是批评报道引起的纠纷增多,有的还引起了法庭诉讼,比如:活“济公”为何走上法庭和陈佩斯正式向长沙市地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都是因为名誉权的问题。名誉权是公民、法人享有的重要人格权。所谓名誉,就是社会上一般人对某个公民或法人的品德、声望、信誉等方面的评价。《民法通则》中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新闻单位和记者登上“公堂”对簿,这一现象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社会议论纷纷,新闻界为此感到前所未有的困惑。日前,笔者带着这问题走访了南京市区法院,力图探其奥秘。以玄武区法院为例,从1987~1988年间受理投诉的新闻纠纷案近20起,新闻单位胜诉的仅1起。起诉理由一般是侵犯公民的肖像、名誉、荣誉权。究其原因主要是新闻记者法律观念淡薄造成的过失侵权。这个教训,应引起我们的充分重视。  相似文献   

18.
徐迅 《新闻三昧》2004,(9):50-51
法律正在日益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新闻媒体的市场化行为逐渐增多,因此而应对诉讼,打官司、当被告早已不是新闻了。一旦出现纠纷和诉讼,任何人都可能倾尽资源,争取胜算,媒体也不会例外。那么媒体对自己的话语优势应当如何把握?这是一个涉及法律和职业道德的问题。笔主张:不在自己的媒体上发表自己涉诉的报道和评论。这是媒体案件报道的第十条自律规则。  相似文献   

19.
近几年来,社会上发生的新闻侵权纠纷明显增多,诉诸于法律的“新闻官司”也不断出现。作为党和政府喉舌的党报,成为被告的也不鲜见。而不少“新闻官司”的审理结果,大都以新闻单位和记者败诉而告终。 “新闻官司”的出现和增多,在社会上激起多层面的反应。它不仅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和思考,也给法律工作者提出了很多法律问题,在新闻界引起很大震动。虽然大多数新闻工作者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能以正常的心态对待这一社会现象,但确有不少新闻工作者,不愿接受这个现实,对此感到困惑、茫然和苦恼,心理压力很大,有的认为批评报道难以把握,弄不好就会“吃官司”,有畏难情绪;有的认为新闻素材是被采访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出了问题不该找新闻单位麻烦;还有的由于受传统观念和习惯势力的影响,认为当被告丢人,上法庭没“面子”,因而即使有理也愿意私了或非诉和解,不愿与人对簿公堂,还有的由于对有关法律不熟悉,对正常的诉讼程序不了  相似文献   

20.
报道审判活动应具有的法律意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法院则是依据法律审理案件的审判机关,是现代法制国家最公正、最权威的机关。法律的尊严不容侵犯,法院的权威不容挑衅。《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传媒对审判活动的报道,必须维护法院的权威,维护法律的尊严。近年来,常有传媒在报道诉讼案件时凌驾于审判机关之上,进行“新闻审判”,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传媒超越审判程序抢先对案情作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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