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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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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通肇事是一种常见犯罪,刑法将交通肇事罪划分为三个量刑档次,这种立法上的粗糙导致了刑法理论界的长期争论和困惑。“逃逸”和“逃逸致人死亡”应当以肇事者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是交通肇事罪的后果加重情节。研究交通肇事罪有其重大现实意义,而完善立法则是减少交通肇事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在罪状的叙述上过于简单,最高人民法院就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和处理的司法解释存在缺陷,使得在司法实务中难予准确的认定罪与非罪。从交通肇事犯罪立法现状出发,对我国现有立法框架内的交通肇事罪进行思考,在借鉴国外其他国家和地区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将交通肇事逃逸从交通肇事罪中分离,单独设立交通肇事不救助罪,通过对现行刑法第133条的重构达到对交通肇事犯罪立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3.
交通肇事是一种常见犯罪,刑法将交通肇事罪划分为三个量刑档次,这种立法上的粗糙导致了刑法理论界的长期争论和困惑."逃逸"和"选逸致人死亡"应当以肇事者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是交通肇事罪的后果加重情节.研究交通肇事罪有其重大现实意义,而完善立法则是减少交通肇事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4.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与交通肇事行为在性质上存在明显不同,立法中将逃逸附属于交通肇事罪有违罪刑法定原则。根据相关解释,逃逸可以成为定罪要件,有违刑事立法关于逃逸认定为量刑情节的规定,亦难逃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之嫌,且违背法的效力位阶基本原理。司法实践中也存在着极易混淆此罪与彼罪以及难以认定逃逸的空间要素等情形。另外,由于将逃逸附属于交通肇事,其定罪标准较高,量刑偏轻。应将逃逸这种故意行为从交通肇事这种过失行为中剥离出去,单独定罪,并完善相关要件的界定,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相似文献   

5.
交通肇事罪有关逃逸行为的认定一直存在诸多争议,本文从逃逸行为在交通肇事罪中犯罪构成的不确定性和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认定的不确定性两个方面对现有刑法中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认定的不确定性进行论述,分析了立法上存在的矛盾,提出了交通肇事逃逸罪刑独立化的建议。同时对交通肇事罪基本法定刑与加罪法定刑的设立也予以了阐述。最后予以总结,认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犯罪独立化,有利于解决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中的诸多争议,也对司法实践有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6.
交通肇事罪成立场所之范围认识上目前仍然存在严重的意见分歧,不利于司法的统一、平衡适用。准确界定交通肇事罪成立场所的范围,实际上限定了对交通工具肇事事故以交通肇事犯罪定罪处罚的范围,这个范围既与保障公共交通安全有关,也与维护肇事行为人的个人权利相联,具有重要的意义。从交通肇事罪的本质——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着眼,交通肇事罪成立场所是指具备社会性交通工具通行条件,社会公众可以通行的交通场所;在此场所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成立交通肇事罪。  相似文献   

7.
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交通肇事是一种常见犯罪,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第133条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应把握以下三个方面:(一)“因逃逸致人死亡”以交通肇事构成犯罪为前提,是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情节;(二)“因逃逸致人死亡”中的“人”既包括第一次交通肇事中的受害人,也包括肇事后逃逸过程中再次发生交通肇事致死的人;(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  相似文献   

8.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也呈逐年递增趋势。然而,我国现行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规定还较为笼统,交通肇事逃逸及“因逃逸致人死亡”只是作为一个量刑情节发生作用,依据我国刑法理论并结合司法实践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特征和罪过形式进行剖析,进而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疑难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9.
根据我国刑法第113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交通运输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这一概念包括两点含义:一是以违反交通运输各种规章制度为前提;二是必须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这两点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特征.  相似文献   

10.
<刑法>第17条第2款对未成年人相对负刑事责任范围的规定容易让人将未成年人所犯罪名理解成狭义的范围.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合法、合理地探求其应有的含义.该条款规定的八种犯罪应该理解为是指具体的罪名.在这八种犯罪中",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应该包括其他罪名的犯罪中包含或隐含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结果的犯罪;"强奸罪"应该包括刑法分则其他条文中规定的"强奸"或"奸淫"行为;"抢劫罪"应当包括三种转化型的抢劫罪;"贩卖毒品罪"不包括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罪;"投毒罪"应当包括修正后的投放危险物质罪.不能将这法定的八种犯罪限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该条款可以增设一些其他严重的犯罪.  相似文献   

11.
文梨 《华章》2012,(29)
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规定存在模糊性和不完整性,给打击犯罪带来难度.因此就有必要探究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量刑中的疑难问题.在定罪上,对“同一种商品”的认定应以公众的一般认识为依据;其他认定为相同商标的情形应侧重于把握是否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同时要厘清假冒注册商标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和诈骗罪的界限.在量刑上,要注意区分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界限,达到罪责刑相适应.  相似文献   

12.
交通事故认定与交通肇事罪的关系一直是我国学术界争议的焦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以后,明确规定将分清交通事故责任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定罪量刑基础,引起了广泛的争论。为了进一步厘清两者的关系,应当从交通事故认定的性质出发,通过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和刑事责任两个层面分析交通事故认定在认定交通肇事罪中的地位,以使实务中的交通肇事案件得到更加合理的解决。  相似文献   

13.
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新刑法增设的对交通肇事罪加重处罚的情节。实践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况复杂多样 ,刑法条文的精神只限于因逃逸过失致人死亡  相似文献   

14.
根据刑法第133条和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以及相关非刑事法律规定,结合我国交通肇事案件的司法实践,揭示出交通肇事罪的定罪模式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进而对司法解释中关于"因逃逸致人死亡"问题所引发的交通肇事罪的罪过形式和交通肇事罪共犯规定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评述.  相似文献   

15.
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新刑法增设的对交通肇事罪加重处罚的情节。实践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况复杂多样,刑法条的精神只限于因逃逸过失致人死亡。  相似文献   

16.
黄清明 《红领巾》2004,(2):29-30,74
交通肇事是一种常见犯罪,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第133条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应把握以下三个方面:(一)“因逃逸致人死亡“以交通肇事构成犯罪为前提,是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情节;(二)“因逃逸致人死亡“中的“人“既包括第一次交通肇事中的受害人,也包括肇事后逃逸过程中再次发生交通肇事致死的人;(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  相似文献   

17.
当前,"李启铭校园车祸案"与之前的"杭州飙车案"同样引起了各界的关注和讨论,虽然"杭州飙车案"最后以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而河北大学校区车祸案以涉嫌交通肇事犯罪对肇事司机批捕,但本人对此持另外观点,即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现本文就两罪的犯罪构成进行分析阐明观点。  相似文献   

18.
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情节的认定在现实司法实践中面临困境。本文通过对“因逃逸致人死亡”情节的证明标准问题进行实证分析,以通过该证明标准的明确达到指引司法实践中如何准确认定交通肇事罪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为了便于司法认定和正确追究责任,交通肇事罪中“逃逸致人死亡”情节的证明标准应当为:若肇事者采取积极的救助行为便有可能使被害人免除死亡的结果。  相似文献   

19.
交通肇事后见死不救案件时有发生,对此类案件的定性问题在理论上一直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的做法是以交通肇事罪定性。但这样定罪量刑,有悖于我国刑法关于情节加重犯的理论,将此类案件定性为交通肇事,间接故意匀人罪的观点也是不正确的,它忽视了肇事行为和见死不救,光离现场行为间的客观联系,按照刑法学因果关系原理和吸收犯理论,此类案件应定间接故意杀人罪。  相似文献   

20.
在二人以上随意殴打他人并致人重伤、死亡的案件中,经常出现重伤、死亡的结果仅仅为其中某一个或某几个犯罪行为人所为的现象。对实施致人重伤、死亡行为的犯罪行为人,可以依想象竞合犯理论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对未实施致人重伤、死亡行为的犯罪行为人,应根据各犯罪行为人有无犯意联络,是否形成I临时共同故意、故意内容是否包含伤害、杀人,各犯罪人的行为与重伤、死亡后果之间是否存在相当的因果关系,或以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罪共犯定罪处罚,或以寻衅滋事罪处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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