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 毫秒
1.
关于“累增字”,《辞海》这样解释: [累增字]文字学上指增加了偏旁不改变字义的后起字。如“援”本作“爰”,后加“扌”(即手)旁作“援”;“得”本作“(日一寸)”,后加“彳”旁作“得”。 这个解释存在一些问题。 让我们先来看一组例字: 星 甲骨文写作“(?)”,为天上星宿的象形字,后来加声旁“(?)(生)”,写成“(?)”,篆作“(?)”,楷作“星”。 (?) 这是斗争的斗,甲骨文写作“(?)”,象二人搏斗之形,后世加声旁“(?)”,写成  相似文献   

2.
《叔向贺贫》中“而离桓之罪”的“离”字,课本注“同”‘(忄羅)’,遭到。”这个注释把“离”的通假字“罹”与“(忄羅)”混为一谈。“(忄羅)”的读音为luǒ。《辞海》未收此字。《辞源》收入此字,未作具体注释。可见它在古代汉语里,极其少见单独使用。“罹”的读音为lí。它是“离”的通假字,在古代汉语里,其义之一是遭遇,作为动词使用于诗文中。如《诗经·王风·兔爰》:“有兔爰爰,雉离于罗”和张衡《思玄赋》:“循法度而离殃”中的“离”,都是遭遇的意思。又如《尚书·洪范》:“不罹于咎”和《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河北罹袁氏之难”中的“罹”,也都是遭遇的意思。  相似文献   

3.
《诗经·硕鼠》有“乐国乐国,爰得我直。”句,对其中“直”字,素无定解。现行教材亦存二说:一为公正的待遇,一为处所。前者是从“直同值”(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引伸出来的,后者则由“直通职,职解作所”(王引之《经义述闻》)而来。其实,直和值,直和职,在先秦是不通假的。直字在《诗经》中凡十一见,有九处作不弯曲和正直解释,而“匪直也人”之“直”(定之方中),作副词“只,只是”理解。《说文》:“直,正见也。”《左传》:“正直为正,正曲为直。”其引伸之义也。可见,直字在《诗经》  相似文献   

4.
《梦游天姥吟留别》“唯觉时之枕席”一句,其中“觉”字,课文注为jué,意为“醒时”。笔者以为有必要商榷。查《汉语大字典》,“觉”有睡醒的意思。《说文解字·见部》说:“觉,寤也。”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又进一步解释说:“谓眠后觉也。”并举例《诗·王风·兔爰》:“我生之后,逢此百忧,尚寐无觉。”《辞源》也作如是解,并举例《庄子·齐物论》:“觉而后知其梦也。”“觉”作此解时,其音《广韵》注为古孝切。根据反切变读规则,上字声母今读ɡ,下字今读齐口呼,新拼音节声母则变读为j,因此,这个音应读为jiào。这个读音及反切注音形式,在《…  相似文献   

5.
有许多汉字用“手”作为构件,其中又以表动作的字为多。有趣的是,汉字中表示“手”的偏旁符号的形体并非一式。了解这一情况,对理解和记忆汉字字义很有帮助。手——拿掣拜看“手”作义符,用在汉字下部作偏旁,一般写作“手”,如“拿、掣”两个字。用在汉字的左边作偏旁,大多写作“扌”,如下面一些字:扌——操扬拨 指  相似文献   

6.
文章以蔡永贵先生的同族字理论为指导,系联了爰族的二十个字,从同族字的角度对爰的本义系援引、牵引作了补证,从爰得声的爰族字有援引义,有引起义,有拉、长、大义,而这三个分类引申义均与爰的本义援引、牵引有联系。  相似文献   

7.
《尔雅·释言》:“爰,於也。”《小雅·斯干》:“爰居爰处,爰笑爰语。”郑玄笺:“爰,於也。於是居,於是处,於是笑,於是语。言诸寝之中,皆可安乐。”郑氏解释这两句诗,妥当顺畅。但他笺《邶风·击鼓》“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云:“爰,於也。今於何居乎?於何处乎?於何丧其马乎?”同样是“爰居爰处”,郑玄却作了不同的解释。朱熹似乎看到了郑笺的矛盾,故他在注释《邶风·击鼓》“爰居爰处,爰丧其马”  相似文献   

8.
《文博》2009年第5期,梁小平撰文《王猛煤精组印鉴析》,文章称,在华山王猛台附近发现一件煤精组印,“极有可能为东晋十六国时前秦丞相王猛之印.”并将印文释作:“臣猛、王猛、王猛白笺、王猛言事、王猛白事”等.然而,“梁文”所释的“王”字,在该印中出现过四次,篆法如出一辙,其篆文显然不是“王”字,而是“玉”之古文篆法.“玉”字作姓氏时,楷书作“玊”,读sù,在东汉时已有此姓.  相似文献   

9.
文章以蔡永贵先生的同族字理论为指导,系联了爰族的二十个字,从同族字的角度对爰的本义系援引、牵引作了补证,从爰得声的爰族字有援引义,有引起义,有拉、长、大义,而这三个分类引申义均与爰的本义援引、牵引有联系。  相似文献   

10.
卿彩云 《语文知识》2014,(10):13-14
在初中语文教材里出现的虚词中,“之”字是一个重要的虚词,出现的频率最高,用法也非常广泛和复杂。特别是“之”字放在主谓之间时,中学教材中多数未作注释,少数教辅书上则简单地解释为“结构助词,取消句子独立性”。对于“之”字的这种用法,大多数的师生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对其感到疑惑不解,不能完全理解其意义和用法,给教与学带来了诸多不便。  相似文献   

11.
在《诗经·小雅》中的145个“其”字句的基础上(重复出现不计),探讨“其”字的用法规律。“其”字作实词主要是代词和副词,作代词包括人称代词和指示代词,在句首时全部是代词,可以作主语和宾语,在句中作代词时多是修饰名词的定语;作副词包括程度副词,时间副词和语气副词。作虚词时是助词、连词和语气词,作语词只有一例。  相似文献   

12.
这是特级教师王崧舟在广西南宁2007“绿城之春”全国小语名师教学观摩活动中执教的《慈母情深》一课。上课伊始,在析解课题《慈母情深》时,王老师引导学生体会“深”的含义,读出“深”的情感;初读课文时,注意让学生对“龟裂”中“龟”字的读音和词义进行正音和辨义;学习“攥”字时,除了注意引导学生辨析其繁难的字形外。还让学生在手心以指书写,而后将手“攥”紧,以悟其义。  相似文献   

13.
文言文中的“之”字,主要有三类用法:作动词、作助词、作代词。“之”作动词时,一般表示“到、往”之意。这种用法较为少见,它在句子中作谓语,后面一般都有一个表示方位(或地点)的词语作“之”的宾语。如“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史记·陈涉世家》)中的“之”即为“到”的意思。又如“吾欲之南海”(《为学》)中的“之”亦为“往、到”之意。“之”作助词时,有三种情况:⑴作音节助词,补充音节,无实义,可不译,常用在时间副词后。如“久之,蛇竟死”(《螳螂捕蛇》)。⑵作结构助词,用于主谓之间,取消主谓结构的独立…  相似文献   

14.
“之”字是文言文中最常用的一个虚词,它的用法很多。下面是笔者分辨“之”字用作代词的一点体会、见解,仅供大家参考。1、常用作第三人称代词,主要用处是指代人、事、物,作宾语,相当于“他(们)”、“她(们)”、“它(们)”等。例如:①桓侯故使人问之。(《扁鹊见蔡桓公》)——他,代人(扁鹊)。②得鱼腹中书,固以之怪矣。(《陈涉世家》)——它(这事),代事(得鱼腹中书)。“之”字在用作第三人称代词,并作宾语时,是有规律可循的:其一,由于此时的代词“之”字在句中常作宾语,所以辨识起来比较容易。它大都位于动词或介词后面,形成动宾(动+之)或介…  相似文献   

15.
笔者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以默写课文为突破口,运用“三到”(手到、眼到、心到),训练学生的“写功”,收效颇佳。手到,能培养学生动手的能力。对要求学生背诵的课文,我告诫学生,抄写时必须忠于原文——不可错一字,不可少一字,不可多一字,不可倒一字。开始时可照着书抄,然后掩卷抄,最后丢掉书本默写出来。这样,“抄熟”了文章,_抄顺了手,字写好了、辨别错别怖的能力提高了,学生的作文水平也就在潜移默化中提高了。眼到,指让学生抄写时,要专心用眼,对每个字、每个词、每个句子都要看仔细,哪怕是一个标点也不能掉以轻心。…  相似文献   

16.
代词"之""其"的共性与差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古汉语中的虚词“之”、“其”原本是指示代词 ,它们都指向一定的人、事、物。指示代词“之”、“其”的主要功能是作定语 ,“之”偶尔可作宾语。用泛指、特指来区分“之”、“其”的观点很难成立 ,传统用近指、远指区分“之”、“其”的说法更切合语言实际。指示代词“之”、“其”可以兼表第三人称。作为第三人称代词 ,“之”经常作宾语 ,“其”经常作定语。“其”字还可以作主谓词组 (或称“小句”)的主语 ,“其”不能作主语的说法应该否定。另外 ,“其”在秦汉之际也偶有作间接宾语的用例 ;“其”在《诗经》中用作词头的说法也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17.
刘婧 《考试周刊》2009,(31):34-35
“妻”字甲骨文作辨,或写作膀,从甲骨文字形看,“妻”字像女人总头发之形。 像女人的长头发,头发向上, 像人的手,字形表示女性的成人之礼。“妻”字正是用女子总头发之形这个具体的成年礼俗来表示男性配偶这个抽象意义的。  相似文献   

18.
“其”字是古汉语中运用较广泛的虚字之一。在《四书》这部民族文化源头的名著中,就有872个。剖析这872个“其”字,有如下五种用法(为眉目清晰在所析“其”字下加“△”标志)一、“其”字作代词“其”字作代词有称代和指代两种。(一)、“其”字作人称代词,有作自称与对称的。一般作他称。  相似文献   

19.
在古汉语中,“之”字用在主谓间使用的频率很高,其意义和用法又很复杂,而中学教材中多数未作注释,少数则简单地解释为“结构助词,取消句子独立性”,给教与学带来诸多不便。本文试就中学教材中“之”字用在主谓间的几种形式作一简析。  相似文献   

20.
《马氏文通》的“静字”学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马氏文通》是我国汉语语法学的开山之作。马建忠的“静字”学说,其立名既参照了前人的成说,又赋予了自己的语法观,其范围与现代汉语中的形容词相当。马氏将静字分为两类:象静与滋静;马氏静字作定语、谓语为“常”用,作其他成分为“变”用。另外,马氏又论及静字与虚字之组合情况,其论述贡献与缺陷并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