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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随着科创板首家双重股权结构公司优刻得成功上市,我国双重股权结构制度正式付诸实践。我国双重股权结构制度中,特别表决权适用范围应增加破产和退市的法律保留事项;特别表决权股数量和比例中普通表决权股比例应设置为更严格的10%~50%;在特别表决权股向普通表决权股转化中,不适宜规定固定期限型“日落条款”;特别表决权股转让和继承应当在限制特别表决权转让基础上设置除外条款。我国双重股权结构制度的实施应当进一步完善配套机制和措施,包括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设置独立董事加强对特别表决权股东监督、强制公司作出自我约束性承诺、完善惩罚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相似文献   

2.
集体代理是股东将各自的表决权集中地授予某一代理人,向公司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代理效果归属股东本人的代理。集体代理较个人代理在授权方式、授权内容等方面存在较大区别。股东累积投票中的集中委托与代理是较为典型的一种集体代理形式。股东累积投票的功能就在于为少数股东选出合适的董事或监事,保护小股东的利益。这一制度功能是靠结合代理制度,达到股东表决权的集中完成的。  相似文献   

3.
我国体制改革后利益多元化使体育纪律处罚和纠纷增多。我国体育纪律处罚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1)我国体育组织具有行政垄断性;2)“依法治体”的氛围尚未形成;3)规则疏漏;4)良好的自治模式尚未形成;5)缺乏程序保障,大部分体育组织对体育纪律处罚程序无明确规定,在规定了程序的体育组织中,存在着听证制度不健全和听证者身份不独立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听证者任职资格不明,体育组织调查、指控和听证职能的混和,缺乏独立专家介入等问题;6)自设内部程序最高效力而外部救济缺失。近年来体育纪律处罚案例表明,我国体育纪律处罚存在违反自设规则、处罚内容模糊、处罚超越职权、与国家法律相悖、排除司法审查等问题。为了完善我国体育纪律处罚机制,应增加相对人对规则创设的参与;统一体育纪律处罚机制;完善程序保障制度,实现“最低程度公正”;增加法律专业人士对处罚的参与,提高立法技术,改善执法素质;逐步完善规则;建立体育仲裁制度;确立司法审查制度,我国体育协会承担了许多在传统体制下由体育行政机关行使的管理职能,无论是从法理还是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其处罚行为都具有可诉性。  相似文献   

4.
摘要:兴奋剂禁用清单中的兜底条款虽然能够弥补清单的漏洞,但因其具有模糊性,并要求运动员承担过度责任,法理上可能与“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罚原则”以及“比例原则”相悖,然而药物创新和反兴奋剂规则的价值取向使得兜底条款又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因此,有必要解决国际体育仲裁院在兴奋剂案件中遇到的兜底条款的适用困难。采用规则分析方法与案例研究方法进行研究认为:应当以成文规则的形式规定兜底条款的适用条件,来增加该条款的强制性;应当鼓励反兴奋剂组织和制药公司的互动合作来扩大兜底条款的作用范围;应当在科学与法律层面加强对检测方法的有效性与合法性的把关。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当前的公司终止过程中,公司的股东不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终止有关程序对公司进行清算,逃废债权人债务的行为屡禁不止,公司法对股东不履行法律义务却没有相应的制裁措施.本文认为,建立公司特别清算制度,是对债权人利益保护法律程序上的保障.本文尝试设计这一程序,对特别清算程序的启动主体、条件、步骤、内容以及股东财产责任的承担都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在处理一些船舶碰撞海事的过程中,在一些学者所发表的论文里,对什么是“互见”,什么是“能见度不良”,以及“在能见度不良的水域中近距离内发现来船究竟应执行什么样的规则”,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对此,笔者认为是由于《规则》条款未能对上述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与充分的解释而引起的。本文根据“海员通常做法”、海上避让的实践以及海事法庭的判案惯例,对“互见”与“能见度不良”应如何予以正确的定义,提出了看法,对有关条款的适用范围也作了进一步的探讨。同对,本文还就《规则》第3条第11款、12款及第二章“驾驶与航行规则”中的有关条款,提出了若干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7.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强化了股东对董事等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内部监督和制衡,对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为了防范少数股东滥用代表诉讼,各国立法对提起代表诉讼股东的主体资格、前置程序、诉讼费用担保与计算、提诉股东的权利和责任等作了严格的规定.我国<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的规定尚存缺陷,应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针对我国海上货物保险业务实践中“一切险”的承保范围及其涉及的举证责任问题,结合我国海上货物保险中“一切险”条款的历史由来以及英国海上保险中的相关做法和理论,探讨了“一切险”条款的本意。结合我国《国务院组织法》、《立法法》、《合同法》的具体规定及相关法律原理阐明了对我国海上保险中“一切险”承保范围的理解:“一切险”条款中的“外来原因”不应被理解为“列明风险”;银函(1997)210号《关于海洋运输货物一切险条款的解释的请示的复函》仅为一种内部行业解释,不应当然成为保险合同条款的一部分。  相似文献   

9.
股东派生诉讼是根据中小股东的利益索求而产生的,体现了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日趋完善。2005年10月,在我国公司法的第三次修订中开始引入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这无疑为中小股东利用司法救济的方法维护公司利益提供了理论与法律依据。但新公司法的规定过于粗糙,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要确保股东派生诉讼权利从实然到实有的发展,有必要探讨其补充完善的可行性方案。  相似文献   

10.
公司的有限责任是公司法律制度的基石。有限责任的直接功能是保护公司股东和公司本身的利益,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如何得到保护,如何在公司法中规定债权人保护制度一直是各国公司法十分关注的问题。本文主要对我国和世界发达国家的公司立法中的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进行比较,试图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以期对我国公司立法的完善及公司法实践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1.
作为新型环境管理工具,污染场地名录管理机制会随着实践的展开而作适应性调整。从美国经验看,由整体移出规定向允许部分移出规定的转换即是如此。1995年以后,美国逐步确立了场地部分移出规则,并通过出台政策文件明确了移出的申请主体、对象、移出标准、程序和移出后管理等规则,有力地提升了名录管理实效。就我国而言,应借鉴这些经验,在安全和发展利益平衡中制定部分移出规则,基于程序规范、过程透明原则细化相关政策,并遵循全过程管理、程序简化要求健全名录移出后管理机制,以完善污染场地治理制度。  相似文献   

12.
现代公司法奉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公司治理原则.大多数股东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决策掌握在董事会和经理层手中,所以世界上很多国家公司法都规定了股东知情权制度.我国2005年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股东享有知情权及其受到侵害时的股东诉讼权,但是在股东知情权行使的条件以及股东知情权诉讼的程序方面仍然存在很多缺陷,导致股东知情权保护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不强.因此,分析股东知情权的内容和理论依据以及我国在股东知情权规定方面存在的缺陷,从而提出具体的完善措施,切实保护股东的知情权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3.
自从《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1982年修订本颁布以来,国内外航海界有关人员对该规则进行了广泛的分析与研究。在学习和应用该规则的过程中,笔者发现该版本仍然存在着一些欠妥之处。本文就其第一条“适用范围”、第二条“责任”、第三条“定义”部分条款作了初步探讨。根据海员通常习惯、海事案例以及海上避让的实际情况,本文对如何正确理解与执行上述条款提出了一些看法与设想,并就条款的适用范围定义含糊等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14.
我国财务管理目标经历了产值最大化、利润最大化和股东财富最大化三个发展阶段,但每个阶段的目标都存有一定的缺陷。就我国目前的企业管理环境来看,“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的观点进一步完善了股东财富最大化理论,显得更加完整、先进和成熟。  相似文献   

15.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可以有效避免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侵害债权人及社会公共利益或国家利益,若适用不当会对市场经济产生不利的影响。我国在与之相关的规定上还存在欠缺,应该逐渐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我国《民法典》将自甘风险规则纳入侵权责任编,为体育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法律指南,是立法对司法的有力回应。自甘风险规则的确立虽在实证法角度有了定论,但其背后蕴含的法教义学理论与具体适用方面仍有讨论之余地。鉴于此,应对“一定风险”“其他参加者”以及与自甘风险相关的一些概念作出合理解释。应通过实质判断,明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体育活动自愿的意思表示,实现民事主体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与精神健康状况相统一。与此同时,明晰比较法研究中的“接触式体育运动”与“非接触式体育运动”,为区分我国不同体育活动的责任和义务提供理论证成。根据新修改的《体育法》中体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建议为不同的主体提供差异化的体育保险服务,再审慎思考人工智能背景下AI机器人参与体育活动能否适用自甘风险规则,不断丰富该规则的理论脉络与时代架构,方可逐渐形成体育活动下自甘风险规则的体系化认知。  相似文献   

17.
依据格式条款理论,分析CBA国内职业球员个人聘用合同格式条款的法律特征及成因、格式化性质和利弊等问题。从法理上讲,格式条款制定方中国篮协,在职业联赛中存在经济利益,有过分使用行政权利、规定不公正条款的可能,应当对格式条款进行必要的规制。  相似文献   

18.
在公司收购过程中,收购人、目标公司管理人员及公司股东等各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激烈的利益冲突,而目标公司股东需要得到特别的保护。信息披露制度是保障和维护目标公司股东利益的切实有效的途径,也是杜绝一切内幕交易的有力手段,对国内外立法针对公司收购过程中的信息披露的不同规定进行分析,以期对我国证券立法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9.
公司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的履行对于保护公司、中小股东以及债权人利益具有重要作用,2017年以"龙薇传媒收购万家文化"为代表的并购案则进一步凸显了强化控制股东信义义务规制的必要性.因此,应在对控制股东进行概念界定并明晰其承担信义义务的法理基础上,梳理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规的具体规定,并围绕着细化持续信息公开义务、健全关联交易判断标准、强化承诺义务履行保障机制、明晰控制权收购中控制股东信义义务以及完善控制股东对公司债权人信义义务等相关路径,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20.
论公司法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股东与公司债权人是与公司关系最为密切的两类利益群体,公司法对股东的权利与法律地位有着充分的规定,而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则缺乏积极、有效的手段。文章从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必要性入手,论述了我国《公司法》对债权人保护的现行制度,并对这一保护制度的完善提出了一些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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