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说明了靶向型药物控释体系可有效控制治疗药物在体内病灶部位的选择性释放,减少用药量和毒副作用,提高药物作用的持续性、专一性和安全性。阐述了靶向型药物控释体系控制释药的原理和相关材料。  相似文献   

2.
征服肿瘤的定向导弹——磁性靶向药物简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简要介绍了磁性靶向药物载体的结构、性能 ,磁性靶向药物的合成方法、作用原理及应用前景  相似文献   

3.
国内结肠靶向给药系统研究进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结肠靶向给药系统,是通过药剂手段,控制药物不在胃肠道上端释放,而在到达回盲部或结肠后释放的给药方法,可使药物在结肠起局部或全身的治疗作用.本文详细介绍了近年来国内结肠靶向给药系统的剂型、制备工艺以及评价方法等方面的研究进展,为系统研究结肠靶向给药系统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4.
简要介绍了磁性靶向药物载体的结构、性能,磁性靶向药物的合成方法、作用原理及应用前景.  相似文献   

5.
在临床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往往需要提高药物的靶向性,以期最大限度地增强药物的疗效,同时将药物的不良反应降至最低,但是常用剂型往往无法达到此效果.所以,目前的开发热点一靶向制剂,在药学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这里简述了靶向制剂的特点及近年来的应用情况,同时简要阐述了这些剂型所存在的问题及前景.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一些新方法被越来越多的用于肿瘤的治疗,尤其是分子靶向治疗方法更是逐渐成为肿瘤治疗研究的焦点.靶向治疗是指利用肿瘤组织或细胞所具有的特异性结构分子作为靶点,进而达到直接治疗或导向治疗目的的一类疗法.在此,本文就近几年来靶向药物对肿瘤治疗的最新研究成果作一简要综述.  相似文献   

7.
荆楚理工学院"靶向抗肿瘤药物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于2012年12月被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财政厅共同批准建设。主要参与单位有华中科技大学、武汉长联来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百科药物开发有限公司。"中心"以创新为目标,以协同为手段,集聚各类人才,合理配置资源,运行有效机制。"中心"针对靶向抗肿瘤药物的关键技术及产品进行创新开发:①创新药物研究:设计并合成全新的靶向抗肿瘤药物的化合物实体和"Me—too"类创新药物;②创新工艺研究:改进现有靶向抗肿瘤药物的合成工  相似文献   

8.
纳米粒给药载体的研究进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纳米给药系统在实现药物靶向给药,缓释控释等方面表现出良好的应用前景,因而成为近年来药剂学领域的研究热点之一.介绍了纳米粒的主要制备方法及其优缺点,并对纳米粒主动靶向修饰的手段进行了归纳.  相似文献   

9.
征服肿瘤的定向导弹--磁性靶向药物简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简要介绍了磁性靶向药物载体的结构、性能,磁性靶向药物的合成方法、作用原理及应用前景。  相似文献   

10.
结肠靶向给药体系由于具有直接在结肠部位释放药物及缺乏相关蛋白酶的特点而成为治疗结肠相关疾病及蛋白质类、多肽类药物很好的载体,近年来,其相关研究已取得很大进展,笔者就该制剂的设计进行综述.  相似文献   

11.
曾向我国疯狂倾销鸦片的"大英帝国",自20世纪后半期也遭受着毒品肆虐的煎熬.自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英国的吸毒问题越来越严重,青年人成为吸毒的主力军.毒品的消费量和吸毒人数都迅速增加,以致于英国登上了欧洲第一吸毒大国的"宝座".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英国青年中弥漫的享乐主义风气,流行的反叛文化以及英国公众特别是青年人对吸毒的宽容.  相似文献   

12.
药品召回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实施者、协调者和监管者等在药品召回过程中各自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药品"同质"现象普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不完善、药品监管部门责任不明等制约着各行为主体在药品召回过程中作用的发展。应从加强药品研发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企业建设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明确政府监管职责等方面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的药品召回制度。  相似文献   

13.
完善我国的禁毒立法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毒品犯罪的日益复杂和严重,现行的法律法规已难以全面适应深入开展禁毒斗争的需要,毒品犯罪立法需因应形势,对互联网毒品犯罪、吸毒情节严重的行为、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毒品的定量分析、毒品原植物(种子)的监控、伤病残及外来吸贩毒人员的收管、追究涉毒公共娱乐服务场所责任等方面的立法不断地加以细化和完善,为打击和防范毒品犯罪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4.
This study explores the role of gender in the constitution youth alcohol and other drug consumption in Australian drug education curriculum. Drawn from an analysis of contemporary classroom drug education documents, it is argued that current drug education reproduces unethical and harmful accounts of femininity and masculinity. These enactments of gender primarily arise in three ways. First, drug education currently positions young women's consumption practices as intrinsically more problematic than those of young men. Second, drug education works to position young women's consumption practices as a problem of spoiled reputation and regret. Third, drug education works to responsibilise young women for potential danger and harm they experience while intoxicated without any consideration of the illegal actions of young men. Working with Annemarie Mol's notion of ontological politics, this article argues that Australian drug education enacts gendered realities of youth consumption that work to reproduce, rather than reduce, a range of social harms, ‘drug-related’ or otherwise.  相似文献   

15.
随着劳教制度的废止,司法行政机关执行的强制戒毒依然存在,它推行的基本是劳教模式,其对象是吸毒成瘾者,而不是罪犯,所以,劳教戒毒模式将成为人权保护讨论的热点。尽管新的禁毒法确立了新的禁毒工作理念,但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公安强制戒毒所发挥不了戒毒功能,公安和司法分段执行强制隔离戒毒造成资源浪费,戒毒评估由戒毒机构进行会造成不公,戒毒场所还没有脱离劳教模式,等等。结合劳教制度废止这一背景,借鉴境外强制隔离戒毒经验,提出如下对策:撤销公安机关的强制戒毒所,完善戒毒场所的医疗条件和各项设施,建立由第三方进行的成瘾认定和戒毒评估机构。  相似文献   

16.
本研究对戒毒人员与普通人群的交往焦虑状况进行对照分折与考察。研究显示,吸毒严重损害了个体的社会心理层面,对戒毒人员的交往焦虑有极大的负面影响。在从民族、性gU两个方面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本研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1、针对戒毒人员的整个心理环境进行心理矫治;2、营造轻松、平和的戒毒环境;3、重视戒毒人员认识与理解能力的提高;4、注意女性在交往焦虑方面的特殊性;5、重视对少数民族戒毒人员的教育和民族地区禁毒宣传。  相似文献   

17.
惩处毒品犯罪的"宽"与"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打击毒品犯罪中存在的忽视人权保护的现象。这些现象包括:侦破毒品犯罪中存在的“特情引诱”问题、认定毒品犯罪中以“推定明知”代替“明知”的认定问题、将毒品犯罪的未完成形态认定为完成形态、随意估计毒品数量、死刑过多,出现认定范围“宽”而处刑“严”的问题。惩治毒品犯罪应科学、合法,既要维护社会秩序,又要兼顾人权保护。  相似文献   

18.
目的:了解云南戒毒所内吸毒人员开展减低毒品危害,预防艾滋病教育的相关信息,为在该人群中开展艾滋病预防"同伴教育"提供基础资料。方法: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对2007年1月—2007年3月在云南四个地州市的强制戒毒所的324名戒毒人员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本次调查的戒毒人员中男性比例高于女性;以20-岁的青壮年未婚初中文化者居多;30-岁注射吸毒比例较高,参与预防艾滋病同伴教育培训率低。结论:加大艾滋病预防"同伴教育"的覆盖范围,开发适合该人群的培训教材,培养大量的同伴教育工作者,落实减低危害预防艾滋病措施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9.
按照部分学者的观点,贩卖毒品罪的本质属性是客观上使毒品发生流转,只要使毒品流通,一般可将该行为认定为贩卖毒品罪。事实上,这样的认定有违刑法谦抑原则,而且过于武断,以此将互易毒品行为、用毒品与其他非物质利益进行交换的行为、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行为、委托他人代购毒品一概以贩卖毒品罪来论处,有失偏颇。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