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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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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完善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尽管我国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但是,对其具体问题还存在较多争议,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一是将我国离婚损害赔偿范围的立法方式由例举式改为混合式;二是将新《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改为“无明显过错”;三是有条件地将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扩大至第三者;四是离婚损害赔偿金数额根据协商原则或比例原则来确定。  相似文献   

2.
离婚,就是夫妻双方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离婚,不仅使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得到解除,同时也终止了夫妻之间各种财产关系。财产的分割是随着夫妻双方人身关系的解除而产生的,其中房屋又是财产核心部分。因此认定和处理好离婚财产,特别是离婚时夫妻共有房屋的分割更加受到离婚双方的关注。  相似文献   

3.
离婚,就是夫妻双方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离婚,不仅使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得到解除,同时也终止了夫妻之间各种财产关系。财产的分割是随着夫妻双方人身关系的解除而产生的,其中房屋又是财产核心部分。因此认定和处理好离婚财产,特别是离婚时夫妻共有房屋的分割更加受到离婚双方的关注。  相似文献   

4.
《婚姻法》第46条所规定离婚损害赔偿,本质是离异损害赔偿,即离婚时配偶一方对无过错的配偶另一方因离婚这一身份契约的解除所引起的财产损害与精神损害的赔偿。因而在配偶一方因侵权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害时,受害人在提出离婚时,仍然可以依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请求加害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为了更好的保护婚姻关系中无过错一方配偶的权利,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之外,应该确立夫妻之间侵权的婚内损害赔偿。在构建婚内损害赔偿制度时,可以增设非常法定夫妻财产制作为基础。  相似文献   

5.
在众多民事法律关系中,人们最关心的是财产问题,而与我们家庭息息相关的婚姻财产则越来越受到重视。随着经济的发展,观念的更新,在离婚案件处理中,离婚财产的分割就成为了重点。本文首先介绍了离婚的概念;然后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进行了论述;最后对离婚财产分割制度的缺陷进行了简单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郭俊 《天中学刊》2013,28(3):45-48
我国现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存在诸多不足,婚内侵权又缺乏民事救济,大量的婚内侵权行为无法得到制裁,因此出台婚内侵权责任制度尤为必要。夫妻独立人格意识的增强、夫妻个人财产数量的增加为构建婚内侵权责任制度奠定了基础。可以重点从完善现行的夫妻约定财产制、扩大适用非常财产制的重大事由两个方面,为构建我国的婚内侵权制度排除障碍。  相似文献   

7.
潘老师:您好!我和王某共同养育一对双胞胎儿子,经我们协商,哥哥随其父亲姓“王”,弟弟随我姓“温”。由于工作原因,我和王某长期两地分居,感情也因此逐渐变淡。婚后第六年,两人协商离婚。由于我需要经常出差,离婚协议约定双胞胎均由王某抚养,我定期支付给抚养费。最近一次我去探望双胞胎儿子时,从孩子口中得知,王某已将双胞胎弟弟由“温”姓改为了“王”姓。  相似文献   

8.
我国夫妻离婚时的夫妻财产分割,已经成为现实生活中离婚纠纷最核心的问题,但我国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不详尽,显然不能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本文首先对财产的定义进行了剖析,认为婚姻财产的分割不应仅局限于有形财产,还应包括无形财产、虚拟财产等,法律应进一步界定其归属和分割;其次,对合法婚姻外的同居关系进行了分析,认为其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关系,同居期间的合法收入应归个人所有;最后,对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期间的财产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相似文献   

9.
有关夫妻财产的范围及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是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的核心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夫妻财产表现的形式不同,离婚时分割的方式也不同.  相似文献   

10.
离婚财产分割是婚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争议最多、问题最多的部分,是离婚案件中的焦点。由于夫妻财产关系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而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较为原则、抽象,缺乏可操作性,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认定和处理。本文就该制度内容的不合理性,帮助、照顾、赔偿原则在实践中的落实,以及举证责任进行了探讨,提出了一些粗浅的见解,以期对完善我国离婚财产分割制度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1.
长期以来,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习惯于一并解决离婚争议和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但是,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当事人仅起诉要求离婚的案件。对此,人民法院可否采取拆分审理模式,分案审理离婚争议和夫妻财产争议,在实践中有不同意见。将夫妻财产争议与离婚争议分案审理,在法律上并无不妥,在某些情形下更利于快捷、公平地解决当事人的争议,具有补充合并审理模式的功能和价值。故在立法上应明确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中的财产争议可另案单独审理,并对分案审理模式的定位、标准、管辖、诉讼衔接等问题进行明确规范。  相似文献   

12.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离婚救济制度的一种,它是基于公平正义的理念与维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设立的。我国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填补了我国离婚制度的空白,但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责任仍存在着一些缺陷。我们应对其进行立法上的完善,使之能够更大限度的发挥它的价值和作用。  相似文献   

13.
在离婚人群中,有许多经历痛苦磨难的人员,而导致他们离婚痛苦的原因即他们离婚自由权受到限制的主要原因是夫妻财产制度,因此,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夫妻分别财产所有制经过完善可以作为我国的比较好的可行的法定财产制度,同时允许约定财产制度的存在,以确保人民的离婚自由,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4.
有关夫妻财产的范围及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是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的核心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夫妻财产表现的形式不同,离婚时分割的方式也不同。  相似文献   

15.
景龙  驳非  井川 《家长》2006,(Z2)
编辑同志:张某与妻子李某离婚,经双方协商,他们的6岁儿子和父亲张某一起生活,抚养费由张某全部承担。离婚后,张某将孩子交给孩子的奶奶照看,但李某想孩子,有一天去幼儿园竟然擅自将孩子接走,拒不归还给张母。请问,张母可否以李某侵犯了她的监护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读者村花村花同志: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父母虽然离婚,但亲情并没有被割断,他们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的权利和义务。他们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等。对此,我国《婚姻法…  相似文献   

16.
对中德两国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分割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探讨了我国离婚财产分割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借鉴德国立法经验基础上,为完善我国离婚财产分割制度提出以下建议:1.应坚持"以维系婚姻共同体为前提,兼顾个人利益保护"的立法理念;2.应弱化或模糊对婚后所得财产的种类区分,均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均分;3.应明确、细化离婚扶养救济制度的有关规定,增强其可操作性,以切实保护妇女以及弱势一方的利益,实现保护妇女和弱势一方利益的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17.
我国的<婚姻法>所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制度中存在着缺陷,导致离婚后财产分割没有达到实质意义上的平等.因此,对离婚后房产纠纷进行探讨,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8.
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间的身份关系,也终止了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因此,夫妻在离婚时,往往伴随着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夫妻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主要是指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夫妻财产的分割中,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及如何分割夫妻财产是其中的关键问题。确定夫妻财产的范围,应分清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避免在运用法律过程中出现的法律缺陷问题,既要保护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利益,也要保护家庭关系中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9.
让湖 《家长》2009,(4):33-33
去年我与我妻张某,因感情不和而协议离婚。根据协议,孩子由她一个人抚养,我们共同所有的房子及房中的冰箱、彩电等财产也都归她。离婚后,我孤身一人从房中搬出,南下到外地打工。最近,我前妻突然给我来电话,说孩子马上要上学,让我给孩子交学费。请问,离婚时,我净身出户,把所有的财产都给了她,现在我还应当负担诸如孩子上学之类的费用吗?读者才顺  相似文献   

20.
现行婚姻法突破了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关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的规定,在我国首次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加大了惩罚过错方、抚慰受害人的力度,是我国婚姻家庭立法史上的重大进步。但由于现实生活的需要,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并不能取代离婚时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而使其作废,而是在已经实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前提下,“照顾”原则同时继续适用,但“照顾”原则在法律层面应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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