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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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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托财产与一般财产相比较,具有十分鲜明的特征。其具有的独立性,是由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受益权相分离的法律属性所决定的,也是信托目的得以实现的基础。尽管信托财产独立性设计对受益人的利益有所偏袒,但从社会成本而言,其目的在于促使交易成本最小化。在特殊情况下,出于利益平衡的考量,对其独立性应当加以否认。  相似文献   

2.
信托制度的精髓在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其独立性原则为信托当事人提供了其他投资理财制度所无法比拟的法律风险保障机制。但如何妥善处理信托财产独立性的法律效应与信托法律关系之外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维护交易安全,成为信托立法的主要任务。建立适当的法律限制制度及信托财产公示制度,是平衡各方当事人关系,保障交易安全的必要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3.
信托财产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财产,与其他财产相比,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我国<信托法>若干条文构建了信托财产独立性的法律地位.该文从我国<信托法>的规定出发,结合信托制度相对较为发达的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相关立法情况,试图在阐明信托财产独立性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对信托财产的独立性的立法和司法现状,对信托财产独立性的维护加以初步分析.  相似文献   

4.
委托人是信托关系的设立者,是重要的信托当事人之一。关于委托人的概念及其在信托关系中的法律地位,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各国学者也有不同主张。笔者认为,在我国信托法中,委托人是指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的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形成信托财产,并要求受托人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而管理、处分信托财产,自己仍然对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的行为享有约定或法定权利的信托当事人;委托人居于信托关系当事人地位,同时也是信托利害关系人。  相似文献   

5.
信托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受益人的利益或某种特定目的,对于委托人委托的财产权进行管理和处分。信托法律关系涉及三方当事人,是围绕着一定财产而发生的,以信任为基础的法律关系;是财产上的所有权和其利益相分离的一种法律关系,信托和代理,监护和行纪等民事法律制度有着明显的区别。  相似文献   

6.
本文比较分析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两大法系关于信托委托人权利的规定以及各国对于商事信托委托人的权利立法.在借鉴两大法系国家对信托权利义务法律规定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分析解读了在信托实务中商事信托委托人权利的现状,以期为我国信托业的后续发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7.
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存在着多级委托代理成本昂贵,管理效率不高,易造成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和责任承担的无限性等弊端.运用商事信托来构建国资委与国有资产经营机构间的法律关系,通过商事信托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矛盾,是必要且可行的选择.国有资产商事信托的信托财产是经营性国有资产,国资委作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可作为信托关系的委托人.国有资产商事信托应当以全体人民作为终极受益人.结合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对商事信托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的权利义务界限规定,并参考我国《信托法》的规定,对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商事信托的各方进行权利义务法律关系界定.  相似文献   

8.
遗嘱信托作为一种现代财产管理制度,具有独特的功能,正逐渐引起我国的重视。在英美法系,遗嘱信托制度早于合同制度受到衡平法院的承认,它注重的是委托人意愿的反映,注重遗嘱信托财产的转移和确定的受益人,其核心始终围绕在为受益人的利益去管理遗嘱信托财产处理遗嘱信托事务。大陆法系在从英美法系引进遗嘱信托制度时,注重的是怎样从传统民法中解释遗嘱信托这一特殊制度,但始终因为遗嘱信托的异质性而无法实现理想的融合。明晰遗嘱信托制度的法律构造对于遗嘱信托关系的形成与遗嘱信托行为的成立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9.
信托起源于英国,经过数百年的演进和发展,其在财产管理、资金融通、投资理财和社会公益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功能和作用。自1979年我国组建第一家信托公司以来,信托的运用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是,与其他发达国家的信托业相比,甚至与国内其他金融行业相比,信托作为一种独特的制度,在我国尚未充分发挥其制度优势。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对信托财产独立性这一信托本质理解的错位以及配套法律制度的缺失是阻碍信托业发展的主要原因。笔者建议,通过明确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建立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完善信托财产强制执行禁止制度,使我国相关信托法律制度更符合信托制度的本质,促进信托业健康、快速的发展。  相似文献   

10.
在集体土地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财产化与商业化程度最高。信托是一种代人管理财产的机制,在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益方面具有理论优势。运用信托管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实现土地价值保全及增值,便于土地的统一规划和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信托实质上是一种自益型商业信托,其构造为:农民集体作为委托人,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其管理经营土地,信托受益人为农民集体。信托利益分配是农民集体最关心的问题,应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负责利益分配事宜。  相似文献   

11.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信托流转的理论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集体土地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财产化与商业化程度最高。信托是一种代人管理财产的机制,在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益方面具有理论优势。运用信托管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实现土地价值保全及增值,便于土地的统一规划和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信托实质上是一种自益型商业信托,其构造为:农民集体作为委托人,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其管理经营土地,信托受益人为农民集体。信托利益分配是农民集体最关心的问题,应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负责利益分配事宜。  相似文献   

12.
土地信托是土地利用的新模式。试点在实践中显示,农地信托存在如下问题:启动程序中政府参与程度过高;信托财产管理监督系统尚且不够透明;土地信息登记制度需要细化。针对这些问题,拟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农地信托应当基于农民自愿成立整体委托人,政府仅提供咨询、公证等辅助服务;二是由农民、整体委托人、政府监管小组组成三方监督主体主要监督财产管理行为;三是从立法和执法两个方面贯彻落实土地信息登记制度,立法层面确定登记为农地权利信托的生效要件,执法层面将农地信托登记任务交给乡镇政府。通过以上措施以期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制度法。  相似文献   

13.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信托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信信托、北京信托参与的农村土地流转信托模式相比传统的土地流转模式具有一定的金融创新意义。该信托属于商业信托,信托财产是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信托期限受到农地承包经营权期限的限制,土地流向上限制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这种信托模式有利于土地的集中经营,有利于农民权益的保护,有利于农业产业升级。目前,这种金融创新并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但是由于相关规定的不完善,在土地流转安全等方面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因此,未来应该出台相应法律政策,对于委托人、受托人等主体的资格、信托登记法律制度等问题进行专门规定,推动我国农地流转信托的发展。  相似文献   

14.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其可转让性得到了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的承认,可以成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信托的信托财产。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信托关系中的委托人和受益人都是农民集体。 农民集体作为委托人时,由于不具备我国信托法要求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农民集体的委托行为往往可以由经过其授权的集体经济组织代理。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信托的受托人一般采取信托机构的形式,并有两种模式可以选择,即由政府出资成立的信托机构和商业信托机构。 前者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而后者代表了受托人未来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5.
资产融资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其关键的问题是解决资产的信用提升问题,这一问题在信托设计下,可由信托财产具有的闭锁效应、信托合同对信托受益权位次的合理安排来实现。精图大厦资产融资项目中的信托法律构造充分体现了信托的资产融资功能。  相似文献   

16.
信托制度形成之初委托人于信托关系设立后便退出信托法律关系,不享有权利亦不承担义务。商事信托背景下委托人若要在信托文件中享有权利,可于信托设立时通过信托行为为自己保留相关权利。本文将对美国《统一信托法典》第105条进行分析,从而剖析委托人权利保留模式下反映于其中的私法自治①内涵。  相似文献   

17.
在《海牙信托公约》中,有三项规定属于与信托法理论联系紧密的信托实体法规范:一项是关于将信托财产独立性理论条文化的规定,它体现着这一理论向信托实体法规范的转变;一项是关于其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是按照名义所有权理论来设计的规定,它体现着存在于这一理论中的与信托财产有关的“名义所有权”,在从法学概念向法律概念转变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一项是关于其立法设计方案的形成受到二元结构所有权理论极大启发的规定,它在信托立法史上开创了关于这一理论转变为法律规则的先例。这三项信托实体法规范仅为这部国际公约所独有,致使该公约中的信托制度,成为一项堪称“法理入法”的典范的、理论色彩浓厚的信托制度。  相似文献   

18.
1.个人信托释义所谓个人信托,即是指委托人(指自然人)为财产规划的目的,将其财产权移转予受托人,使受托人依信托契约的本旨为受益人作出服务。目前,个人信托业务的发源地英国主要有:财产管理;执行遗嘱;管理遗产;财务咨询四类业务,包括对个人财产在管理、运用、投资和纳税等方面的咨询。  相似文献   

19.
网络虚拟财产指存储在计算机网络服务器中的各种有价值的特定数据和信息,分为交易价值、不具备现实交易价值、转化型三类。网络虚拟财产具有独立性、可控性、经济价值。具有现实交易价值以及转化型的网络虚拟财产符合“物”的属性和特征,应当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司法实务中需要在分类的基础上确定其价值评估方法,为犯罪所得数额的界定提供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20.
由于信托起源于英美法系,对于这种舶来品,大陆法系国家在建立制度时需考虑法域习惯等诸多因素,因此制定信托法规时出现大量留白。以我国《信托法》第10条所规定的信托登记制度为例,这一制度造成人们在信托登记操作时有法可依却无法操作,如由谁申请登记、向何机关申请、登记范围为何以及登记程序如何等问题均无完善规定。无疑,这为信托内部权利保障以及信托外部交易安全都增加了巨大风险。因此,利用法学方法论对我国《信托法》第10条进行解释,基于信托财产独立性之特征,结合信托登记域外经验,阐述我国现行信托登记制度现状,找出一种既符合《信托法》立法要求又符合实务要求的信托登记方式,是具有理论与实践意义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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