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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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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抽象行政行为未纳入司法审查范围是我国行政诉讼立法的法律缺陷,推行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是抽象行政行为本质的要求,是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要求,完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功能是实现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2.
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标准是司法权对行政权进行监督的根据。通过对我国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标准的分析,提出区分事实与法律,采用多元化的审查标准;发挥行政案例指导制度作用,使司法审查标准具体化;确立正当程序原则的司法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3.
浅议我国的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审查抽象行政行为既是司法监督行政的重要方式,也是司法权制约行政权的具体体现。抽象行政行为的特点以及我国行政机关实施抽象行政行为的现状,决定了在我国建立完善的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现实必要性,正确构建司法权和行政权之间的关系,明确司法审查的权限和效力,应当作为促进我国的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备的制度方案加以实施,由此谋求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4.
就行政行为而言,合法性和合理性是其重要的判断标准,行政合理性的存在与发展推动了行政合理性司法审查制度的形成。对行政行为进行控制最有效的方式莫过于司法审查,其中对行政自由裁量行为合理性进行司法审查,是各国尤为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WTO司法审查制度的意图在于对成员目的政府行政行为予以限制,从而实现国际贸易的自由公正。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商事审判与司法审查分属民事诉讼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因而,在WTO之后,我国现有的行政诉讼制度与WTO规则的同步以及与其他诉讼制度的协调就成为问题。本认为,建立以司法审查为核心的专门性经济行政审判制度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可行之路。  相似文献   

6.
当前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审查方式存在诸多缺陷,主要表现在审查范围有限、非司法性审查机制程序缺乏及行政相对方的参与权虚置.相关制度缺陷导致行政相对人权益难以获得有效救济,将抽象行政行为逐步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完善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审查制度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7.
从1598年英国的鲁克案中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判决开始,世界上许多国家已经从理论和实践上,将行政合理性司法审查制度逐步推向了成熟。而目前,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仍以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司法审查为原则,以审查行政行为合理性为例外,司法审查行政合理性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本文,从理论与实践两个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并对这一制度的建构提出一些设想。  相似文献   

8.
目前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监督体制不能从根本上控制行政权。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有其独特优势,平衡了相关各方关系,西方国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构建司法审查抽象行政行为制度,要从宪政角度提高司法机关的地位实现司法的真正独立,明确司法审查的权限和效力,完善对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管辖、起诉和审理方式。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建构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已经具备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从宪法和行政讼法两个层面着手建构:在宪法层面上,应考虑将司法对行政的监督权写进宪法;在行政诉讼法层面,应参照国外立法,完善中国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审查主体、审查范围、审查方式和审查效力等主要要素。  相似文献   

10.
也论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限制过于严格 ,尤其是抽象行政行为被排出在司法审查以外。因而 ,应拓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将规章以下层次的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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