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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从1994年开始起草,到2004年进入审议程序,《企业破产法》整整走了十年时间。而2004年6月和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企业破产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后搁浅,新破产法迟迟没有出台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职工劳动债权与有物权担保的债权的清偿顺位问题存在争议,破产法草案第一稿和第二稿对此问题的规定分歧很大,究竟何者该优先受偿?本文在对两种观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构想。  相似文献   

2.
我国破产法颁布较早,但其执行却步履艰难,原因在于条文与实践不符及条文间矛盾较多.这同样反映在别除权的相关规定上.别除权与破产债权相对应,它是以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为担保标的物,不以破产清算程序而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优先受偿权来源于担保物权的优先性和排他性.从定金的性质、别除权的特性、定金担保的机能及破产法的相关条文的分析看,定金担保债权不能成立别除权.  相似文献   

3.
新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对在破产程序的清偿顺位上,劳动债权相对有担保债权的优先受偿性采用“新老划断”的态度,即2006年8月27日以后形成的劳动债权将丧失优先性。这样的立法取向是有悖福利国家基本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实质正义标准以及各国立法上对弱势群体愈来愈倾斜保护的历史趋势的。  相似文献   

4.
工资债权作为一种保障社会个体基本生存需要的债权,大多数国家均赋予其特定的效力,即优先于普通债权,甚至优先于担保物权受偿。但工资优先权在各国有着不同的立法例,也有着不同的性质。在我国当前法律体系中,工资优先权是具有法定担保性质的债权优先权。即使我国未来民法典确立独立于典型担保物权制度的优先权制度,工资优先权基于其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也仍然应定性为债权优先权。至于未来工资债权是否优先于担保物权的争论结果如何,工资优先权的债权优先权性质也不会发生改蛮。  相似文献   

5.
新法最终确定:在新企业破产法实施后,该法公布以前出现的破产,破产人将优先清偿职工的工资和其他福利。破产人无担保财产不足清偿职工工资的,要从有担保的财产中清偿。在新企业破产法公布后,破产人将优先清偿企业担保人,职工工资和其他福利仅能从未担保财产中清偿。学界、司法界一直就此存有很大争议。一种观点认为,职工债权应放在物权担保债权之前清偿,这样才能体现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保证职工债权即使在破产企业多数财产都已设定物权担保的情况下也能得到充分清偿。另一种观点则明确表示反对,认为如职工债权优先于物权担保债权清偿,将危害商品交易安全,破坏物权担保制度,违背市场经济规则,并可能引发严重的金融风险。笔者认为争议的本质是关于价值观的争论。魏德士认为任何国家与法律制度的变化都是以价值观、世界观以及意识形态的变化为基础的。价值判断在法中起着重要作用。任何完整的法律规范都是以实现特定的价值观为目的,并评价特定的法益和行为方式。笔者认为现阶段国家与社会的基本状况要求把职工工资优先受偿确立为一般优先权,先于担保物权受偿。正如孙宪忠先生所言:“法定优先权在中国是具有发展前途的物权之一,因为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发展,赋与劳动者工资请求权具有法定优...  相似文献   

6.
优先权归属债权说违背了债的相对性、平等性原则,使得工资等特种债权屈从于享有约定担保物权的债权而不能有效受偿。优先权是担保物权。法律公示的抽象性、概括性及超强的优先受偿效力,使现行各国法律规定的优先权可能会危害交易安全。完善我国优先权的种类和效力,民法典上只规定一般优先权,法律明确规定优先权的效力大于其他担保物权;完善取得优先权的条件和时间,法律规定债权人须在法定期限内主张优先权。  相似文献   

7.
破产法立法过程中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债权清偿顺序与担保物权的清偿何者优先的问题引起了激烈的争论。最终新破产法以特殊的方式解决了这一争议。本文在风雨平息之后通过回顾立法中的关于此问题的争议,加强对新破产法特殊规定的理解,并进一步理清破产法的价值定位。  相似文献   

8.
优先权问题是破产清算程序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权利人的利益能否实现或者在多大程度上得到实现。在新破产法起草过程中,关于这一问题的争论主要集中在劳动债权和担保债权的清偿顺位上。  相似文献   

9.
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司法适用,应该将其作为共益债务的特殊规定,即,对于经营产生的借款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随时清偿,但是不得就有他人享有担保物权的财产优先受偿。而对于《企业破产法》第42条第4款中其他的规定,既然《解释(三)》没有规定,那么也不能将其他因经营产生的债务均类推解释为第4款规定的情形,仍应留给实务界进行个案判断。  相似文献   

10.
在罗马法上,优先权最初定性为具有优先效力的债权,当债权保护方法不足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时,法律又赋予优先权为担保物权。德国等国民法在继受罗马法时,因优先权缺乏公示性,认为是特种债权的特殊效力。但债权说违背了债的相对性、平等性原则,使得工资等特种债权屈从于享有约定担保物权的债权而不能有效受偿。法国等国民法在继受罗马法时,将优先权纳入担保物权。物权说能弥补债权说的不足,但优先权的公示方法是法律的直接规定,具有抽象性、概括性,优先权又具有后来居上的极强效力,法国等国优先权的立法例可能会危害交易安全。所以我国民法典只规定一般优先权用来担保基于非交易关系产生的难以采用其他担保方式来担保的特种债权,即那些关系重大法理价值实现的共益费用优先权、劳动报酬优先权、劳动保险费用优先权和税收优先权。  相似文献   

11.
破产重整既以实现债务人复兴为目标,也兼顾各利益相关者间之利益平衡。我国《企业破产法》初步建立了重整程序对担保物权的限制及其救济的规则,但应当在现行规则的基础上合理地加大对担保物权限制的力度,以确保债务人复兴之必要物质基础;同时确立对担保物权进行限制的一般适用条件以及对担保物权人利益保护的最低标准,并尽可能地给予担保物权人充分的救济,以避免对担保物权制度造成过大冲击。  相似文献   

12.
德沃金在《法律帝国》中对法律实用主义的批判进路是一个二元式结构,分为描述性批判和规范性批判。很多法律实用主义者对德沃金的批判进行了反驳,但这些反驳多停留在德沃金的描述性批判上,而忽略了其规范性批判的不足。事实上,德沃金恰恰是在规范性批判F上走入了歧途,他没有明确地论证为何法官应当将与过去保持一致性看成是有价值的,在论证的过程中反而需要实用主义来证成。  相似文献   

13.
第三人在海上责任保险中的直接请求权的权利属性,一直是海商法学界争论的重大理论问题,它直接影响着海上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法律制度体系的构建。因此,应当根据自愿海上责任保险与强制海上责任保险的特点,将自愿海上责任保险中的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界定为法定转移的权利,而将强制海上责任保险中的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界定为法定独立的权利。  相似文献   

14.
请求权是指当事人依据某种法律规范,向对方当事人得以主张的权利。请求权基础是指可供一方当事人得以向他方当事人有所主张的法律规范。请求权得以主张是基于法律规定,而同一法律事实在同一当事人之间依据不同法律规范可以产生两个以上请求权,但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这就产生请求权的竟合问题。不当得利作为一种能够引起债发生的法律事实,可以产生不当得利请求权,这种请求权可以与其他请求权产生竞合,如所有权返还请求权、合同履行请求权等。本文试图从一实例出发,探讨不当得利和违约请求权能否产生竞合、以及在何种情况下产生竞合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从我国消费者索赔权概念着手,分析索赔权的现状,探讨消费者索赔权内容及我国《消法》存在的缺陷,提出完善索赔权制度的一系列建议,如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立法、完善消费者协会制度及相关行政部门对消费者维权案件的处理机制、完善仲裁制度和诉讼制度等。  相似文献   

16.
权利主要包含利益与法律之力两种因素,请求权本质上系法律之力,不存在被侵犯之可能.请求权实乃相对法律关系的抽象与提取,基于基础权利而生.请求权为基础权利内在的法律之力的外化,旨在维护权利所含利益.请求权成为基础权利向诉权过渡的中介,体现了私法对个人自由的极大关怀与对意思自治的追求.其与诉权在权利属性、构成要件和存在关系上均有差异,与债权在权利本质、有无侵犯可能和权能等方面亦存在较大的差异.  相似文献   

17.
契约上的请求权,通常发生于契约当事人之间.但契约外的第三人也会由于担保债的履行而享有契约请求权.对于此种情形下第二人行使的请求权,人们习惯地认为这种请求权是代位权.本文试图通过对代位权的分析,以及其与第三人行使请求权之间的区别,得出债权让与才是与契约有关的第三人行使请求权的法律基础的结论.  相似文献   

18.
论反不正当竞争请求权--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了反不正当竞争请求权,反不正当竞争请求权以智力成果权利和商业标识等利益为基础。它的基础权利和利益私的属性较弱,公化倾向明显,积极性弱,消极性明显。它与民法上其他请求权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它包含了对国家的请求权,反不正当竞争请求权已经走出民法的边缘。确立这种请求权有助于实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19.
请求权对于维护财产权利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物上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是请求权具体作用在物权与债权中的结果。分析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的关系,对于民法财产权的保护机制的完善起着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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