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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梁静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31(3):97-99
公益诉讼一般是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和个人,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公益诉讼是议论较多、众所瞩目的问题之一。但是,我国至今还没有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主要采用提起民事诉讼、支持民事诉讼或者利用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或调解的非讼方式。随着我国社会各方面的发展,特别是法治国家进程的展开,民事公益诉讼是应该予以选择和确立的制度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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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英桃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0(6):61-62
环境公益诉讼不是一种单独的诉讼形式,而是一种以诉讼目的为基准界定的概念,是为了维护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而提起,为表述检察机关、公益性团体或个人所进行的具有公益性质的诉讼活动。与维护个人和组织自身的合法权益的私益诉讼相比较,环境公益诉讼的诉讼目的是为了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相似文献
4.
公益诉讼是指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它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公民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方式之一。建立公益诉讼可以完善我国司法制度,促进法治发展。公益诉讼的提起主体是公益诉讼的基本理论,问题的解决有利于建构我国公益诉讼制度,具有很强的现实价值。公益诉讼的提起主体应该是开放的、多元的,既包括检察机关,还包括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 相似文献
5.
教育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作为公益共同体的形式当事人,对教育领域内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犯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民受教育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的新型诉讼。提起教育公益诉讼应当具备三个条件:案件属于教育公益诉讼的范围;诉讼请求中具有明确的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存在一个能够代表公共利益的诉讼主体。 相似文献
6.
沈玉堂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21(3)
民事公益诉讼指法律授权的特定主体,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针对违反民事法律规定侵犯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以追究违法者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在中国,公共利益被侵害的严峻现实迫切需要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讼担当及诉的利益理论奠定了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的具体程序内容与传统民事诉讼相比,既有相似的一面,也有不同之处。 相似文献
7.
在现代各国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得到普遍确立。但在我国由于相关制度的缺失,致使检察机关不能依法代表国家或社会公众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近年来.我国各地检察机关根据现实需要,进行了支持起诉和督促起诉的实践探索。有人认为,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督促起诉是检察职能的有益延伸和制度创新。也有人认为,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督促起诉存在公权干预私权之嫌。笔者认为.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督促起诉是在我国现有立法关于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缺失情况下的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一种“曲线救国”.这种制度的价值在于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但是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深入和司法实践的不断丰富,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规范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势在必行.以满足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切实需要. 相似文献
8.
《陕西教育学院学报》2017,(12):140-143
公益诉讼主体是构建公益诉讼制度的基本环节之一,依据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由于主体条件的限制常被法院拒之门外,即便博得公众喝彩也多以失败告终。2012年《民事诉讼法》顺应了实践的发展需求,增设了公益诉讼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为明确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的主体提供了政策契机。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进行理论探讨,完善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权、是否适用调解与和解权利等问题有助于更科学地构建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9.
检察机关提起、参与公益诉讼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至关重要。检察机关公益诉权是检察监督权的一项权能,是权力外化的表现形式。检察机关提起、参与公益诉讼之前必须经过督促起诉制度,并遵循独立性、直接性、谦抑性之原则。只有无人起诉或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职责时,检察机关方可提起、参与公益诉讼,以彰显检察权的平和性、谦抑性。就具体程序而言,应设置起诉的条件,完善案件管辖,重点关注侵害国有资产、环境污染、产品质量、垄断等案件。同时,根据诉前审查、立案、调查、起诉、法庭审理、判决执行的诉讼全过程,进行程序构建。公益诉讼基于国家利益、社会利益而创设,因而,不适用调解,被告不得反诉、检察机关也不承担诉讼费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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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有其法理基础,国外普遍建立了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我国法律应该赋予公民、公益组织和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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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以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主体的缺失,检察机关以原告身份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似乎有其天然的优势,学者们对其原告身份的正当性基本达成共识,并且在实践中已有成功经验。其参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多样,但仍存在障碍,应完善其参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 相似文献
14.
由检察机关作为适格的诉讼主体开展公益诉讼在多数国家的司法实践中,能够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这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也有大胆的尝试。令人遗憾的是我国2012年《民事诉讼法》对于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只是作了宣示性的规定。虽然新修改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有关组织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但是对于有关机关的概念和内涵仍然缺乏法律依据。构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制度对于完善我国公益诉讼制度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15.
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武俊山 《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05,21(3):55-57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对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从行政公益诉讼的基本涵义入手,阐述了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并对构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提出了几点设想。 相似文献
16.
民事公诉制度是指通常以公诉机关身份出现的检察院,为了维护特定情形下的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民重要权利,以原告的身份提起民事诉讼的一种制度。我国建立民事公诉制度有其必要性与合理性,是对支持起诉原则的扩展,是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表现形式之一,也是民事诉讼主体与民事实体主体分离的结果。 相似文献
17.
王春业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3):118-126
PPP领域的事项往往涉及广泛人群和较大社会公共利益,这些公共利益一旦受到损害,通过事后救济途径难以挽回所受损失,难以达到完全救济的效果。为此,在PPP领域,应当建立预防性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损害未发生之前,由检察机关提起预防性行政公益诉讼,及时阻止侵害后果的发生或防止危害后果的扩大。PPP协议的行政性属性以及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缓冲机制,为预防性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提供了可行性。当下,要完善相关立法,进一步拓展诉讼范围、明确提起的时机、建立证据规则、采取适当的判决形式,为预防性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提供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8.
两大法系公益诉讼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益诉讼是当前法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文章通过对公益诉讼制度的产生、发展,以及两大法系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与司法实践进行了比较研究,可借鉴于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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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环境问题日益凸显。但由于我国相关立法的缺位,在环境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处于非常尴尬的地位,其应否具有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法律地位又如何体现,这成为我国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不可忽视的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