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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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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飞  程怡 《新闻大学》2006,(2):116-119
在当今这个时代,传媒在整个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举足轻重,传媒也因此呈现出了愈来愈活跃的姿态,而司法作为国家职能的一个独立机构,在国家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不可替代,尤其在今天的中国,司法自身在不断地改革,司法对社会的调整也越来越强有力,与人民群众关系也越来越密切,因此成了近年来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而无论在哪个国家,传媒与司法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两者的共同目标都是追求社会公正,但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传媒与司法体系的良好运作之间又总是存在着相当复杂的关系。因此,处理好传媒与司法的关系,特别是司法独立与传媒监督之间…  相似文献   

2.
司法与传媒关系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当今时代是一个传媒愈来愈活跃的时代,也是一个司法对社会的调整愈来愈强有力的时代.而无论在哪个国家,传媒与司法体系的良好运作之间又总是存在着相当复杂的关系.因此,处理好传媒与司法的关系,特别是司法独立与传媒监督之间的关系,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进程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一、比较考察:司法与传媒的对立统一传媒与司法不仅仅是简单的监督与被监督,对它们进行制度层面上的比较考察,有助于全面把握两者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3.
传媒与司法关系的法学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罗昕 《新闻记者》2000,(5):38-40
当今时代是一个传媒愈来愈活跃的时代,也是一个司法对社会的调整愈来愈强有力的时代。而无论在哪个国家,传媒与司法体系的良好运作之间又总是存在着相当复杂的关系。因此,处理好传媒与司法的关系,特别是司法独立与传媒监督之间的关系,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进程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日益健全,司法机关在调和冲突、化解矛盾方面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司法权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加强传媒对司法的监督,有利于伸张正义,有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然而,在现实中媒体监督司法越来越困难,司法机关(主要是法院)认为新闻传媒报道法院案件的审理可能形成的公共舆论的压力,影响法院公正审判,对传媒报道司法活动进行种种限制.因此,如何平等保护言论自由权和独立审判权,构建良好的传媒与司法之关系,成为新闻法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5.
独立审判是世界各法治国家奉行的宪法原则和诉讼原则 ,从法律上说 ,审判机关审判案件不受传媒的影响或干涉 ,传媒无权干预诉讼活动。现代社会是一个传媒愈来愈活跃的时代 ,同时也是一个司法对各种社会关系的调整愈来愈强有力的时代。为了保证独立审判 ,同时又保证传媒能对司法实行有效的舆论监督 ,在法律对传媒报道诉讼活动没有作具体规定之前 ,当务之急是确定有关传媒报道诉讼活动的一些基本原则 ,避免传媒报道对公正审判产生负面影响。一、维护法律尊严原则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法院则是依据法律审理案件的审判机关 ,是现代法治国家最公…  相似文献   

6.
冯哲 《传媒》2010,(6):67-68
传媒对司法的监督作用和对公众的引导作用时时刻刻都在对司法工作产生着影响.尤其是在信息传播途径多样化的今天,传媒对司法的影响非常大,以致社会上有了"媒体审判"的说法.这也招致一些社会人士尤其法律界人士的批评.那么,传媒对司法的监督应控制在什么范围之内呢?司法对传媒的监督只是被动的承受,还是应该积极地回应呢?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以及<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第一次将传媒与司法的关系进行了界定.传媒与司法的关系问题再次成为一个热门话题.  相似文献   

7.
生活在当今的信息时代,如果对媒介及其传播熟视无睹应该说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它无论与己与人、与国家与社会都有着密切的联系,躲逃不开的.同样在今天的这个时代里,司法也已经成为社会广受关注的焦点,书店里涉及司法的出版物汗牛充栋,各种报刊涉及司法内容的专栏连篇累牍,甚至已经有了专业的电视法制频道,当然这与我们正在逐渐走向法治社会的大环境大格局密切相关.一提起媒介与司法来,人们极易陷入传媒监督司法的套圈,矛盾与冲突仿佛构成了媒介与司法关系的灰色图景.那么,我们能否跳出媒介监督司法的套圈,重新构建起媒介与司法之间科学、合理、平衡的关系框架,使得传媒对司法的监督自由而又不过度,司法对传媒监督的抵触、排斥合理而又不过分,笔者对此作些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8.
新媒体时代下的传媒与司法打破了二元对立关系。信息传播方式的转变、网络公共领域的发展等多种现实因素将其关系解构。必须从更加宏观的层面,将传媒、司法置于新媒体时代的公共领域乃至整个正在形成的公民社会中考量。建构传媒与司法之间良性的多维关系,须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客观看待二者冲突,形成保持合理张力;宽容意见表达;正视公共领域在社会中的作用;司法实践中客观考量民意诉求;以新闻立法保障信息传播的平等与自由;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营造宏观现实环境。  相似文献   

9.
余艳青 《视听界》2007,(1):62-64
编辑荐言:传媒行业就像一个反应堆,它是社会变革下的反应,也在反映著社会的变革。中国加入WTO。国外传媒参与中国的传媒竞争,多媒体越来越深入到人们生活之中,如此背景之下,有关媒体权利与侵权的话题已不仅仅涉及从业者的个人素养、职业道德,更是涵盖了传者与受者、社会与个体、司法与道德的大领域。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传媒与司法的冲突成为一个热门话题, 旨在勾通和协同传媒和司法关系的研讨会也搞过几次, 传媒与司法的冲突似乎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然而,我们需要拷问的是,传媒与司法的冲突真的是一个问题吗?如果是,怎样看待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消解传媒和司法之间的“冲突”吗?  相似文献   

11.
范敏 《新闻世界》2012,(10):145-146
在舆论对社会的影响力增强的新媒介环境下,如何促进传媒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是一个具有实践与理论价值的重要课题。本文认为,新闻与司法两种工作性质的差异、部分媒体的非正当行为、新媒体的介入能力强大,是导致当今传媒容易影响司法的重要原因,而尽快出台“新闻法”、提高新闻工作者的法律素养、增加司法透明度,是促进传媒与司法协调的关键。  相似文献   

12.
传媒监督司法应遵循的几个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哲平 《新闻界》2005,(3):67-68
传媒与司法是现代社会的两大公器,有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从最基本的层面看,司法过程所蕴含或展示的内容以及司法过程本身所显示的刺激性,对于传媒来说具有永恒的吸引力;司法实践所衍生的事实与问题从来都是传媒关注的焦点。而传媒的广泛影响以及传媒所体现的公众意识,亦是司法机构无法漠视的。不仅如此,在现代国家民主与法制体系中,传媒与司法之间始终存在着相互评价的制度性结构与普遍实践;传媒与司法相互关系的恰当构造是现代国家社会统治内部谐调的重要标志。  相似文献   

13.
传媒监督司法主要是指传媒通过发表观点,或者是专家观点或者是有代表性的民间观点来影响、监督司法.司法独立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宪法原则,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干涉.  相似文献   

14.
随着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发现自己已处于一个传媒化生存的时代.不仅工作和学习越来越离不开各种媒介,人们的衣食住行,甚至交际、娱乐等生活的各个层面几乎都与媒介建立起了密切的关系.正因为如此,从一定意义上说,信息时代这一强调资讯的概念已经不足以概括这个时代的特征,而说这是一个传媒化生存的时代则更为确切.  相似文献   

15.
传媒操守刍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是人们愈来愈离不开新闻传媒,受众对传媒的要求越来越高,各种高新技术更多地向传播渗透,传媒之间市场竞争愈演愈烈的时代,在这样一个时代,强调传媒坚持应有的操守、显得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  相似文献   

16.
司法与传媒关系的现状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在2009年10月13日的<人民法院报>上撰文指出,当前在新闻监督司法领域存在五大问题:有些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人员在思想上对传媒监督有一种抵触情绪,司法程序不规范、不合法妨碍了传媒监督作用的发挥;传媒监督不全面导致社会产生质疑;有些传媒监督不客观,产生了不少负面影响;传媒监督忽视了司法的特性和规律,监督越位现象比较突出.  相似文献   

17.
传媒时代,心理学已日益明显地显现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新闻、影视、出版作品中的心理学问题越来越引发社会的关注.从荣格分析心理学的理论视角解读电影艺术创作以及传媒视角下的人物心灵,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传媒时代的人的心灵发展.文章尝试从荣格分析心理学视角出发,透过影视传媒中的人物形象,解读人格阴影的形成与呈现,讨论如何面对阴影、与阴影沟通并促进其转化,从而促进社会对心灵健康的思考.  相似文献   

18.
王勇 《新闻知识》2007,(4):49-50
当今是媒介化时代。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从地上到空中,从室内到室外,媒体源源不断传播的信息结成一个无形的网,网住了社会,网住了每一个人。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传媒充斥在我们生活的每个角落,大众传媒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的‘文化中心’。”[1]人们也越来越依靠传媒来认知社会和世界,传媒已成为名符其实的人们了解社会的窗口和观察世界的眼睛。因此,在这媒介化时代,舆论引导的地位和重要性进一步凸显。  相似文献   

19.
在现代社会,新闻媒体与司法制度是体现一个国家民主明程度的窗口,也是构建社会正义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有人形象的把传媒与司法的关系比喻为“一对常相厮守的欢喜冤家”。特别是在现阶段,新闻传媒和司法仿佛在一夜之间变得谁也离不开谁。虽然他们分别有自身的价值取向——新闻信奉新闻自由;司法强调司法独立,但它们都不能离开或漠视对方的存在:新闻传媒如果放弃对司法行为的报道和监督,则意味着它丧失了很大一部分宝贵的素材来源,甚至可以说这将造成话语权的缺失;而司法行为如果离开了新闻传媒的有效监督,司法独立有可能会变成司法独裁,司法公正将难以保证。  相似文献   

20.
传媒对司法的监督,既是传媒自身利益的追求,又是基于伸张和维护社会正义而作出的价值选择。传媒监督司法,一方面具有积极肯定和强化司法的作用;另一方面媒体囿于情感性判断而较少顾及司法的技术化、程序化运作方式,出现了“传媒判案”的不正常现象。客观分析传媒介入司法的动因,审慎评判传媒监督司法的价值与效能。既是传媒自身发展的要求,也是司法独立与公正的价值需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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