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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在古汉语中,有的字是由其它两个字合成的,并兼有这两个字的意义和语法功能,或者干脆说,这一个字等于合成它的两个字。例如:赵王田猎耳(而已),非为寇也。《史记·魏公子列传》颜渊季路侍。子曰:“盍(何不)各言尔志?”《论语·公冶长》布目备曰:“大耳儿最叵(不可)信。”《后汉书·吕布传》投诸(之於)渤海之尾、隐土之北。《列子·汤问》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有诸(之平)?《孟子·粱惠王下》 相似文献
3.
吕永海 《语文月刊(学术综合版)》2010,(1):65-66
文言兼词是指兼有两个词的意义和作用的单音词,它所兼的两个词属于两个不同的词类。这种字的读音有的是它代表的两个词的声音的拼合,例如:“诸”是代词“之”和介词“于”(“于”古音“Wu”)的合音,“叵”是否定副词“不”和动词“可”的合音。 相似文献
4.
若石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5,(3)
<正>吉林辽源李墨林同志问:者字用在动词、动词词组、形容词或数词之后,是指示代词(或特别指示代词)还是动词?有人说“求人可使报秦者”中的者字在这种倒装句中起煞尾作用兼表提顿,是吗?又,“今”字是名词是还副词?有人说用在动词前边时是马上、即将、就要的意思。到底应该怎么看? 相似文献
5.
《中学语文(读写新空间)》1982,(3)
一、兼词古汉语中的兼词,常用的有“诸”、“焉”、“曷”、“盍”等。这些词可分为两类。1、合音兼词“诸”是代词“之”和介词“于”(或助词“乎”)相结合的兼词。它不但在意思上是“之”同“于”或“之”同“乎”的相加,而且在读音上 相似文献
6.
王俊强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3)
“渤海之尾”和“隐土之北”出自《列子·汤问篇》中的寓言故事《愚公移山》。我读到的选本,都在“渤海之尾”和“隐土之北”中间标了逗号,注释也各有千秋。有的把“尾”注为尽头,渤海的尽头是什么地 相似文献
7.
“之”字是文言文中最常用的一个虚词,它的用法很多。下面是笔者分辨“之”字用作代词的一点体会、见解,仅供大家参考。1、常用作第三人称代词,主要用处是指代人、事、物,作宾语,相当于“他(们)”、“她(们)”、“它(们)”等。例如:①桓侯故使人问之。(《扁鹊见蔡桓公》)——他,代人(扁鹊)。②得鱼腹中书,固以之怪矣。(《陈涉世家》)——它(这事),代事(得鱼腹中书)。“之”字在用作第三人称代词,并作宾语时,是有规律可循的:其一,由于此时的代词“之”字在句中常作宾语,所以辨识起来比较容易。它大都位于动词或介词后面,形成动宾(动+之)或介… 相似文献
8.
《中学语文(读写新空间)》1983,(1)
初中语文第三册黄家佩七、文言文练习 (一) 1、(疑问代词,“哪里”)(语气助词,相当口语“了”)(兼词“于之”——“在那里”) 2、(①动词“往、去”②代词“他”)(①结构助词“的”②代词“这件事”) 3、(介词“为此”)(动词“交谈、洽谈”)(动词“做”) 4、(名词“将领”)(动词“率领”) 相似文献
9.
刘波影 《中国小学语文教学论坛》2017,(10):78-79
一、人称名词(代词)+之+地点名词——“之”用作动词
例:(1)吾欲之南海(《蜀鄙之僧》)
(2)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孟浩然之广陵》)
(3)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陈涉世家》)
(4)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鸿门宴》)
分析以上句子,“之”字前面都有人名或人称代词,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3)是承前省略了陈涉.“之”的后面一般会跟一个地点名词,如例句中的“南海”“广陵”“垄上”;整个句子合起来表达“某人去某地”.这样的句子中“之”用作动词,解释为“去”、“到”或“往”. 相似文献
10.
“焉”常用作兼词、代词和语气助词,其位置有的在句末,有的在句首和旬中。
1.“焉”处在句末的辨析
(1)兼词和代词。
“焉”处在句末,如果“焉”的前面是及物动词(能带宾语的动词),“焉”是代词;如果前面是不及物动词或形容词,“焉”作补语,相当“于之”、“于此”等,“焉”是兼词。 相似文献
11.
指示代词“之”指代人时,一般是第三者,但有时是说话人自己或听话人,“之”表示泛指时,相当于“这”、“这个”.“其”是表示特指的指示代词.辅助性代词“者”不能单独使用,必须同动词、形容词等相结合,组成“者”字结构.辅助性代词”所”也不能单独使用,它经常同它后面的动词等组成“所”字结构. 相似文献
12.
冯艳芳 《吕梁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1):28-30
儒家经典《论语》中"之"字出现频率高,涉及用法范围较广。用作动词时,"之"字为表示"到、往"的及物动词;用作代词时,"之"可作人称代词,指代人物、事物,也可作指示代词,表示"这(些)、那(些)";用作助词时,"之"字主要体现在作结构助词和语气助词两方面;用作介词时,"之"字相当于"于"、"对于"。 相似文献
13.
(二)作代词用(虚词“相”的这一作用,或称为“副词兼起指代作用”,或称为“有偏指一方的作用”,或称为“代相”,或称为“偏指代词”。)这种“相”字,用在外动词或介词的前面,成为外动词或介词 相似文献
14.
樊俊儒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0,(2)
在古文里,“之”字是一个使用频率很高的词,用法复杂,变化较多。正确地掌握“之”字的各种运用规律,准确地辨析它在具体句子里的词性、含义和语法功能,对于阅读和教好古代散文,都是必要和有益的。古文中的“之”主要作代词、动词和助词。其中作代词和助词的机会最多,用法也复杂;而作动词的机会较少,用法也较简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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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李心纯 《中国小学语文教学论坛》1985,(3)
“所”作为代词,位于动词前与“之”组成所字词组时,所字称代的是受它后面的动词支配性限制的人、事、物。当所字位于介词前与“之”组成所字词组时,所字称代的是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处所、原因、工具、条件、方式方法等等,这时所字称代介词介绍的对象.所字的称代内容理论上清楚易晓,然而接触到纷繁万变的文言文句,却往往使人费解.《例说》(载《语文教学通讯》1984年第11期)作者认为《触龙说赵太后》一文“诺,恣君之所使之.”一句的“所”是名词,应解作“意”.这实际是把代词所当成名词来解释了.诚然“恣君之所使之”一句中的“所”不能与后面的“使之”直接结合构成所字词组,然而由此判定所“非代而名”却也失之武断。“所”之所以是代词,是因为“所”在句子里有其称代的内容,在“恣君之所使之”一句里,“所”称代“使之”的方式方法。先秦文言文里似“恣君之所使之”这样结构的句子并不乏见。例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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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吏护还之乡”柳宗元《童区寄传》“吏护还之乡”一句,初中课本第三册注为:“送回他(到)乡里。之,指区寄”。这条注释十分别扭,实在使人难以接受。毛病在于强把“之”字作代词解。为了把“之”字当作代词,又不得不在译句时加进一个介词“到”。殊不知把这个“之”解作代词是讲不通的。“之”前有两个动词:“护”和“还”。“之”可以指代“护”的对象,作“护”的宾语,但不能同时指代“还”的对象,作“还”的宾语。显然,把“之”当作“护”和“还”的共同宾语,译为“护回他”,此路不通! 相似文献
18.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9,(3)
壹“所”是虚词,不是实词“所字结构”的“所”历来众说纷纭,但概括起来不外乎代词说和助词说两种.郭锡良等同志编的《古代汉语》(以下简称《汉语》)说: ‘所'字作为辅助性代词,所代的是某种动作的对象.它位于动词或动词组之前,和动词或动词组结合成‘所'字结构,使整个结构具有名词性. 这种意见值得商榷.“代词”是实词,辅助性”则是助词的特性,而助词是虚词,所 相似文献
19.
小学语文《将相和》和中学语文《廉颇蔺相如列传》都有“蔺相如”这个人物、但是许多人把“相”字误读为四声 xiàng(向),其实应该读成一声 xiāng(香)。著名语言学家杨伯峻说:“‘相’作虚词,都读第一声阴平。若读第四声去声,则是实词,或为名词,‘宰相’、‘相国’之义:或为动词,如‘吉人天相’、‘相礼’,辅佐之义,‘相’字下若是外动词(即及物动词——笔者),又没有宾语。‘相’字便兼起代词作用,可以代本人,可以代对方,可以代第三方”(《古汉语虚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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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字除作代词用(如“诸位”)外,通常作“之于”或“之乎”的合音来用,还有个别地方作为语气助词(如《论语·学而》:“夫子之求之也,其诸异乎人之求之与!”“其诸”两个语气助词连用,意为“大概”;又如《诗经·邶风·日月》:“日居月诸,照临下土。”“居”和“诸”都无实义,两个句子意为“日月照临下土”)。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