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制定及其施行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自我完善,它是正确调整国家、集体和公民及其之间在档案和档案事务关系方面的法律准则和行为规范。正确认识和调节档案法与档案工作、档案法律意识与档案工作、档案工作与其他法规的关系,并通过反复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律,使人们懂得国家需要档案工作和档案法律,人民需要档案工作和档案法律,各行各业需要档案工作和档案法律,进而将学法、守法、执法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这就形成了规范的档案法律行为。有了良好的档案法律行  相似文献   

2.
1987年制定的《档案法》是国家对档案和档案工作实行法制的开始。《档案法》为依法治档提供前提条件,从法律上明确了档案事业在国家和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是用以协调所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档案关系的法律规范。1996年《档案法》修改并重新颁布,使它更加完善,更具操作性,更加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档案管理的需要。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档案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在档案法是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在档案管理、保护、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既包括档案基本法,也包括有关调整档案关系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狭义的档案法就是国家为管理档案事务而制定的调整档案关系的基本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它是有关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档案行政管理等档案诸种行为的准则,是制定和实施各种档案行政法规和档案行驶规章的依据和基础。  相似文献   

4.
孟东林 《档案时空》2007,(10):22-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我国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关于档案工作的第一部法律,它明确了档案事业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档案法》颁布实施20年来,为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有效促进了我国档案事业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档案机构及其职责和社会的档案意识普遍增强,档案保护条件大为改观,国家档案资源得到有效的管理和利用,为社会各项事业提供了有效服务,我们每一个档案工作者都感到无比自豪和欣慰.  相似文献   

5.
《档案法》是行政法,行政法的原则适用于《档案法》.《档案法》应当是调整档案行政法律关系的法;是限制与规范档案行政权的法;档案行政权不仅受《档案法》的限制与规范,还受不同法源中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控制、制约和规范.认真学习行政法知识,正确认识《档案法》的定位与作用是档案法制建设,推进档案工作依法行政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6.
地方档案法规是国家档案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补充和细化,是规范本地区档案事物的重要法律依据,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依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我国各种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依次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法律法规的制发单位不同,法律效力不同。除宪法外,我国档案法律体系的构成由高到低依次为:一是国家档案法律,目前只有一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是全国档案法律体系的基础。《刑法》、《民法》等国家法律中有关档案工作的条款也包括在内。二是档案行政法规,指由国务院依法制定的有关档案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如《档案法实施办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三是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制定的有关档案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如《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上海市档案条例》、《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  相似文献   

7.
知识角     
《档案天地》2014,(5):64-64
正国家档案法规体系的构成1、国家档案法规体系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为核心,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若干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所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统一体。分为以下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档案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并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刑法、  相似文献   

8.
随着《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我国的档案工作已步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治档工作提上了议事日程。为了自觉地遵守档案法和正确地执行档案法,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档案法律行为加以分析并对相应的档案法律责任加以明确。……  相似文献   

9.
档案法中的模糊用语是指在档案法律法规文件中,由于档案法法律性质以及我国目前的档案活动状况等原因所引起的,缺乏明确可指"语言对象"的概括性话语。档案法中的模糊用语给档案法律操作带来较大难题,为档案工作特别是档案执法的裁量带来疑虑。厘清档案法中模糊用语的概念、分类、影响因素以及释义路径等问题是档案工作者目前需要重视的话题。  相似文献   

10.
1档案法律意识制约和决定档案法律行为 档案法律意识对档案法律行为的决定和制约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1从档案法的制定行为的角度讲,档案法律意识是社会需要与档案法创制的中间环节和纽带.  相似文献   

11.
《档案法》赋予了档案部门依法管理档案事务的权利。档案部门要正确理解和运用《档案法》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维护法律的尊严,为整个档案事业服务。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的法律方法,主要是依据国家有关档案的法规制度来寻找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的法律途径。作者试图从档案的分级管理、强化档案服务意识、开放档案工作、隐私权保护、档案编研工作、利用档案收费的合法性六个方面来阐述开发利用档案资源的法律方法。  相似文献   

12.
档案等级划分问题刍议,档案主体多元化刍议,《档案法》中档案法律定义之缺陷及其修改,信息社会的档案工作——美国档案工作协会2004年年会的启示,论现行件开放模式,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档案专业人才培养  相似文献   

13.
范文兰 《兰台世界》2007,(8S):16-17
世界上许多国家对私人档案十分重视,不仅在法律上对私人档案进行了明确的界定,而且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私人档案由国家档案部门加以监控。但我国对私人档案的研究不多,尤其是大学生个人档案的研究还比较薄弱。甚至我国的《档案法》及其《档案法实施办法》均没有明确使用“私人档案”这一概念,  相似文献   

14.
文章从档案权利和责任的角度对现行档案法和2019年档案法修订草案的内容进行了分析,并参考了其他国家在该领域的法律规定,对推进档案工作责任制、细化档案违法惩处措施、确保各类主体的档案利用权利以及厘清电子档案收集和管理中的权责关系提出了个人见解。  相似文献   

15.
加强档案法制建设促进档案事业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87年9月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我国档案事业的第一部法律,是国家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档案法》的颁布实施,使档案事业的发展有了法律依据和保障,标志着我国档案事业进入了法制建设的轨道。它对于推动依法治档,依法保障档案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进步协调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产生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16.
档案的定义,通俗说就是档案是什么,或档案包括哪些内容和含义。这是每一个从事档案工作的人首先要面对的问题,也是档案学理论需要研究的首要课题,同时它还是档案立法必须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据笔者统计,在全国现已颁布实行的41部档案地方性法规中,就档案的来源、档案的形成、档案的内容、档案的属性、档案的形式等方面的规定与《档案法》中的档案法律定义一致的有9部,占地方性法规总数的21.95%;不一致的有20部,占地方性法规总数的48.78%;没有涉及档案法律定义的有12部,占地方性法规总数的29.27%。因此,对地方性法规与《档案法》中的档案法律定义进行比较,找出“母法”与“子法”之间的差异,并对这些“变异”进行分析,对于将来《档案法》的修订是有裨益的。  相似文献   

17.
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特别是向各级各类档案馆移交档案,是我国档案事业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也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档案馆的接收范围和接收时间。  相似文献   

18.
县级档案行政执法中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邢涛 《档案天地》2001,(2):29-30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为档案法制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了法律基础。部分省市结合本地档案工作实际,相继制定和出台了一些地方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突出特点是,赋予县级以上档案行政部门档案行政执法的职能,从目前的实践情况看,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尤其是县级档案部门,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尚存在诸多难点和问题,本拟就县级档案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思路谈点浅见。  相似文献   

19.
文物和档案在形式上均表现为一定物质形态。文物关系和档案关系分别属于《文物保护法》和《档案法》。有些文物具有档案的法律特征,因此,文物性档案关系可能存在适用法律上的冲突。要解决这些冲突,需要对《文物保护法》、《档案法》及《刑法》的某些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得出适用规则。  相似文献   

20.
档案行政执法的基本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加强档案行政主体建设 根据《档案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主要是履行档案事业行政管理的职责,依法查处档案违法案件,对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等等。但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档案机构处于一种极不稳定的状态,每一次精简机构,各地几乎把档案机构作为精简对象撤销。特别是省以下的市、县,更是如此.建了撤。撤了建,出现了许多违反档案法的“模式”,有的档案局、馆含在党委、政府办公室底下,有的并入党史、方志部门,五花八门。有些省市档案管理机构成了事业单位,只保留局的一个牌子。其结果是档案工作困难重重,无法顺利开展。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从依法治国、依法治档的高度来认识加强档案行政执法主体建设的重要性,维护档案法的尊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稳定性,维护档案法关于档案机构和职责的神圣规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