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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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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人权观念的发展,人们对于死刑适用具有了更理性的思考。在充分肯定人的生命权至上的理念之下,世界各国普遍倡导废除死刑,并且在部分国家已经实现。纵观各国废除死刑的方法大致有两种:一种是通过修改法律,立即全面废止;另一种是对死刑适用严格限制,再逐步过度到全面废止。中国废除死刑的道路,理应从中国实际出发,走先限制,后废止之路。现阶段,应从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开始。通过提高全社会对生命权的重视,立法上缩减相关死刑立法、改革刑罚制度、司法操作中严格限制来逐步实现。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对于金融诈骗犯罪的立法经历了不适用死刑、有选择的适用死刑和保留但严格限制死刑三个阶段。在我国,当前死刑存在还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但应逐渐限制并在将来废除是刑法学者的共识。对金融诈骗罪的死刑问题有废除论和保留论两种观点。对金融诈骗罪适用死刑,既不利于刑罚的报应功能的实现,也不能预防、减少金融诈骗犯罪的发生,因此,我国刑法应当取消金融诈骗罪的死刑规定。  相似文献   

3.
死刑流传并沿用至今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它对于惩罚犯罪、预防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有着不可抹杀的重要作用,然而死刑也有其不可避免的消极作用。因此,废除死刑是历史的趋势,但在尚未废除死刑条款之前有必要采取一些措施对死刑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革,以严格限制死刑的使用。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对于金融诈骗犯罪的立法经历了不适用死刑、有选择的适用死刑和保留但严格限制死刑三个阶段.在我国,当前死刑存在还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但应逐渐限制并在将来废除是刑法学者的共识.对金融诈骗罪的死刑问题有废除论和保留论两种观点.对金融诈骗罪适用死刑,既不利于刑罚的报应功能的实现,也不能预防、减少金融诈骗犯罪的发生,因此,我国刑法应当取消金融诈骗罪的死刑规定.  相似文献   

5.
尽管废除死刑是当前世界刑罚改革的潮流,但是由于我国长期存在的刑法理念以及立法方面的影响,短期内废除死刑还难以实现,现实的选择只能是在司法上通过转换观念、严格解释死刑适用的条件等方式来限制死刑的适用,为最终废除死刑做好铺垫.  相似文献   

6.
二战后,世界范围内死刑在逐步被限制并走向废止的同时,由于世界各国面临毒品犯罪的严峻形势,从上个世纪80年代至2000年的20年间,世界上毒品犯罪规定死刑国家的数量却出现了明显增加。当前,虽仍可认为"国际法并未完全禁止使用死刑",但死刑的废除是一个不可阻挡的趋势。毒品犯罪死刑废除并未得到我国当前立法的支持,但鉴于运输毒品罪的特殊地位和其社会危害性,立法上或司法上先行废除其死刑的适用,对于减少我国死刑的适用、推进我国毒品犯罪死刑的废除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我国大陆学者的死刑存废观念有三种,即死刑逐步废除论、死刑立即废除论和死刑绝对存在论。我国台湾地区学者的死刑存废观念也有三种,即死刑暂时保留论、死刑立即废除论和死刑绝对存在论。我国台湾地区的死刑暂时保留论就是死刑逐步废除论,但它与我国大陆的死刑逐步废除论存在区别。我国大陆的死刑立即废除论与台湾地区的死刑立即废除论及我国大陆的死刑绝对存在论与台湾地区的死刑绝对存在论之间也存在区别。  相似文献   

8.
由于我国当前尚不具备废除死刑的社会物质条件和文化、法制观念等条件,所以我国一贯实行严格限制死刑适用的刑事政策。但是这一刑事政策在落实过程中,由于封建重刑主义思想、传统价值观以及我国现阶段经济和治安状况的影响,在实体控制和程序保障方面都出现了种种问题,除了在死刑适用对象限制方面值得肯定外,不论是死刑适用条件、死刑实际执行制度,还是死刑程序保障方面都没有充分体现严格限制死刑的政策,使得我国的死刑政策没有得到充分贯彻,甚至还与死刑政策发生了某种背离。  相似文献   

9.
死刑是一种最为严厉的生命刑,在历史上多有适用。然而随着人权理论的发展,世界范围内废止死刑的呼声日益高涨,尤其是对贪污贿赂等非暴力性犯罪。在国际社会普遍废除死刑的情况下,我国也应结合本国现实情况,逐步废除贪污贿赂犯罪死刑的适用。  相似文献   

10.
从中国历史上内刑的废除之艰难和外国废除死刑之后的反复来看,废除死刑将更为艰难.尤其是,我国现行刑罚体系的不完善也证明了死刑不可轻言废除.目前,我们所能做的只有尽力对死刑加以完善,包括三方面内容:公开死刑执行人数,提高现行刑罚等级、严格死刑执行程序,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11.
立法和司法是现阶段我国刑法在保留死刑的前提下限制死刑保障人权的两种渠道,相对而言,从司法渠道限制死刑实际适用的范围和规模有更大的空间,因此,我们有必要从人权保障的视角对我国现阶段死刑司法适用的实际情况进行反思,并且针对其中所存在的人权保障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相似文献   

12.
死刑立法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一大焦点。死刑的适用范围逐渐缩小,死刑的实际执行不断减少,死刑的判决程序严格法定,死刑的执行方法日趋丈明,已经成为世界性的基本趋势。我国目前还不能废除死刑,但死刑的立法强度可适当减轻,死刑适用的范围尽应可能缩小,有关经济犯罪和财产犯罪方面的死刑规定要予以削减。  相似文献   

13.
死刑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 ,必须严格加以限制。就死刑的司法限制而言 ,主要依靠审前阶段、审判阶段以及死刑复核阶段。通过这几个阶段 ,可以将死刑的适用限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14.
死刑作为最严厉的一种刑罚和刑法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时至今日仍被广泛应用。但如何设置和适用死刑的范围,才能发挥其最大效用,学界及实务界各持己见。运用经济学的原理对此进行研究分析,从而探求如何设置和适用死刑,才能使其效用最大化。  相似文献   

15.
死刑存废之争是个历久弥新的问题。对死刑存废两派的观点进行简要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两派争论所植根的价值取向与前提基础并不相同。当今中国,死刑之存废本身并非最终目的,死刑政策之制定必须以国情为基础。如果以人权、自由与尊严为终极价值目标的话,那么,从现实的角度出发,与其单纯地提倡保留、限制或者废除死刑,不如重点关注死刑所植根的现实基础。  相似文献   

16.
刑罚的轻缓化是当今世界刑罚的整体发展趋势,但我国现行刑罚制度的重刑化倾向严重。重刑易破坏公众的公平正义观念;重刑会导致刑罚功能的贬值;重刑易导致刑罚外的其他预防犯罪的措施难以落实。因此,有必要改革我国现行刑罚体系:消减死刑;完善自由刑;扩大财产刑和资格刑等非监禁刑的适用范围;增设社区服务刑等,使其与刑罚轻缓化的世界发展趋势相一致。  相似文献   

17.
“少杀、慎杀,可杀可不杀的坚决不杀”原则对死刑裁量没有限制作用,杀人要准、适用死刑要考虑社会影响的原则难以限制死刑的适用,纵向稳定、横向平衡原则可能导致死刑的滥用。为了有效限制死刑的适用,应确立“严格限制的报应刑原则”、“必须考虑的预防刑原则”、“犯罪事实和犯罪人被全面考量原则”以及“一切合理怀疑被排除原则”。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于死刑的适用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并首次规定对部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限制减刑制度。对于这些新规定的理解与具体适用,司法实务界以及理论界目前存在着一些分歧,包括对于不适用死刑的条件、限制减刑制度的具体使用等。对于这些规定理解使用上的分歧,要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解释出发,结合相关的刑法基本理论,坚持刑法的基本原则,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相似文献   

19.
死刑存废本身不能表明一国的刑罚人道与否,笼统的讨论死刑存废是基于刑罚人道主义的考虑的提法是值得商榷的;如果仅仅是出于刑罚人道主义的考虑的话,一个国家有权也应该根据国情选择保留或者废除死刑。当然,由于死刑的严厉性,如果规定和适用不当,更容易引起违背刑罚人道主义的情形,因此各国对于死刑的规定和适用都应慎重。  相似文献   

20.
在二人以上随意殴打他人并致人重伤、死亡的案件中,经常出现重伤、死亡的结果仅仅为其中某一个或某几个犯罪行为人所为的现象。对实施致人重伤、死亡行为的犯罪行为人,可以依想象竞合犯理论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对未实施致人重伤、死亡行为的犯罪行为人,应根据各犯罪行为人有无犯意联络,是否形成I临时共同故意、故意内容是否包含伤害、杀人,各犯罪人的行为与重伤、死亡后果之间是否存在相当的因果关系,或以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罪共犯定罪处罚,或以寻衅滋事罪处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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