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主体范围没有做出具体的界定,但是司法解释中对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有所涉及,结合其规定,对交通肇事罪的主体范围做出总体概括,并对几种具有特殊身份的人是否具有交通肇事罪主体资格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
水上交通肇事罪是指发生在沿海水域及内河通航水域的交通肇事犯罪。与陆上交通肇事相比,水上交通肇事案件责任主体构成较为复杂,犯罪造成的损失后果较为严重。我国现行法律关于水上交通肇事罪入罪标准、“失踪人员”和“船舶肇事污染事故”的法律适用未有明确的规定,导致司法实践的混乱。必须根据水上交通肇事的特点,制定适合自己的定罪标准;将人员失踪的定罪量刑标准设定于死亡和重伤之间;将造成环境污染作为其他严重情节,将现有交通肇事罪入罪标准修改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相似文献   

3.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其认定以成立交通肇事罪为前提,要求行为人具备主观上的故意心理,客观上的逃跑行为,并要具备逃逸的时空要素.  相似文献   

4.
对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进行定性和界定,应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只有当"行为人主观上已经认识到发生了交通事故撞了人"的情况下,才能谈逃逸。在尤某交通肇事罪一案中反映的行为人确实不知道自己已经肇事而离开现场的,或者离开现场后意识到肇事在短时间内又返回现场的,与事故发生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连接性,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不完全符合逃逸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5.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居民交通消费得到明显改善,主要表现在全社会运量猛增,居民交通消费出增加和个人拥有交通工具出现较大变化、多通道的运输网络形成等方面。中国居民交通消费将呈现的发展趋势是:出行将更加方便,快捷、安全和舒适,城市居民交通消费仍将以公共交通为主体,旅游交通消费将有较快增长。  相似文献   

6.
交通道路硬件设施发展的有限性,而交通工具的增长对道路的需求远远超过道路增长的速度。科学合理地提高道路的使用效率,是改善交通状况的有效途径。智能交通信号机可以根据交通流量合理控制通行时间,从而提高交通通行质量。  相似文献   

7.
杭州飙车案一度引起全社会对于交通肇事罪认定标准的关注,更导致了学界对于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区别的热烈讨论。交通肇事罪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种特殊形式,但又视情形而区分肇事者的主观心理状态,故应该分情形区分不同主观心态的可罚性。通过分析两罪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探讨交通肇事罪的立法依据以及存在的缺陷,有助于推动交通肇事罪立法的改革与重构。  相似文献   

8.
《数学教学通讯》2009,(10):10-11,60
8月5日清晨5:40左右,重庆一载有5名乘客的出租车行驶至一下穿道时,冲入1.58米深积水中被淹没,司机自行逃生,导致2名乘客死亡,其中包括一名2岁的幼童。目前,肇事司机文辉已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  相似文献   

9.
陈宇  黄牡丹 《宜宾学院学报》2005,5(10):69-71,87
关于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本文主要围绕三个问题进行分析:交通肇事后逃逸而致人死亡的行为人在主观上能否出于故意;逃逸致人死亡案件中交通肇事的先行行为能否引起作为义务;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是否可以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相似文献   

10.
近代石家庄城市交通出行的变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代石家庄的城市化进程是由铁路启动的,在铁路运输事业发展的带动下,石家庄与周边各县的公路交通也日益发达,外出的道路条件日益方便。与外部交通出行状况不同,市内的公共交通工具缺失严重,充分表现出了年幼城市的落后和尴尬。由于石家庄市内公共交通系统的缺失和公共交通工具的欠缺,形成了市内交通工具的人力化和个体化特征。  相似文献   

11.
交通肇事罪是我国1979年刑法典和1997年刑法典中都明文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过失犯罪,1997年刑法典在1979年刑法典的基础上,增加了对交通肇事逃逸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这两种情形的规定,并把这两种情形作为了交通肇事罪的加重处罚规定,从而提升了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但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包含故意因素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不断出现,1997年刑法典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规制越来越显得力不从心,为了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新形势的需要,笔者认为有必要将"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独立定罪,从而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运输业的管制。  相似文献   

12.
就目前刑法理论界在交通肇事罪犯罪构成中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存在的分岐进行了分析,从立法目的、法律条、司法实践三方面综合论证,提出了对交通肇事罪犯罪构成中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更为易于理解和合理的解释。  相似文献   

13.
如何界定交通肇事中的罪与非罪,要从交通肇事的主体和交通肇事所侵害的客体这两个方面采进行分析,认识交通肇事罪的客观和主观特征.对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与处罚,要依据危害结果的大小,犯罪的态度等情况进行确认,分清刑罚与经济处罚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4.
现行刑法在交通安全的规制上形成了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三罪共舞”的局面.在实现从危险到实害、从过失到故意全方位规制的同时,也必然产生三罪在处罚范围上的重叠.当危险驾驶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时,在危险驾驶罪和危险犯形态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间形成竞合;当危险驾驶行为造成危害结果时,在实害犯形态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肇事罪之间形成竞合.针对前者的竞合,应当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选择适用危险驾驶罪;针对后者的竞合,应当选择适用实害犯形态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相似文献   

15.
医疗事故罪以医疗事故为前提条件,但是并非所有医疗事故都会构成医疗事故罪。在理论与实践中,通常以《刑法》以及有关医疗卫生法规作为依据,对医疗事故罪的范围进行界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导致了医疗事故范围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依据《刑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医疗事故罪进行明确的界定。  相似文献   

16.
交通事故认定与交通肇事罪的关系一直是我国学术界争议的焦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以后,明确规定将分清交通事故责任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定罪量刑基础,引起了广泛的争论。为了进一步厘清两者的关系,应当从交通事故认定的性质出发,通过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和刑事责任两个层面分析交通事故认定在认定交通肇事罪中的地位,以使实务中的交通肇事案件得到更加合理的解决。  相似文献   

17.
以案例为研究载体,以机动车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归责原则为切入点,注重研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范围。在研究过程中突出解决保险赔偿问题在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问题中的核心作用,并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从而更公平合理地处理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  相似文献   

18.
我国现行刑法第135条以叙明罪状的方式,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客观方面作了具体规定。然而,从立法目的及司法实务要求的视角出发,这一规定尚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如何根据立法精神,进一步完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客观构成要素,明确界定本罪之成立范围,已成为司法实践中正确认定此类犯罪的关键一环。  相似文献   

19.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实践中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以及司法解释对其作了具体、详细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存在不少问题,引起了不少争议和歧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并适应打击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需要,设立“交通肇事逃逸罪”是一个较好的解决思路。  相似文献   

20.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负有交通管理职能的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的原因后,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在引法交通事故以及产生损害后果中的相互关系,依法作出对当事人责任大小的认定。因它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当事人不服是否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是否作为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和审查,在司法实践和理论界存在不同的看法,笔者通过本文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而并非鉴定结论、将交通事故认定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必要性问题等,阐述对交通责任认定属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有权对交通事故认定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