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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磊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27(9):72-73
最高人民法院已于今年初收回死刑核准权并统一行使,本文力图从刑事诉讼正当程序理论入手,探讨在我国死刑正当程序建立之前,分析死刑复核程序客观存在的有限正当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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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传统死刑观的负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左坚卫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90-96
中国传统死刑观具有三方面特征:一是笃信死刑的正当性;二是极力追求死刑的威慑效果;三是容忍过度发挥死刑的复仇功能。在传统死刑观的影响下,国民崇尚死刑,依赖死刑,动辄希望判处罪犯死刑,对死刑适用的正当根据和必要限度缺乏足够的认识。传统死刑观阻碍中国死刑立法的现代化和现代死刑适用标准的确立,导致法官和政治决策层对慎重适用死刑持抵触态度,并且可能使合法、正当的死刑案件裁判面临来自社会舆论非正常压力,应当扬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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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忠志 《喀什师范学院学报》2007,28(4):35-39
中国刑法中现在还存在死刑。废除死刑是国际发展趋势。讨论死刑适用与存废问题,应该从刑罚哲学的角度加以探讨,才能把握问题的方向和本质,得出符合逻辑的结论。刑罚的哲学根据,按照通说有报应论和功利论。从康德和黑格尔的报应论来看,死刑只能用于罪大恶极的暴力犯罪,适用死刑是出于对生命价值的重视,对于经济犯罪适用死刑贬低了生命的价值。从古典功利论发展出的刑罚个别预防论也提出了保留死刑、限制死刑的主张。为此,以刑罚的哲学根据为视角,得出经济犯罪处死刑缺乏正当性基础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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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是死刑复核程序完善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但是外部监督的缺失带来了不良效应,从历史、法理及现行法律规定来看,让检察机关对死刑复核程序进行法律监督具有正当性。鉴于此,笔者针对监督缺失,从监督方式,监督内容,监督范围和监督机构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阐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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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成人教育学报》2017,(6)
死刑核准权的收回不仅仅是简单的法院系统权力的变化,更涉及到国家权力的分配问题。因此至少应当从人权的角度加以分析,宪法作为限制国家公权力、保障公民私权利的根本法意味着必须对死刑核准涉及到的人权问题加以探讨和分析。200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以来的这十年间判处死刑的标准实现统一,死刑总数明显减少,这一进步体现了2004年宪法修正案新增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价值理念。但是,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功能定位、能否实现死刑复核程序的诉讼化等问题存在诸多争议,这些争议从宪法的角度去分析乃是如何认识生命权的宪法精神、如何在宪法上论证死刑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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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亮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76-82
限制死刑的适用,是我国一直以来的死刑政策,但是,对于该政策,理论上从宪法角度所作的研讨并不是很多,而实际上,该政策与人权保障、刑事法治等宪法问题密切相关。在国家权力自我约束的情况下,死刑限制政策符合刑法谦抑性的要求,因而具备自身的法治基础;而死刑限制政策超越死刑是否具有正当性的争论,在人权观念不断进步的情况下为未来废止死刑逐步创造条件,使得自身也具备人权的基础。从宪法的角度寻找死刑限制政策实现的路径,符合我国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需求。根据刑事法的特点,对死刑权的限制,既有程序上的限制,又有实体上的限制,但都是在国家的死刑权与公民的人权之间取得平衡,而这需要考察国家究竟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需要在多大程度上限制乃至剥夺公民的生命权。对该路径的研讨,既有助于在法治原则下实现对死刑的限制,又能为死刑制度的发展提供一种理论的前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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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建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2,27(6):33-35
对霍桑长篇作品《七角楼》中平琼上校主持执行巫师莫尔死刑,论者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说平琼上校是指控者,一种说平琼上校是诬陷者。在细读文本的基础上从宗教文化的角度分析,发现认为平琼上校诬陷莫尔犯巫术罪是一种基于善恶观的文化误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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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瑞生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06,5(7):19-24
“少杀、慎杀,可杀可不杀的坚决不杀”原则对死刑裁量没有限制作用,杀人要准、适用死刑要考虑社会影响的原则难以限制死刑的适用,纵向稳定、横向平衡原则可能导致死刑的滥用。为了有效限制死刑的适用,应确立“严格限制的报应刑原则”、“必须考虑的预防刑原则”、“犯罪事实和犯罪人被全面考量原则”以及“一切合理怀疑被排除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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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传统法律文化的角度探讨了在我国现阶段保留死刑的合理性和应然性,并希望通过对传统法律文化研究,能对现代的刑罚体系构建有一些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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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 《江西教育学院学报》2011,32(5):15-18
死刑的限制和废除己经成为刑法改革的大势所趋,并成为当代许多国家秉承的刑事政策。包容性发展强调强调社会公平,实现个人和社会在公平、正义基础上的和谐发展。中国在死刑问题上也要有自己的立场和抉择。刑法修正案(八)通过对死刑缓期执行的改造,为限制死刑创造了契机。此项刑事政策的转变,秉承了重大政策不争论的科学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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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洪兵 《临沂师范学院学报》2006,28(1):56-59
绑架罪的法益是公民的人身自由;绑架罪既遂的标志是绑架行为的完成;绑架罪是继续犯;绑架过程中劫走被绑架人财物,即使数额巨大,也不能以抢劫罪判处死刑;杀人未遂或者重伤的即使造成严重残疾,也不能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对绑架罪不应配置死刑,应借鉴日本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之二的规定,增设基于释放被绑架人而减轻其刑的规定;应废除关于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定非法拘禁罪的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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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意义重大,但死刑审判程序的一些相关制度仍存在不足之处,为便于死刑案件的审理,贯彻"少杀、慎杀"的政策,充分保障人权,必须对相关制度予以完善。包括将死刑案件被告人集中关押、扩充死刑案件审判合议庭、实行合议庭的绝对通过原则、完善死刑案件的二审及复核程序的审理期限等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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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规定的死刑执行时间是未时,不是"黄昏时分",其法律规定与实际案例都证实了这一点。之所以这样规定,是由古代的刑罚理论决定的,只有在白昼公开行刑,才能达到"与众弃之"的刑罚目的。宋元时期基本沿袭了唐代的规定。明朝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以后,死刑执行时间定在午时后,"近代戏文"中常说的"午时三刻"行刑,有现实根据,并非艺人一时兴之所至的凭空想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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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兴东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40(1):112-118
在特定的理论支持下,中国古代往往把死刑的执行赋予了特定的意义和价值,所以在死刑的执行中在季节和月时上是有选择的.在季节上可以分为无限制和有限制行刑季节;在月份上可以分为绝对禁止行刑月和可以行刑月;在可以行刑的月上又可分为可以行刑日和禁止行刑日;在可以行刑的日上又分为可以行刑的时刻与禁止行刑的时刻等.中国古代对行刑时间的如此分类,体现出死刑在中国古代特定文化中的冲突和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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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nda K. Cox 《Journal of Criminal Justice Education》2013,24(4):443-460
This study examines the effects of information about the death penalty on the attitudes of university students. Using an experimental design and a stratified cluster sampling procedure, this study addresses some of the limitations of previous research. Changes in death penalty attitudes at post-test were modest; however, it was also found that the degree of attitude change at post-test did not differ significantly between the experimental and control groups. The results of this study, in conjunction with the findings of previous studies of this nature, indicate that, while students tend to have limited knowledge of the death penalty, exposure to new information about it may not be sufficient to elicit change in their attitudes about the punishment.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