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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禁止有偿新闻不可忽视“土记者”黄世娟禁止有偿新闻,主要是对新闻单位和专业新闻工作者而言,这没有异议。但是,笔者同时认为:要彻底禁止有偿新闻,还不可忽视“土记者”,即新闻单位的通讯员以及某些新闻单位聘用的从事广告经营活动的非正式人员等。据笔者了解,“土...  相似文献   

2.
《今传媒》1997,(1)
秦中随笔“有偿新闻”如今在新闻界泛滥成灾。有的把广告以“专访”、“专版”、征文的形式出现,蒙骗受众;有的传媒机构干脆成立专门班子搞“有偿新闻”,对稿件明确规定了收费标准。一些传媒内部的部门和驻外埠采访单位为“有偿新闻”设立小金柜;一些驻外埠记者与驻地...  相似文献   

3.
近几年来,我国报纸上出现了一件新鲜事,叫“有偿新闻”。怎样看待“有偿新闻”?这是当前新闻工作中一个值得考察的问题。一目前我国报纸上出现的“有偿新闻”,大体上可以分为四大类: (一)零售类。这类“有偿新闻”大多数是记者干的。办法是:你给我钱,我给你写稿。这类“有偿新闻”交易都是秘密进行,悄声无息,极为神秘。 (二)批发类。这类“有偿新闻”大多数是报社编辑部门干的。办法是:由编辑部门出面,找有钱的单位和有钱的个体户“赞助”,与“赞助”者联合“主办”或“合办”或“协办”报纸专栏。近年来,由于这种批发类“有偿新闻”很多,有钱的单位和有钱的  相似文献   

4.
在神圣的新闻事业内部,“有偿新闻”问题不容回避。几年来,虽经中央和地方各有关部门的治理,有偿新闻蔓延势头得到了遏制,但问题仍然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禁止有偿新闻,已提到“加大新闻界的反腐败力度”的高度,这就不能不引起我们新闻业内的高度重视。有偿新闻有各种表现: 其一是有组织的集体有偿新闻。如有些新闻单位,新闻报道活动和经营活动不分,新闻采编队伍和经营队伍不分,甚至采取强制性措施,下指标,分任务,要求记者搞创收;有的把采编人员的工资、奖金与拉广告挂起钩来,实行奖罚;有的新闻单位以新闻报道的形式给企业作形象广告,并不标明广告;有些新闻单位出卖版面、时段、节目,或将版面、时段、节目承包给个人。 其二是个人有偿新闻。一些新闻单位的采编人员向采访对象索取车马费、误餐费、劳务费;有的记者以其他形式向企业索取产品、财物等。 其三是被动有偿新闻;有些企业在新闻发布会等活动中,给记者发“红包”、纪念品;有些企业以各种名义组织记者参加采访、旅游和娱乐活动;有些单位还设立名目给记者开稿费、发奖金、奖品等。 其四是那些隐蔽的、变相的、受某种利益驱动的有偿新闻。  相似文献   

5.
在我们新闻队伍中,对“有偿新闻”一词并不陌生。它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的畸形产物,有悖于新闻职业道德。一旦让“有偿新闻”充斥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将损坏其引领社会舆论、追求客观公正的诚信形象,玷污新闻采编队伍的职业形象,甚至给党的新闻事业带来严重的消极影响。 新闻职业道德,即指记者编辑在传播新闻过程中与人、与社会相处关系时的行为规范。“有偿新闻”,其实就是某些记者编辑在采、编、写新闻过程中的一种“越位”。根除这种道德失衡与错位现象,对记者编辑本人来说,  相似文献   

6.
今年7月19日,衢州日报一版显著位置刊登的一则消息,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也引起了社会不小的反响。报社把抵制“有偿新闻”的《记者守则》10条登报公布,请读者监督,并提出一个响亮的口号:堂堂正正做报人,像像样样办报纸。衢州日报公开登报抵制“有偿新闻”,比中央明令禁止“有偿新闻”要早半个月,这是该报长期不懈抓新闻队伍建设,抓职业道德教育的一项举措。如何抵制“有偿新闻”?报社党委是从学习理  相似文献   

7.
今年7月19日,衢州日报一版显著位置刊登的一则消息,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也引起了社会不小的反响。报社把抵制“有偿新闻”的《记者守则》10条登报公布,请读者监督,并提出一个响亮的口号:堂堂正正做报人,像像样样办报纸。衢州日报公开登报抵制“有偿新闻”,比中央明令禁止“有偿新闻”要早半个月,这是该报长期不懈抓新闻队伍建设,抓职业道德教育的一项举措。如何抵制“有偿新闻”?报社党委是从学习理  相似文献   

8.
广告新闻YU新闻广告解决“有偿新闻”问题初探王长宗何谓“有偿新闻”?有偿新闻就是订报偿的新闻活动。这种报偿的形式可谓五花八门。某些记者的采访与报道可依据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得到数量不等的钱与物。或者其他好处。这些钱与物既有直接支付的,也有间接支付的...  相似文献   

9.
近几年来,一些地方不惜重金邀请新闻单位的少数记者,为个人和单位搞舆论宣传。有些记者热衷于搞这种“宣传买卖”,从中渔利。同时,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出卖版面或播映时间,出现了广告与新闻不分的“有偿新闻”。一时间,把新闻业搞得乌烟瘴气。这种花钱“买宣传”的现象,不仅腐蚀了记者队伍,而且已经影响到了党的舆论宣传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到了该彻底禁止的时候了。1993年8月4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在中南海召开的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座谈会上,发出了向“有偿新闻”开战的号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丁关根在会上严肃地指出:“有偿新闻”的出现,是拜金主义在新闻工作中的表现,是当  相似文献   

10.
“有偿新闻”,指的是有些记者在采访时利用职业之便攫取个人好处,这是违悖新闻工作职业道德的。因为“有偿新闻”的泛滥,社会也曾流传过“防火防盗防记者”一说。这种说法当然是错误的,但将记者与火、盗相并列而防之,是值得我们深思的。自中央提出制止“有偿新闻”的号召至今已近一年,然而,确切地说,这只是作了一个很好的宣传,至于实际效果却所得甚微,仍有一些记者在向被报道对象伸手。其原因之一,就是缺乏应有的“势”。古时打仗,非常讲究“势”,诸葛亮就曾在《治军》中说:将帅要恰当地运用兵力,兵力不要轻易动用,一旦动用就要象大石头从高处落下,  相似文献   

11.
“公生明,廉生威”。有偿新闻是一种新闻“寻租”行为,也是一种严重的新闻腐败,它直接影响所发布信息在受众心目中的权威性与可信度。因此,有人把有偿新闻喻为媒体公信力的“绞肉机”。 有偿新闻的常见形式是媒体或媒体从业人员为了单位或个人利益而出卖媒体的版面空间或播出时间。像曾经轰动全国的北京长城机电科技产业公司的10亿元非法集资案,就是通过用金钱手段买通记者,也正是因为少数记者在金钱面前忘记了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精神和道德情操,才使他们置客观事实于不顾,  相似文献   

12.
加强新闻学子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程莉 《新闻窗》2008,(1):117-118
近期,笔者看到一位新闻专业大学生的文章,讲的是一场关于“有偿新闻”的课堂讨论。讨论一开始把“有偿新闻”界定为目的性和情义性两种。目的性“有偿新闻”属于“遮丑、堵口”性质,被同学们一致否定。但对于睛义性“有偿新闻”,参与讨论的同学大都表示认同。据赞同的同学称,情义性“有偿新闻”是指在坚持报道真实和新闻价值的前提下拿相应的“劳务酬劳费”。其合理的理由有二:一是人情世故的无奈,此为中国特色。二是付出之后的理所当然,记者日晒雨淋地出去采访,回来还得笔耕不辍地整理成文,有时候还得冒生命危险,可以为他的辛苦劳动取得与之平衡的报酬。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有偿新闻现象已经受到新闻界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一系列严禁有偿新闻的规定、制度制定出来,并得到认真的贯彻。显然,有偿新闻得到相当程度的遏制。但是,在一些媒体上,依然没有绝迹。这种现象严重地损害了新闻界的声誉,降低了群众对一些媒体的信任度;在新闻单位内部,也涣散了人心,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如何更有效地杜绝有偿新闻现象,仍然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当前存在的有偿新闻现象,从责任主体来看,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少数编辑记者的个人行为。他们利用职业的方便,迎合社会上一些人的需要,撰写和发表广告式的新闻稿件,谋取个人利益;或者借写批评稿,与被批评者讨价还价,索取报酬,本质上是一种敲诈行为。这种“单干”的有偿新闻现象,是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明确禁止和谴责的,已受到了有力的抑制,即使还有少量存在,也已转入“地下”。另一类是某些新闻单位或部门的集体行为,他们为了维持媒体的生存和本单位、本部门的利益,违反“编辑记者不得参与经营活动”的原则,直接把创收任务分配给部门和编辑记者,甚至把能否完成创收指标列入考核项目,致使编辑记者被迫从事广告或隐性广告的操作。这类有偿新闻由于有在一定范围内似乎“合法”的外衣,收入又不完全归个人所有,即使被发现了,也可“  相似文献   

14.
“有偿新闻”现象的出现,不论是对党的新闻事业,还是对新闻队伍,都产生着极大的不良影响。首先,新闻由此会出现有悖真实、客观、公正原则,久而久之,将会极大地损害新闻事业的信誉。再者,“有偿新闻”的出现,对新闻队伍侵蚀更大。在金钱和物质利益的引诱下,许多人愿意当记者,不愿当编辑;不少记者、编辑忙  相似文献   

15.
华西都市报采用“连坐法”制止“有偿新闻”华西都市报是四川日报主办的一张晚报型市民日报。为了杜绝“有偿新闻”,该报制定了“连坐法”,规定:对于任何一篇软广告稿件,每一关都有“枪毙”的权力。一旦在版面上出现,写稿的和编稿的记者、编辑、部主任及签发的总编辑...  相似文献   

16.
郑梦熊(人民日报副总编辑兼机关党委书记): 《中国记者》的同志问:自从今年8月初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的通知》,到现在已近4个月了,人民日报的情况怎么样?我的回答是两句话:初见成效,常抓不懈。人民日报各级领导对贯彻落实《通知》有一个共识,就是:“有偿新闻”是新闻界最主要的不正之风,作为党中央机关报的人民日报,一定要在严禁“有偿新闻”方面带好头。我们采取了“五抓”措施,即抓动员、抓教育、抓规章、抓监督、抓奖惩,使全报社出现了对“有偿新闻”像“过街老鼠”  相似文献   

17.
(一) 1994年的春天,反对“有偿新闻”再一次成为中国新闻界的热门话题。起因是原北京市长城机电科技产业公司(简称“长城公司”)非法集资案。案中有案,就是几个新闻工作者接受长城公司总裁沈太福贿赂案。原《科技日报》记者孙树兴因受贿罪和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蔡原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孙、蔡二犯曾炮制4篇长篇“新闻”,在20多家报刊上发表,为沈太福的违法行为作吹牛性宣传,收受沈太福数以万元计的贿赂。从沈太福案看,一篇“有偿新闻’可以给记者本人带来上万元的“经济效益”,令人触目惊心!沈太福案宣判后,中共中央宣传部召开座谈会,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制止“有偿新闻”。  相似文献   

18.
加强社会监督力度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首都各界人士座谈会侧记本刊记者周文华1月31日,中国记协邀请首都社会各界人士就“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问题召开座谈会,来自首都工厂、农村、文教、卫生、社会科学界...  相似文献   

19.
孙愈中 《新闻记者》2005,(10):34-35
“有偿新闻”也叫“软广告”,是指某些企业单位或经营者个人为了宣传自己的产品或服务而想方设法在一些媒体中上镜头、占版面、出声音等。以新闻报道的形式为自己做宣传,而给予记者或编辑以物质利益的行为。如今,由于媒体对“有偿新闻”的把关越来越严,  相似文献   

20.
本刊于1986年第6期曾发表了《绝不能用经商的办法从事新闻工作》一文,剖析了“有偿新闻”的危害,现在又发表了《新闻不是商品,记者不是商人》一文,分析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偿新闻”是闯入了“拜金主义”的误区,千万不能小视。兹将两文一并发表以引起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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