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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常宝莲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2):60-64
民事诉讼证明方法的选择应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在主观上应有利于实现诉讼证明主体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在客观上应当遵循方法的特征和规律,并符合民事诉讼证明活动的特点。具体地说应坚持:多学科证明方法的交叉和融合;抽象证明方法论和具体证明方法的并用;理论理性之证明方法和实践理性之证明方法的协同使用;形式合理性之证明方法和内容合理性及可接受性之证明方法的同等关注;逻辑证明方法和经验证明方法的并用和互补;程序性证明方法和说服性证明方法的并行使用;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不同视角下证明方法的区别运用;自向证明方法和他向证明方法的协力运用。 相似文献
2.
民事证明责任倒置是证明责任分配一般原则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它的产生与社会进步,人类对公正、正义等价值的追求有着密切的联系。证明责任倒置是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统一,是实现诉讼效益的保障。它的存在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3.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6)
环境污染侵权案件涉及证明责任倒置和证明责任转移问题。证明责任倒置所倒置的是客观证明责任,客观证明责任由法律预先分配。环境污染侵权中先由原告承担一定的证明因果关系存在的义务,再由被告来证明因果关系不存在,仅仅是对于举证责任倒置的微调,以使被告承担的义务不至于过重,而非证明责任转移。证明责任转移的表述本身即欠妥,实际上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倒置与转移并存。 相似文献
4.
证明责任的分配,是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核心问题,也是民事诉讼理论中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法官按照什么标准来分配证明责任,才能符合实体公平、程序正义和诉讼效益的理念,既要从宏观上确定适用于种各类诉讼的分配证明责任的一般规则,又要从微观上解决具体个案中证明责任的合理均衡分配。 相似文献
5.
李劲 《锦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96-99
我国现行法律将接近于真实的高度盖然性作为民事诉讼的法定证明标准.但是在我国,实行单一的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不适应环境侵权纠纷解决的需要。重构我国环境侵权诉讼证明标准体系,应当加强立法,通过实体法或司法解释对证明标准作出明确规定;确立多级证明标准体系,在特殊情况下,适当降低证明标准;区分不同情况确立证明标准,实现证明标准的多元化。 相似文献
6.
7.
证明责任倒置制度在法律实务中应用颇为广泛,但是由于审判人员理解的偏差致使这一制度在实际审判过程中并未获得预期的效果。证明责任倒置设立的初衷是为保护处于弱势地位诉讼一方的当事人,必须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前提,法官不得肆意改变证明责任。根据法律要件分类说,只有改变一般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法律规定才属于证明责任倒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仅仅存在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这三种情况,《证据规定》中其他五种特别责任的规定不属于证明责任倒置。为完善证明责任倒置制度的缺陷和不足,应该保证证明责任倒置的法定化,减少法官自由裁量权,同时必须完善立法,明确适用规则。 相似文献
8.
李璐 《广西大学梧州分校学报》2012,(4):56-62
证明责任倒置制度在法律实务中应用颇为广泛,但是由于审判人员理解的偏差致使这一制度在实际审判过程中并未获得预期的效果。证明责任倒置设立的初衷是为保护处于弱势地位诉讼一方的当事人,必须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前提,法官不得肆意改变证明责任。根据法律要件分类说,只有改变一般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法律规定才属于证明责任倒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仅仅存在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这三种情况,《证据规定》中其他五种特别责任的规定不属于证明责任倒置。为完善证明责任倒置制度的缺陷和不足,应该保证证明责任倒置的法定化,减少法官自由裁量权,同时必须完善立法,明确适用规则。 相似文献
9.
环境正义视域下的公众参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中华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4):66-71
环境正义的实质在于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平等地分配环境利益与负担。缺失健全的公众参与制度是环境不正义的重要原因。通过建立完备的公众参与制度、推动公众实质性地参与环境决策过程可以有效地矫正环境不正义、实现环境正义。我国现有的公众参与环境决策过程的制度对于实现环境正义有诸多不足之处。我们应该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健全我国环境决策公众参与制度,以期实现我国社会成员间的环境正义。 相似文献
10.
当代日本环境哲学家岩佐茂基于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明确提出应通过明确环境责任、构建生态社会主义以及抑制资本逻辑来实现环境正义的思想。这一环境正义思想主要体现为环境责任公平、环境利用公平和环境价值公平等三个方面,揭示了代内正义与代际正义、分配性正义与生产性正义、制度变革与价值批判相统一,对当今环境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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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叶蕾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2,(1)
“客观真实论”作为我国刑事证明标准,其内涵是对犯罪事实的认识尺度和评价尺度,其背景是大陆法系“实体真实论”的继承和改造,其精神已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条文中得到了体现。文章指出,刑事证明标准应坚持“客观真实论”,有三方面的理由:“客观真实论”作为我国刑事证明的标准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在刑事证明领域的具体应用,是刑事证明追求实体正义的必然选择,坚持“客观真实论”与当前刑事诉讼改革模式并不矛盾。文章同时批驳了用“相对真实论”取代“客观真实论”的观点,指出“相对真实论”是英美国家经验主义哲学的产物,其认识论的缺陷决定了它看不到相对真实与绝对真实辩证统一的一面,无法精确,不易于掌握,也难于达到提高效率的初衷。 相似文献
14.
环境侵权中因果关系证明标准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的讲究“客观真实”的证明标准在环境侵权诉讼中使因果关系认定存在困难,应借鉴国外因果关系推定理论,在立法上完善我国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因果关系证明制度,根据环境侵权案件的类型选用相应的因果关系推定方法,建立独立、科学的鉴定机构和数据库资料系统。 相似文献
15.
证明责任分配原则作为证据制度的核心内容,通过诉讼活动对整个案件的方向与结果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我国环境侵权证明责任分配原则虽然已经存在于相应的法律规范之中,但是无论从理论上的争论,还是司法实践中诸多操作问题都急需其进行拷问,厘清思路,理顺逻辑关系,还原其原有的应然面貌,避免实然层面上的偏移,保障环境侵权救济途径有序、顺畅。 相似文献
16.
以2010年紫金矿业污染事件为切入点,采用内容分析的方法,考察了官方话语和民间话语对于环境污染事件的不同解读。通过这一解读,我们看到了发生在农村地区的环境污染事件难以形成"问题建构"进入公众视野,经常表现为一种孤立的、就事论事的、寻求生存权的自救行为。在环境灾难面前,大众媒体无疑是民众认识环境议题、接受环境信息不可或缺的渠道。而作为社会的监督和制衡力量,大众媒体更是民间建构环境话语、追求环境正义最为重要的途径。 相似文献
17.
申剑锋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3):34-35
证明责任制度是诉讼法证据制度的核心,文章从证明责任的证明对象、证明内容、证明责任分配、证明程度与效力等方面对证明责任的特点作了浅近的论述与探讨。 相似文献
18.
王欢欢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6(5):86-91
以女性主义理论和学术的核心——社会性别为基础来构建独有的反思视角,以此可以审视作为环境法基本价值的环境正义。现有的环境正义价值强调了种族间、区域间的正义,却忽略了作为重要分析范畴的社会性别的意义。文章在分析社会性别视角下环境正义价值的迷思后,展望了环境正义价值的新图景:强调性别环境正义;将差异平等作为标尺;实现从关怀伦理到关怀价值的转化;将公共/私人领域作为同时适用的场所。 相似文献
19.
滕海键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4(6):143-147
环境正义运动是上世纪80年代初在美国兴起的一场以实现环境平等权为主旨的基层群众运动.环境正义运动的直接起因是环境风险的不公平分配这一社会现实.环境正义运动有着广阔的社会背景和深刻的历史渊源,一定意义上,环境正义运动是民权运动的扩展,是对主流环保组织的挑战.环境正义运动对美国社会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美国社会各界不同程度地对环境正义运动做出了回应.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