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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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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禁止重复授权是专利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对于外观设计专利而言,这一原则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专利法》第二十三条、《专利法》第九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然而,上述原则是否适用于关联外观设计,目前在我国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本文通过分析一组判例,就关联外观设计在司法实践中引发的法律问题提出解决的思路,期待能够以此促成业界的共识。  相似文献   

2.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存在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的问题,但目前因缺少适用法律依据,难以对此类专利申请进行审查。本文对将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纳入外观设计专利初审范围的可能性进行了分析,并对其意义作了简单阐述。  相似文献   

3.
平面印刷品及相似外观设计是专利法第三次修改时新增加的条款。对于广大申请人及社会公众来说也是个新的内容。在我们的工作过程中了解到,许多申请人不清楚二者存在的目的和意义,无法判断自己的设计是否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中规定的平面印刷品,或是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相似外观设计。下面分别将专利法中规定的平面印刷品及相似外观设计加以简单介绍。  相似文献   

4.
撰写权利要求书要从小处着手——从几个审查实例谈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仍然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同时,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中,又规定了应当予以驳回的四种情形,四种情形中所涉及的条款——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4款、第三十一条第1款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1款、  相似文献   

5.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  相似文献   

6.
《中国专利与商标》2010,101(3):81-86
我国《专利法》在2008年第三次修改时,以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替代了旧法中的检索报告制度。2008年《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  相似文献   

7.
本文从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即是否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的角度,分析目前我国外观设计申请中花布类专利申请所存在的问题,并就相应内容进行了深入阐述,在借鉴日本、韩国视图提交规范的基础上,提出了花布类专利申请视图的提交建议。  相似文献   

8.
200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专利法》(下称新专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可见,在新《专利法》实施後,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已经成为申请外观设计的必要文件。  相似文献   

9.
引言根据2010年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涉及权利冲突的外观设计无效案件不再以生效处理决定或者判决作为受理的前提条件。然而,修改前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第三款曾经规定,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  相似文献   

10.
一、现行规定和主要观点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保护色彩的相关规定见之于《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27条和第28条。《细则》第27条第2款规定:同时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细则》第28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的设计要  相似文献   

11.
由于知识产权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外观设计专利权易于与著作权等其他知识产权发生竞合与冲突。伴随着我国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改,对实用艺术作品将给与明确保护,上述权利竞合与冲突问题将日益严重。同时,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著作权之间亦存在着保护期限、侵权构成要件等方面的差别,需要在权利客体方面有所区分。综观美国、英国、德国和法国的法律经验,只有法国给予完全重叠的保护之外,其他国家均在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权利客体方面与著作权加以区分。立足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著作权关系的法理分析和政策分析,完善我国外观设计保护客体的审查制度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所在。本文通过概括式和列举式两种方式,给出完善我国外观设计客体审查的建议,提出根据产品属性和实用性划定实用艺术作品外观设计的边界,对于画作、书法、艺术品等纯属著作权法保护的智力成果,不应当属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客体。建议针对会落入实用艺术作品范畴的,尽量避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除非其在实用功能以及形状结构上有了新的创造,同时建议初步审查中增加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三款的审查。  相似文献   

12.
引言 根据2010年修改後的《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涉及权利冲突的外观设计无效案件不再以生效处理决定或者判决作为受理的前提条件。然而,修改前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第三款曾经规定,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是未提交生效的能够证明权利冲突的处理决定或者判决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相似文献   

13.
我个人认为,讨论本案应该澄清以下3方面问题. 1.外观设计保护什么 根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3款规定:"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由此可见,外观设计保护的要素是产品的形状或产品的图案.产品的色彩是一个附加特征,不能独立构成外观设计,但是,它与产品的形状或产品的图案相结合则可以构成外观设计的特征要素.  相似文献   

14.
高凤鸣 《世界发明》2002,25(9):34-35
考虑到专利保护的地域性,当申请人在外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如果要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以在国外提出的在先申请为基础,要求外国优先权。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  相似文献   

15.
本文对专利法第25条第1款第6项的立法目的和实际效果进行介绍和分析,结合实际案例指出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本条款排除的保护客体给出自己的建议,希望能够促进外观设计保护制度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介绍了两个典型的涉及计算机程序的案例,从正反两方面分析了实质审查中关于计算机领域可授予专利权的客体的判断过程,并且就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条第二款的审查给出了一些自己的体会和理解。  相似文献   

17.
通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三条指出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中的常见问题,结合典型案例对相应问题进行分析,并从专利审查角度提出了撰写和答复建议。  相似文献   

18.
第三次修改后的专利法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外观设计相关法条的修改是第三次专利法修改的一个重点,随着配套专利法实施条例和审查指南的相继出台.专利法修改给外观设计申请文件的准备、审查及无效带来的一些新变化变得越来越清晰具体。本文拟就新专利法实施后会产生的一些新变化进行介绍,帮助申请人积极应对和适应这些新变化。  相似文献   

19.
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专利法的决定,《专利法》的诸多内容得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其中涉及外观设计保护的条款多达数条。仔细阅读,可以感到,通过这次立法的修订,较大的提高了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水平,现实意义十分明显,可以说外观设计保护在立法上有了很大进步,但在外观设计保护的执法上仍有许多工作要做,亟需进一步探讨有关问题。  相似文献   

20.
外形设计的图或照片通常出现在外观设计专利文件中或工业品外形设计的专业出版物上。粗一看,它与实用新型专利不会有什么太多联系。但实际上,它们之间并不是没有联系,在某些情况下,这些联系甚至还非常紧密。本文将结合工作中的实例对这些联系进行探讨。 一、外观设计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对象的重叠 按照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因此,对于工业品外形设计来说,人们通常会想到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由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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