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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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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会》2017,(7)
正一是取消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确认以及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的备案,下放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权限。二是严格规范市场中介服务,清理规范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社会组织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  相似文献   

2.
徐建国  韩学斌  孔见 《学会》2013,(9):64-64
日前,山东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创新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对部分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和下放审批权限等问题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通知》对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作出了四个方面的规定。一是实行直接登记。自2013年8月1日起,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相似文献   

3.
杨秋莎 《学会》2005,(3):1-1
厦门市民政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出台《厦门民间组织机构代码管理规定》。针对以往未经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也能办代码证的问题,规定经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办理代码证,须持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成立登记的批复件及《厦门市民问组织赋码通知单》,向代码管理机关申办《社会团体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相似文献   

4.
《学会》2012,(8):31-31
<正>2012年,对北京血友之家"罕见病关爱中心"创始人关涛来说,是个特殊的年份。春节刚过,关涛便拿到了梦寐以求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根据北京市民政局的最新规定,公益慈善等四类社会组织在北京登记注册将无须再找业务主管单位,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即可成立,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直接登记。我国现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均规定,社会组织要获得"合法身份",须先获得  相似文献   

5.
陈才 《学会》2011,(10):18-19
<正>在2011年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民政部门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这意味着上述三类社会组织将可直接登记,改变之前的双重管理门槛。(《京华时报》7月11日)社会组织的管理难题,由来已久。按照目前的规定,社会组织如想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必须首先找到业务主管单位,很多组织因找不到政府部门或是具有政府背景的机构挂靠而无法登记。据北京  相似文献   

6.
张庆霄 《学会》2003,(8):37-38
社会组织是自愿组合的社会团体 ,在进行自律、自治的基础上 ,推进自我健康成长 ,以服务于社会的需求和发展。社会团体的出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产物 ,它是社会前进的体现 ,反映了自然人对社会发展的关注和责任感。一、天津市社会团体的基本概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98年 10月 2 5日第 2 5 0号令———《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于 2 0 0 0年 9月 2 7日发布了第6 1号令———《天津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定》 ,根据此令中的明示———“市民政部门是本市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 ,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具体负责本市社会…  相似文献   

7.
《学会》2012,(7):32-32
<正>从2012年7月1日起,除了特别规定和特殊领域,广东省内成立社会组织,均可直接在民政部门登记。同时,全国范围的登记体制改革也即将启动。日前,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接受财新《新世纪》周刊专访时明确表示,广东属先行一步,经验宝贵,代表着全国社会组织登记改革的方向。对此,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者邓国胜认为,这是多年来民间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他预期这一改革将对中国政府体制和公共服务体制带来深远影响,其重大意义不容忽视。  相似文献   

8.
林密 《学会》2011,(6):63-63
<正>2月26日,北京市民政局宣布,从今年开始,全市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这四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不需再找"挂靠"的业务主管部门。如果说两个月前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的挂牌只是一个特例,那么北京市的表态让那些游走  相似文献   

9.
《学会》2012,(10):56-56
<正>活跃的社会组织是一座城市展现活力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类社会组织发展很快,但也面临"准生"难、运行不畅、发展受限等多重问题。在全国政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专题协商会上,多位政协委员呼吁在为社会组织降低"准生"门槛的同时,更要注重管理、培育成长,为发展壮大社会组织"松绑"。根据我国现行的社会组织管理法规,社会组织获得"合法身份",须先获得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才能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然而,随着公众对专业化社会服务需求的高涨和民间社会组织的发展,双重管理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去年以来,北京、上海、广东等十多个省市陆续  相似文献   

10.
魏铭言 《学会》2012,(1):46-47
<正>申请成立社会组织不再需要挂靠主管单位广东对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推出新规定,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不再需要挂靠主管单位。这是刚刚推出的《关于广东省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作出的规定。广东省民政厅厅长刘洪介绍说,本次改革的重点在于行业协会、群众生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异地商会、城乡基层社会组织、涉外社会组织、  相似文献   

11.
《学会》2018,(9)
正近日,据云南省民政厅通报,全省进一步清理规范社会组织,范围包括在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共有11项主要任务,分别是全面清理核查社会组织基本情况,及时依法  相似文献   

12.
杨剑 《科协论坛》2014,(3):15-16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明确指出,"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下文简称为"直接登记")。有的同志认为,科技社团直接登记,削弱了科协组织对科技社团审批、监管的工作抓手,对科协组织开展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事实果真如此吗?  相似文献   

13.
邓有根 《学会》2014,(1):54-57
<正>在我国,依照活动领域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社科类社会组织主要是指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科类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科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经工商注册而实际具有非营利组织特征,独立于党政体系之外的社会公共组织(注明:本文所指的社科类社会组织,不包含各级各类社科  相似文献   

14.
《学会》2014,(3):32-32
<正>2013年北京市共登记社会组织654个(市级249、区县405),与2012年全年登记社会组织472个相比,同比增加38.56%。其中市级增长88.64%、区县增长19%。2013年4月1日,北京市率先在全国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4类社会组织进行直接登记。  相似文献   

15.
冯威 《学会》2015,(4):12-18
社会团体的登记程序分为申请筹备程序和申请登记程序的规范,旨在发挥政府的监督职能,在社会团体准入阶段加强管理,但这并不符合改革的要求,两个程序大量重叠,增加了社会团体的设立成本,而且给有关政府管理人员提供了寻租机会,应该予以取消,规定统一的登记程序。成立异地商会必须得到原籍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同意,并出具支持函件这一要求也应该取消。社会团体的章程和登记必要的记载事项目前在异地商会关于登记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几乎没有涉及,应予以完善统一。  相似文献   

16.
金锦萍 《学会》2012,(11):32-34
<正>为了避免政策反复,社会组织登记松绑之后的监管问题需要尽快提上日程。对于大量登记无门而有非法嫌疑之虞的社会组织而言,近期各级民政部门释放的利好消息的确令人鼓舞:无论是广东、深圳已然实行的直接登记制,还是北京对特定类别社会组织予以直接登记的尝试和探索,都显示出政府  相似文献   

17.
陆益龙 《学会》2005,(3):10-13
社团即社会团体,是社会成员为某些共同之处而结合起来的社会性共同体。所谓社会性,是相对于政治性、经营性而言的。人类社会最基本的两类组织就是权力机构和经营组织,他们分别是依赖权力和市场建构起来,社会团体则在介于他们之间,是在社会生活、交往和活动中形成的。所以,在涉及社团的概念方面,常常有“非政府组织(NGO)”、“民间组织”、  相似文献   

18.
《学会》2013,(2):64-64
<正>从天津市民政局获悉,2012年中央财政通过民政部门预算安排了2亿元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从2013年1月10日起,在天津市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2011年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均可申报项目以获得资金扶持,每个项目的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相似文献   

19.
《学会》2015,(3):16
<正>近日,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发布最新统计数据,截至目前,江苏省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数已达71571个,登记总量居全国第一位。这是江苏省降低4类组织登记门槛后迎来的新一波社会组织发展热潮,也拉开了政社分开、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治理改革大幕。自去年江苏省为4类社会组织登记"松绑"后,仅去年就增加社会组织14567个,年增长率达26%。其中,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占全省登记  相似文献   

20.
《今日科苑》2014,(9):8-10
<正>(注:9月24日上午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作客中国政府网,就民政领域简政放权方面的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顾朝曦表示,经过几轮的简政放权,到2013年年初民政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共为12项。2013年改革、放权的主要是一个大项三个子项,一个大项主要是指的法律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备案,三个子项是指全国性社团的代表机构、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这三个事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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