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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证券民事纠纷的专业性、复杂性以及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导致了案件的妥善解决往往耗时甚长。在这一漫长过程中,不仅使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而且企业及证券中介机构也会声誉减损。去年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一案中,其保荐人平安证券通过设立投资者专项赔偿基金的方式将诉讼外和解的纠纷解决方式引入证券民事纠纷中值得赞赏。但诉讼外和解因其私权解决的特定导致其效力存在局限,为此需要详细分析诉讼外和解之于解决证券市场民事赔偿案件的可行性、必要性以及局限,并试图对于证券民事赔偿案件采取诉讼外和解的具体构建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2.
在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对于当事人是否负有如实陈述义务,违反该义务的法律责任,以及其范围等问题一直存在困惑。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往往为胜诉而故意作虚假陈述,对法官查明案件事实造成误导和阻碍,甚至有时当事人主张的虚假事实被人民法院采信,导致裁判不公,严重破坏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本文在对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如实陈述义务的立法和适用进行深刻阐述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主张对当事人陈述作功能性分析,区分证据性陈述和一般性陈述,并在民事诉讼立法中,根据当事人陈述的不同性质,对当事人如实陈述义务赋予不同内涵,合理构建违反当事人如实陈述义务的法律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3.
我国证券市场中存在大量虚假陈述的会计信息披露,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治理结构方面,证券监管方面,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方面和法律诉讼方面的不足,为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减少信息不对称、防范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应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加大证监会的监管力度,发挥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鉴证作用,司法上积极推进民事诉讼机制的建立。  相似文献   

4.
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被认为具有诉讼经济的功能。但是,从经济分析法学的角度分析,这一制度存在成本过高、逆向激励、公益型群体诉讼缺失等许多弊端,其经济功能在司法实践中很难得到真正的实现。要有效地发挥代表人诉讼解决群体性纠纷的作用,就必须在审理机制、代表人主体、代表人权利、代表人责任、利益分配、诉讼费用负担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5.
2012年8月31日通过的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正式规定了公益诉讼制度。虽然在我国的立法中已明确规定了公益诉讼制度,但却并未明确规定公益诉讼的诉讼主体范围。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探索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各种可能类型,对检察机关、国家政府机关和环保社团等公益性社会组织的类型化研究,可以使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理论研究逐步走向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6.
股东派生诉讼是根据中小股东的利益索求而产生的,体现了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日趋完善。2005年10月,在我国公司法的第三次修订中开始引入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这无疑为中小股东利用司法救济的方法维护公司利益提供了理论与法律依据。但新公司法的规定过于粗糙,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要确保股东派生诉讼权利从实然到实有的发展,有必要探讨其补充完善的可行性方案。  相似文献   

7.
在现代各国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得到普遍确立。但在我国由于相关制度的缺失,致使检察机关不能依法代表国家或社会公众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近年来,我国各地检察机关根据现实需要,进行了支持起诉和督促起诉的实践探索。有人认为,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督促起诉是检察职能的有益延伸和制度创新。也有人认为,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督促起诉存在公权干预私权之嫌。笔者认为,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督促起诉是在我国现有立法关于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缺失情况下的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一种"曲线救国",这种制度的价值在于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但是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深入和司法实践的不断丰富,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规范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势在必行,以满足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切实需要。  相似文献   

8.
文书提出义务制度是保障当事人证据收集的一项重要制度,它使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更为丰富,对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并做出公正的司法裁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我国的文书提出义务制度中主体范围较窄,仅对当事人做出了立法规定,未将诉讼外的第三人纳入到该制度的调整范围之中。在现代社会的发展过程中,第三人介入诉讼的案件愈加频繁,对于第三人持有文书证据的法律规制研究显得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9.
构建和谐的证券市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其关键在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证券市场监管的核心,也是证券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从分类表决机制的出台到《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的颁布体现了政府对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政策的落实,也是投资者利益保护方面的制度建设的一大跨越。  相似文献   

10.
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与侵权人在诉前达成和解的现象较为普遍,这对节约诉讼资源、促进纠纷多元化解决、及时保护公共利益发挥了很大作用,但也面临理论依据不足、启动程序缺失及和解协议缺乏监督等问题,制约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发展。构筑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机制,不仅要完善案件审查、听证程序及司法确认程序,也要明确其适用范围、启动方式及鉴定方法,从而提高环境侵权纠纷解决的整体效率,进一步健全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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