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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盖雷平 《新闻三昧》2008,25(5):10-13
近年来.随着媒体对公众人物报道评论的不断增多,新闻侵权官司逐渐曾多。自1985年以来,我国已经发生过上千起新闻官司。在这些新闻官司中,绝大多数都是围绕着名誉权的纠纷而展开的,而其中媒体败诉的居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审理的15起新闻侵权案件中,只有1起是媒体胜诉。公众人物的名誉权的法律保护以及新闻自由的界限,成为备受法学界、新闻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实践中,名誉权纠纷案件也已产生了一系列案例,如范志毅诉《东方体育报》案、余秋雨诉肖夏林及《北京文学》案、陈永贵近亲属诉吴思及《北京青年报》案、张西德诉《中国农民调查》作者陈桂棣、春桃夫妇案等等。  相似文献   

2.
今年2月,大连日报先后收到两件“新闻官司”的判决书,均判决作为被告的大连日报社等和记者、作者胜诉,从总编辑康健到报社上下终于松了一口气。这两起“新闻官司”,一起是香港格莲有限公司诉侵害名誉权案,如果不算1989年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诉《亚洲周刊》诽谤案(此案由新加坡高等法院裁决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胜诉),那么该是我国首起涉外“新闻官司”。另一起是某基层干部诉侵害名誉权案,大连日报社等在一审中败诉,不服上诉,经二审法院重新审理,判决撤销原判,驳回这位基层干部的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3.
新闻单位如何应对新闻官司?近几年来,我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为《解放日报》打了七场新闻官司,没有一场败诉。前车之辙,后车之鉴。回顾已经结案的官司,也许有些经验和教训可供新闻界同仁借鉴。 一、只要报道基本符合客观事实,就应旗帜鲜明地支持记者,毫不妥协地对待诉讼。 《解放日报》第一次被推上被告席,缘于1989年12月29日发表的一篇批评报道《身为律师竟搞庭外交易》。这篇文章讲述的是:律师蒋某作为原告的代理之一,瞒着原告和有关律师,约见被告何某,要  相似文献   

4.
一、还是空白首都一家报纸,近日在报道一起新闻记者作被告的“名誉权案”时,流露出了这样的无可奈何:“当今的名人新闻官司.大多是一不留神就当被告的新闻记者败诉……”。其实,新闻官司并不是无法可防。新闻界至少有两道“防线”可用,而且“解铃还得系铃人”,主动权都掌握在新闻界同仁自己的手中。“不留神”的确是中国记者、编辑在诸多新闻官司中“走麦城”的重要原因。“不留神”的工作方法积习已久,写批评报道时,对事实进行描述之余尚嫌  相似文献   

5.
我国第一起有影响的“新闻官司”“《二十年疯女之谜》诽谤案”至今已逾十年。其后,包括1988年和1993年两次所谓“‘新闻官司’高潮”在内,全国“新闻官司”案件已逾千件。十年前,“新闻官司”给新闻界带来的强烈震荡至今记忆犹新,今天人们则反映平静,心态基本适应。这样我们就可以对“新闻官司”对新闻活动究竟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作些简单的回顾。“新闻官司”:向阶级斗争工具告别曾经有人认为,“新闻官司”对新闻活动、特别是舆论监督起了阻碍作用。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事实表明,“新闻官司”影响的主导面是积极的、正面的。越来越…  相似文献   

6.
“新闻官司”,指的是因新闻媒介发表各类新闻作品而发生的侵害公民或者法人的合法权利的纠纷和诉讼。据报道,自《民法通则》生效以来,全国各级法院受理的“新闻官司”已达300起。结果如何,尚无确切统计。在上海,据悉已结案的“新闻官司”中,原告胜诉的约占65%,被告(新闻单位和作者)胜诉的约占35%,看来,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败多胜少。“新闻官司”的出现和骤增,是我国新闻界遇到的一个新问题。如何对待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7.
《今传媒》1998,(3)
怎样避免新闻官司——谈谈写批评稿的自我保护问题文/郑州·陈亚洲自1987年上海出现第一起新闻官司后,全国新闻官司已逾千起。因新闻批评时常引发新闻官司,成为新闻界乃至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门话题。但报纸开展舆论监督是党的优良传统,五十年代初期,邓小平同志《...  相似文献   

8.
从事新闻工作的人都是有知识的人,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比如,中国足球队在世界杯外围赛中失利,很多球迷习惯性指责教头施拉普纳如何如何。但记者们则更冷静地看待中国足球队的失利,从更多的侧面和更深的层次来分析中国足球队失利的原因。不过,也许是当局者迷的缘故,记者们自己遇到问题时却反而容易人云亦云,如时下新闻界对新闻官司的议论便是如此。一件案子了结后,无论记者胜负如何,也无论案由是简单还是复杂,听到的不外是呼吁新闻法尽快出台,保护记者的合法权益,败诉时有人呼吁,说是如果有新闻法就不会败诉;胜诉时也这么呼吁,说是打官司太累。似乎有了新闻法,记者就有了进行舆论监督的绝对权力,就可以在法庭上百战百胜,甚至根本就不会再有新闻官司之累。认为有了新闻法,就能保证在新闻官司中让记者  相似文献   

9.
舆论监督如何避免新闻官司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开展舆论监督,针砭社会时弊,维护民主法制,这 既是社会主义制度下新闻工作者的职责,又是党和法 律赋予他们的权利。近年来,随着“中国质量万里行”活 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以及其他一些媒体的报道, 舆论监督更加普及和深入人心。然而,由于主客观方面 的原因,一些新闻工作者在行使这项神圣的权利时,有 的竟吃上了新闻官司,有的还以败诉告终。如今,新闻 官司有逐年增多的趋势。 因舆论监督而导致的新闻官司增多,从某种意义 上来说并不是坏事,它体现了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但 是却给新闻界带来了很大压力。过多的新闻官司,…  相似文献   

10.
●“新闻官司”仍是新闻界同行关注的热点之一。在湖北武汉市,发生了一起因新闻图片引发的侵害名誉权诉讼。历时三年,以一审判决驳回原告之诉,二审裁定准予原告撤诉结案。《湖北日报》记者金涌写《一张新闻图片三年“新闻官司”》一文,报道诉讼全过程。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我国的新闻官司不断,在众多的新闻官司中,作为被告的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也有少数是作家,业余作者)屡屡败诉,这一严峻的现实,将新闻媒介和新闻工作者推向了十分尴尬,被动而又无奈的境地,鉴于此,先是徐寿松先生提出了建立新闻仲裁制度的构想(见《新闻记者》2000年第6期),继而是曹瑞林先生提出了在记协内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建议(见《新闻记者》2000年第9期),这些建设性的意见,表明了他们对新闻侵权和新闻官司的密切关注,将调解民事和产事急端的仲裁制度引入新闻纠纷领域,能否遏止住新闻官司的不断增加,尚难预料,也不属于笔者此文探讨的范围,笔者认为,在记协内设立律师事务所是没有必要的,也不太现实。  相似文献   

12.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这是显而易见的常识。新闻失实会带来一系列不良的后果,不仅会误导受众,混淆视听,甚至以讹传讹,损害新闻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而且可能引发新闻官司,并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有资料表明,在近10年我国发生的近千起新闻官司中,因新闻事实失实引起的占80%,且大多数以新闻单位败诉告终,可见维护新闻真实性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新闻界一直被新闻纠纷和诉讼所困扰。据了解,绝大多数的“新闻官司”是由报道失实引起的,因报道失实而侵犯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导致新闻单位败诉的主要原因。新闻单位在履行新闻报道职责的同时,如何做到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而避免对簿公堂?,新闻媒介在所作报道失实时及时发表更正、在作批评报道时允许被批评者发表答辩是化解纠纷的一条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新闻侵权官司居高不下,且又败诉居多,新闻媒体或记动辄被告上法庭,不得不以被告身份被动地为自己辩护,譬如,自1985年上海出现建国以来第一起新闻官司后,全国新闻官司已逾千起,其中大多数新闻官司涉及最普遍的便是所谓侵害法人及公民名誉权,而司法机关对这类案件的审理更侧重于对名誉权等人身权的保护,以至新闻媒体常常败诉。  相似文献   

15.
随着人们法制观念的增强,人们看待新闻的眼光也在变化,对新闻报道更加挑剔,特别是新闻报道的主体更是从自身的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上来看待新闻作品。因而,近年来新闻官司越来越多。据有关部门统计的资料显示:2001年全国新闻官司高达1230多件。从这些新闻官司的特点来看:标的大,规格高,来势猛,新闻媒体败诉多。新闻官司败诉的原因简单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16.
当前,新闻单位被诉侵犯名誉权官司日益增多。《工人日报》曾以大幅版而感叹“诉讼干扰让新闻界穷于应付”,“法律该给舆论监督撑腰”。新闻界在呼吁《新闻法》出台的同时,其自身也要认识到舆论监督与社会权利意识的冲突机率加大是当前新闻官司增多的根本原因。只有冷静地从法律角度研究好这个问题,才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纷争,即便出现了纠纷,也能在诉讼中沉着麻战,让滥用诉讼者得不到任何好处,打消动辄起诉的念头。基于新闻侵权  相似文献   

17.
10年前以我国第一起新闻记者被判犯诽谤罪为开端的一系列“新闻官司”,被新闻界称为“告记者热”。从我国法制建设的背景看,这个现象的出现有其必然性。1982年的《宪法》是建国以来四部宪法中最进步的一部宪法,它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有两大突破:在民主权利方面第一次规定了公民的批评权和建议权,即《宪法》第四十一条:在人身权利方面第一次规定了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侮辱、诽  相似文献   

18.
1989年3月18日上午,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一起“新闻官司”即将进行一审公开判决。浙江首例记者胜诉的“新闻官司”。败诉的原告“不想说”,胜诉的被告无限感慨。  相似文献   

19.
近几年,新闻官司彼伏此起,“告记者热”不断升温,弄得一些记者和作为新闻单位法人代表的社长、总编们不得不将大量精力耗在难休难止的新闻诉讼之中,结果是,吃了官司赔了钱不说,还影响了正常的新闻报道。有的官司即使打赢了,那旷日持久的诉讼过程也折腾得你先脱一层皮。新闻界为此叫苦不迭,一些有识之士对此深感忧虑。如何摆脱新闻官司的困扰,已成为当前新闻界必须正视的一个严肃问题。要摆脱新闻官司的困扰,涉及方方面面诸多因素,需要司法机关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而作为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自身来说,学会自己保护自己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法。从近年来出现的一些新闻官司看,一般都是由于  相似文献   

20.
新闻记者的工作是写新闻,然而采访、写作之余,却要准备着和人打官司,这似乎也应是八十年代的记者所必备的心理素质。“非其好为也,是不得已也”。你在前边写了新闻,别人在后边就要控告你,你能安生得了么?当然,这些引起纠缠的新闻,多半是由枇评稿件而起,倘若多系吹捧之词,自然没有这许多官司,可是记者的良心不也岌岌可危了么? 前不久,《北京晚报》的一篇报道就引来一场官司,成为新闻界内的一桩大新闻。《北京晚报》的一则300字的《飞蝇聚车间,杂物堆墙角——信远斋饮料厂被罚款》的报道,竟被该厂厂长列举出8处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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