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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遏制教育乱收费,南通市教育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把各地、各部门、各学校的“一把手”定为第一责任,并且让他们签订责任状。对一些在短期内乱收费信访量激增、问题集中、反映强烈的学校,敦育局主要负责人实行“教育收费问责制”,建立与学校沟通的快车道。对于外来人员子女,南通市教育局不但出台了各项措施保障他们的权益,还无条件地接受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学校也不再收取借读费。以南通市祟川区为例,该区的15所城区公办小学无条件地接受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累计为2152人次减免借读费,减免金额213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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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定,父母中有一方持有北京市的正式常住户口,其子女可免费借读本市中小学,按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对待,免收借读费,参加小学、初中入学和报考普通高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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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遏制教育乱收费,南通市教育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把各地,各部门,各学校的“一把手”定为第一责任人,并且让他们签订责任状。对一些在短期内乱收费信访量激增、问题集中.反映强烈的学校,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实行“教育收费问责制”,建立与学校沟通的快车道。
对于外来人员子女,南通市教育局不但出台了各项措施保障他们的权益,还无条件地接受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学校也不再收取借读费。以南通市崇川区为例,该区的15所城区公办小学无条件地接受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累计为2152人次减免借读费,减免金额213万元。[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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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成才导报》2003年9月17日报道,从改善投资发展软环境,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考虑,江苏省连云港市教育局决定为来连云港市投资、经商、打工人员解决子女入学的后顾之忧。在制定今年的中小学招生政策时,他们首次明确规定:“具有本市暂住户口的流动人员子女,户口不在本市的驻连机构人员子女,享有本地居民接受义务教育待遇,在居住所在地划片就近入学,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笔者认为,这是一个体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也是一个在全国开风气之先的举措,值得大力褒扬。借读费的问题,已经成为外来人员子女享受平等教育的“拦路虎”。经济发达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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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中地方政策与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两个为主”的政策、入学条件的限制和借读费的收取。产生矛盾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国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使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陷入了困境,二是由于政策缺乏合法性导致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难以得到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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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诟病的借读费,正式退出了《小学管理规程》,这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进步脉络。借读费的正式取消,无疑极具现实意义,令人振奋。但是,振奋之余不免忧心忡忡。借读费容易取消,特别是该条款容易删除,但怕就怕借读费借尸还魂,披着光怪陆离的马甲重新登场,笔者的这份担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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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中地方政策与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两个为主”的政策、入学条件的限制和借读费的收取。产生矛盾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国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使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陷入了困境,二是由于政策缺乏合法性导致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难以得到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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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凤龙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6):26-28
在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各种矛盾也有所凸显。其中.农民工子女入学难已经成为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包括受教育机会不平等、就学过程不平等。由于户籍的限制。农民工子女要想与城市子女上同一所学校,就必须通过多缴纳高昂的赞助费和借读费来实现。经济条件差的农民工子女只能就读于民办农民工子弟学校,而这些学校由于资金短缺,且不少学校办学以赢利为目的,办学条件相对较差,进一步加重了农民工的负担。尽管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应政策,但形势依然严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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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取消借读费新政,是“暂住思维”退位的体现,公众对此应当报以掌声,但也有不少网友对取消借读费尚存疑虑:在取消借读费之后,“新北京人”的子女真能享受北京孩子的就学待遇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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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办学校"借读费"的思考--受北京市取消"借读费"所引发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借读费”长期困扰着流动儿童接受正规的义务教育,然而北京市在取消“借读费”之后,公办中小学的财政却又面临着教育经费不足的压力。本文从“借读费”的本质入手进行分析,指出其是一项不合理的收费制度,应当予以取缔。然而,在当前的义务教育经费投资体制下,强行取消“借读费”会造成教育经费上一个巨大的漏洞。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借读费”带来的问题,就必须首先进行义务教育经费的投资和筹集方式的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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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务教育是为人的一生奠定基础的重要阶段,一个人在义务教育阶段接受教育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其现实的发展和未来的命运。在国家取消分数竞争,实行就近入学后,为了享受更好的教育,出现了高额借读费现象。这既不利于教育公平又不利于社会平等。因此,对义务教育借读费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一、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的政策演变过程所谓借读费,是指"由于学生跨省、市(地)、县(市、区)借读,占据了当地一定的教学资源所收取的费用"[1]。随着教育公平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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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北京取消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义务教育杂费、外来入口管理费、证件工本费和暂住证费等20余项行政事业收费。该收费项目的取消,源于北京市发改委于目前转发的《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取消和停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此前有一些中小城市在更早的时候就取消了借读费,但是像北京这样的特大城市全面取消借读费,无疑更具有标杆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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