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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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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标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日益凸现,基于商标的注册、使用所产生的商标权与其他权利之间的冲突也日益加剧,从而给司法审判实践带来诸多问题.本文从保护在先权原则、维护公平竞争,禁止恶意取得原则、反淡化保护原则和利益平衡效益原则四个方面进行阐述,对善意的、恶意的权利冲突和涉及驰名商标的权利冲突问题予以规治.四原则相互补充、相互协调,为商标权权利冲突的解决提供规范.  相似文献   

2.
从TRIPS协议第15条第1款"可保护的客体"之规定起,国际社会对于知识产权法律体系逐步细化,声音商标跃入人们的视野。声音商标的出现,不仅为声音商标权人带来了新的利润,也带来了新的利益纠纷。对于声音商标权与音乐作品著作权的冲突,虽有充分保护在先权利模式与多种知识产权的兼容模式珠玉在前,但在我国新出台的《商标法》将声音商标列入保护客体后,我国仍应积极思考如何应对二者冲突,并为日后定纷止争作好未雨绸缪的准备。  相似文献   

3.
域名与在先普通注册商标、在先驰名商标相冲突,在先域名权与商标相冲突。域名与商标分属于不同的权利领域,不能简单以一种"先占权"屏障另一种权利。在后权利的取得和行使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造成市场混淆和误导消费者的,应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加以禁止。  相似文献   

4.
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存在一定的问题:缺少“在先驰名商标权人先用权”制度,在先驰名商标所有人撤销在后注册人的商标权后,对在后商标注册人已经获得的不法利益未作任何规定。针对上述立法不足,本文提出应当赋予在先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并建立相应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维护商标权益,丰富、发展我国商标法律制度,需要对我国《商标法》调整范围加以突破与完善。第一,需要放开对商标权利主体的限制。应当承认我国自然人商标权利主体地位,规定共有人享有商标权利,放宽对商标权主体行使权利的限制。第二,增加有关受保护商标的品种。包括扩大商标构成要素的范围,增加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规定,增加驰名商标保护的条款,完善地理标记及原产地名称的保护,并给予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利益以适当关注。  相似文献   

6.
商标权与在先著作权的冲突是知识产权冲突的表现之一。冲突的原因主要有基于知识产权的本质特性和法律规定的竞合两个方面,我国目前对该项冲突的解决主要有保护在先权利原则和权力丧失原则,在此基础上又提出公平与效益兼顾原则、对权利适度限制原则及经济利益优先原则。  相似文献   

7.
现行相关的法律制度中存在着一定的缺陷,这是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产生冲突的主要原因。权利本质特性是发生冲突的内在原因。解决商标权与字号权冲突的根本途径是预防。笔认为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预防这种权利冲突的发生:第一,完善有关商标和字号的法律制度。第二,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尽量做到商标与字号的统一,以获得商标与字号的双重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8.
驰名商标的内在价值使得驰名商标成为各国商标法保护的重点,驰名商标的认定是保护驰名商标的关键性因素,现行的行政认定模式不利于保护驰名商标权人的利益,应适当引进社会认定,为了促进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有必要对未注册驰名商标实行跨类保护,强化对以也名商标商品装潢的特殊保护,同时在商标法中增加驰名商标的反淡化条款,以解决驰名商标与域名的冲突。  相似文献   

9.
1993年修正的我国《商标法》虽然对商标权保护制度做了规定,但在保护集体商标和驰名商标、注册商标的撤销、商标权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等方面与《巴黎公约》和《TRIPS协议》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为了适应完善商标保护制度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我国于2001年10月27日对《商标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完善了商标权保护制度,从而使我国的商标权保护制度实现了与国际接轨,但对商标权的限制、商标权的穷竭和平行进口的性质未做规定。  相似文献   

10.
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 ,经济法律法规与WTO规则的衔接与清理工作陆续展开。作为WTO文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也将逐渐被国人接受。我国现行的《商标法》与Trips协议等有关国际公约相比 ,仍存在着诸如商标权主客体范围、商标权产生条件及灭失原因等方面的相当差距。对待以上问题 ,应在驰名商标保护、商标的反向假冒及商标的权利限制等方面进行改进工作  相似文献   

11.
我国实行商标注册原则,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问题一直是我国商标法的薄弱环节。商标在先使用权是在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就已经在该商标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善意连续地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商标使用人享有继续在原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商标的权利,其性质为商标权。建立商标在先使用权制度,对未注册商标进行合理保护。  相似文献   

12.
知识产权的权利冲突已成为一个寻常现象,其中的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纠纷则更为普遍。然而,在愈演愈烈的商标权与商号权的权利冲突纠纷中,有一类偶合性的权利冲突应引起学界和司法实务界的广泛关注与重视,即案件中权利冲突的原因并不出自原被告双方主体,即原被告双方主观上并没有混淆的故意,而是由于客观上我国商号和商标登记管理制度的不完善而引发的权利冲突。我国地域辽阔,行政区域众多,商事登记的条块管理制度存在弊端。究竟应如何妥善处理此类偶合性的权利冲突纠纷,保护在先权利原则等处理知识产权冲突的基本原则能否适用于此类纠纷,这些问题都是值得研究的。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无论在国际贸易还是国内贸易中,地理标志都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各国都加强了地理标志的保护和相关制度的完善,与此同时,地理标志与商标的权利冲突也日益增多。本文通过分析地理标志与在先商标的权利冲突,并结合我国目前保护地理标志的现状,探讨了地理标志与在先商标权利冲突的协调问题。  相似文献   

14.
对于网络域名与商标权冲突这一法律问题,目前学者争议颇多。大多数学者都赞成驰名商标在域名领域的特殊保护和普通商标的相对有限保护,而且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探讨。但是对于给予这两类商标区别保护的深层原因研究较少,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审视,力求进一步阐释商标权在网络城名领域的保护机制和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5.
本文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最新发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相关内容,结合我国商标法律法规。对驰名商标从过去主动认定方式修改为被动认定的新方式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6.
在一般情况下,著作权与商标权相互之间不会产生权利冲突,但是,在特定的情况下,两项权利也会发生冲突,尤为常见的是注册商标损害他人在先的著作权。商标权损害他人在先著作权的解决机制一是事前救济,包括商标局依职权驳回和在先权利人在异议期间提出异议两种方法;二是事后救济,包括在先权利人中请撤销注册商标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两种方法。  相似文献   

17.
新《商标法》中共有八个条文在不同的方面对在先权利的有关问题做了规定,达到了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要求,弥补了原来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漏洞,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商标法律制度。但新《商标法》对在先权利的规定又未免太原则,本文试时在先权利及其内容,在先权利的认定,在先权利时于注册商标的对抗作用进行剖析。以期对在先权利有一深入认识。  相似文献   

18.
商标所能给权利人带来的经济利益是法律对商标权给予保护的根基所在,如果对商标权进行保护而不能给商标权人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那对商标权的保护将是无意义的。反淡化立法旨在给予驰名商标特殊保护,防止继商标驰名以后,因第三人的注册或使用而导致该驰名商标的声誉和显著特征被玷污或贬低。这种保护不仅是为了防止混淆也是为了防止驰名商标的声誉受到不法竞争的损害,从而保障商标所有人进入相关市场。  相似文献   

19.
我国加入WTO后,驰名商标的认定及其法律保护得到日益重视.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是商标管理机关和法院.驰名商标的驰名标准一是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是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是该商标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是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是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要保护好驰名商标,必须做到放宽驰名商标注册条件;建立商标防御注册制度和联合注册制度;加强对侵犯驰名商标的惩处力度;加强对恶意抢注行为的惩罚.  相似文献   

20.
未注册商标的法律地位及其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多数国家采用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未注册的商标作为商标的事实及其所具有的无形财产价值,使其所有人对其享有合法的民事权利.<巴黎公约>、TRIPS协议以及其他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对未注册商标进行保护.我国商标法已将未注册的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和驰名商标纳入保护范围,但普通的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水平尚需要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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