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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宋爱华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3):41-43
我国现行油气资源税费制度存在设计不合理、缺少明确的法律依据、中央与地方收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油气资源税费功能的发挥。本文从我国油气资源税费制度现状入手,参照其他国家油气资源税费政策,提出我国油气资源税费制度的问题和缺陷,并探索性地给出完善我国油气资源税费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张亚明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9,30(2)
系统梳理了目前对矿产资源税费研究的各方面,包括:资源税费制度、资源行业的税负、国外资源税制介绍、资源税征收改进方法等研究.并提出由于资源税费改革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因而应当结合实际采取渐进式改革方式,同时注意配套改革措施的及时跟进. 相似文献
3.
4.
牛文杰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16(2):60-65
南海油气资源开发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使得海洋生态补偿成为必要,这不仅是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需要,也是维护南海油气资源开发秩序的需要。南海油气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构建需要具备理论学说、国内法律政策、国际合作基础。具体而言,南海油气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应包括基本原则、海洋环境监测制度、生态补偿市场化机制、生态补偿基金制度这几方面内容。 相似文献
5.
中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演变、问题与规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蒲志仲 《荆州师范学院学报》2008,(1):76-83
中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是改革开放后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相关经济主体利益分化且相互间进行利益博弈的过程中发展演变而成的。现行制度存在着税费定性错误、利益关系调节混乱,收益分配使用与法律定性错位,税费水平过低与征收方法不科学,政策实施滞后、多变,重要利益关系调节被忽视等问题。规范和完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应参照财产税改革资源税,以矿藏使用费体现矿产资源所有者利益,以特定服务收费体现矿业行政管理者权利,以矿产资源税费收益的合理分配使用调节资源利益关系。 相似文献
6.
伴随《物权法》对矿业用益物权属性的定位和《矿产资源法》的修改,我国矿产资源税费的相关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其必要性具体体现为:协调矿业市场主体利益,确立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保障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相似文献
7.
刘天琦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16(1):86-90
南海岛屿主权归属问题以及南海争议海域界线模糊问题,是中越南海油气资源共同开发最严重的阻碍。共同开发符合两国共同的政治经济利益,多年来取得了一定进展,特别是北部湾的成功合作,证明了两国油气资源共同开发具有可行性。中越两国可以通过善意谈判,避开岛屿争议区,在重叠海域划定油气资源共同开发区,鼓励石油公司参与,选择适合两国具体国情的联合经营等管理模式,从而实现两国南海经济的共赢发展。 相似文献
8.
杨晓龙 《世界华商经济年鉴·科学教育家》2008,(7):12-14
油气资源是重要的战略资源,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油气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已经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作为全球石油生产、消费和进口大国,中国油气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日益受到国际油气资源供求趋势的巨大影响。本文在对世界油气资源储量及未来供求态势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揭示了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油气资源可持续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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