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合同相对性原则,作为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地位,在两大法系都不曾被动摇过.而进入20世纪之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交易新情况的出现,两大法系纷纷对合同相对性原则作出了突破性的规定,合同中第三人利益问题成为合同相对性原则在新时代面临的新挑战.  相似文献   

2.
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是合同规则和制度的基础。其理论依据是合同自由原则。依据该理论,合同的效力仅及于合同当事人,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只有合同当事人才应负担合同约定的义务,合同对第三人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是,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恪守严格的合同相对性原则已越来越难以满足平衡社会利益、实现司法公正的需要。为了解决实践中存在的特殊问题,各国法律在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基础上都发展出了一些例外的规则。  相似文献   

3.
为正确划分物流服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采用实证分析方法,在对我国现行有效的关于无名合同法律适用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律规定梳理的基础上,讨论物流服务合同的具体法律适用问题.结论为:作为无名合同,在发生纠纷的物流服务明确的情况下,物流服务合同类推适用其他法律及《合同法》分则的规定;在不明确的情况下,适用调整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规范,其后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如果物流服务合同具有涉外因素,则依据我国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法律来解决其法律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4.
合同自由是在自由经济条件下自由经济主体完全平等的理论基础上产生的,但在现实中,却很难达到实质的平等与公正。本文认为,我国现行《合同法》对合同自由原则加以限制的原因是由于我国尚处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各种现代社会交易关系极其复杂,只要当事人心存恶意,总能找到规避的方法。正因为如此,现行《合同法》通过借鉴参酌,对合同自由原则加以必要的限制,以实现实质正义、社会公平。  相似文献   

5.
我国合同法第39条对格式合同提供方法的法定义务作了规定,但地过简单,抽象,本人拟对合同法第39条的内容进行论述,并提出相应的规制措施,以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格式合同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6.
社会的变迁终究要导致法律的发展.合同法作为调整各类交易关系的法律,在对市场起着极大的支撑作用的同时,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演化和发展.自21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结构发生巨变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到来,对合同自由的限制、进一步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诚信原则成为了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标志着当代合同法发展的新趋势.通过对可撤销合同的特征、范围以及认定等多个方面的介绍,详细阐述了可撤销合同中的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7.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自其创立之后,各国民法典对其内容都做了适当的规定。我国最初出现在1999年颁布施行的《合同法》中。经过几年的实践感到:缔约过失责任作为民法理论问题在先合同义务方面、主观过错方面仍存在着缺陷,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8.
为了从理论上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规定》)中有关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法律规定,通过分析代位求偿权的基本概念、第三人在代位求偿诉讼中常见的抗辩理由、第三人抗辩保险合同的法律依据、《规定》第14条对第三人抗辩保险合同的否定、《规定》第14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52条之间的关系,认为代位求偿权是一种仅仅存在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基于海上保险合同的相对权利,因而第三人不能通过抗辩保险合同来抗辩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并且,第三人只能以对抗被保险人的理由来抗辩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阐述《规定》第14条给代位求偿权带来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遗赠扶养协议制度与遗嘱和遗赠制度有本质的区别,它是遗赠人和扶养人达成的遗赠财产与扶养行为的对价交换,是一种财产性合同,应受我国《合同法》的约束。然而从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一条确立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来看,该制度仍然主要发挥着减轻国家养老压力的社会保障功能,而不是作为法律层面的平等主体间的财产性民事合同。因此,在合同法的视角下,从合同的主体和内容两方面对该制度进行修订,以使落后的法律制度跟进经济社会发展,就显得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0.
比较新旧合同法,试述了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格式合同的限制性规定、违约责任的方式。重点突出了新《合同法》的发展完善。  相似文献   

11.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买卖不破租赁规则不仅适用于不动产,而且适用于动产,并无需任何公示方式,如交付、占有、登记等。造成实践中,出租人往往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事后倒签租赁合同,损害善意买受人的利益,特别是使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债权难以保全,不利于维护交易安全和提高交易效率。因此借鉴国外规定,结合我国实践,对我国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适用条件进行限制,缩小其适用标的物的范围,引进公示公信规则,实现承租人和出租人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12.
合同的效力制度是合同法中的重点和难点,对合同的效力要件作出具体而明确规定,将会使《合同法》更具操作性。虽然我国《合同法》未对合同的效力要求件作出具体规定,但我们认为,合同的效力,应遵从于《民法通则》关于民事法律行为一般要件的规定。  相似文献   

13.
对于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力归属"问题,《民法典》第537条在基本延续原"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20条所确立的"直接清偿规则"的基础上,确立了例外规则,以矫正该"直接清偿规则"所导致的缺陷,体现了立法的进步.《民法典》第537条后段规定的例外情形对《民法典》第537条前段确立之"直接清偿规则"的适用进行了限制.在判断债权...  相似文献   

14.
合同自由作为一项原则和制度,可保障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充分的自由.没有绝对的合同自由,合同自由应受到限制.合同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合同正义原则和格式合同都是对合同自由原则的限制.格式合同在规制合同自由,对实现公平、正义有独特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情势变更原则在承包合同纠纷中主要集中在基层法院,由于理论和实务界对承包合同本身、情势变更原则在承包合同中适用类型和功能的特殊性认识不够,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单一使用利益衡量法对情势变更的客观情况进行认定,诱发同案不同判,损害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程序性控制机制长期虚置;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对合同后果、法律关系的内容随意变更三大问题。因此应处理好《农村土地承包法》与《合同法》的衔接工作,增加因不可抗力导致变更合同的特别条款;明确采取向上一级报告的特别审查程序,从国家政策调整、市场环境改变、不可抗力、行政行为、第三人原因、当事人违约确认典型案例,限制情势变更原则变更承包合同的约定内容。  相似文献   

16.
次承租人承租风险的来源有很多方面,除次承租人自身风险意识不强外,主要是转租法律关系相对复杂和合同法中任意性规范应用产生的消极作用。次承租人不应当在没有预见、毫无违约或过错的情况下承担非正常的风险,有必要在法律政策上给予更多的保护。能够防范这些风险的有效途径是向次承租人公开出租人与转租人签订的合同,建议在国家立法中规定转租人如实向次承租人提供原始租赁合同的义务,并规定相关责任承担。  相似文献   

17.
以搏击赛事人身损害免责条款为研究对象,分析搏击赛事人身损害免责条款的形式、性质、效力以及内容控制.研究认为:搏击赛事中的人身损害免责条款通常列于竞赛规程、参赛报名表或专门的免责声明文件之中,应当属于格式条款.《合同法》第40条、第53条规定合同中免除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的免责条款无效,因而搏击赛事中目前常见的人身损害免责条款在我国法律制度之下应当不具备法律效力.对于赛事组织方原因造成的人身损害,赛事组织方因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而不能免除责任;对于非赛事组织方原因造成的人身损害,由于搏击赛事固有风险的存在,应当允许赛事组织方通过免责条款明确不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18.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二款赋予合同当事人的特定条件下申请合同终止的权利,为违约方实现合同解除提供了途径,对解决实践中的合同僵局问题具有重要价值.但基于继续履行请求权被排除的范围限定、故意违约无从救济以及违约方合同解除权自身的形成诉权性质致使其在适用上存在范围狭隘、考量因素不当和程序实现复杂的问题,在解决路径上应当注重考量合同僵局成因本身,扩大适用范围和优化程序要件以解决适用中的难题.  相似文献   

19.
为解决国内航次租船运输中供货义务的潜在争议点,根据国内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文,比照远洋运输中的相关做法,指出我国法律体系下国内航次租船运输供货义务存在的法律空白和合同风险;得出国内航次租船运输中,当合同对供货义务没有约定或没有作不同于《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相关规定的约定时,供货义务是承租人的一项法定义务,承租人对此承担过错责任的结论;并建议通过完善合同条款的方式避免争议的出现.  相似文献   

20.
要约被称为合同的第一要件,是合同订立的最初阶段。巴基斯坦合同法和英国合同法在要约内容规定和解释方法上基本相同。在缺乏成文规范和司法判例时,巴基斯坦法院也有借鉴与适用英国合同法的“本地习惯”。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的要约规则与巴基斯坦合同法下的要约规则存有一定差异,主要体现在要约要件构成、要约和要约邀请区分以及要约生效和终止的具体方式三个方面。在巴基斯坦合同法作为合同准据法时,建议中方当事人注意这些不同之处,同时主动参考英国合同法对要约的具体规定,以避免法律风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